一、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11月21日桃教人字第1070098010號教育部107年11月16日臺教人(三)字第1070196675E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1份。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