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及所屬機構災害防救要點」自104年1月1日生效

轉知教育部業以103年11月12日臺教學(五)字第1030154442A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及所屬機構災害防救要點」(原「各級學校校園災害管理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4年1月1日生效。

附旨揭要點修正規定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