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社報報

  • 轉知人事總處修正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

    主旨: 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114年3月修訂版)及「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圖卡版)」(114年3月)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3月25日總處培字第114302229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 教務組長 | 人氣:52
  •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問答集」

    主旨:檢送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問答集」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114年1月22日府人給字第1140006756號函續辦。 二、旨揭修正內容摘要如下: (一)本府業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為「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 校員工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爰配合修正問答集名稱。 (二)為利本府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健康檢查補助業務,爰就前開補助標準表所稱「每2年」與「輪班」及「連續服 務年資」等明定其內涵。
    • | 教務組長 | 人氣:80
  • 轉知桃園市政府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

    主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 訴作業注意事項」第1點、第2點、第7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一份。
    • | 人事主任 | 人氣:143
  • 轉知114年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2月13日桃教中字第1140011563號函及宜蘭縣政府114年2月10日府教學字第1140021150號函辦理。 二、 旨揭要點暨相關表件業經教育部備查在案,請貴校(園)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三、 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以下簡稱114年全國介聘作業)相關表件各1份供參: (一) 114年全國教師介聘服務作業日程表。 (二) 114年全國介聘作業要點。 (三) 114年全國介聘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 (四) 114年全國介聘作業積分審查原則。 (五) 114年全國介聘作業積分審查原則修正對照表。 (六) 114年全國介聘作業申請表。 (七) 114年全國介聘作業申請表填表說明修正對照表。
    • | 教務組長 | 人氣:169
  • 轉知「114年至117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由凱基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賡續承作

    主旨:有關「114年至117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由凱基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基人壽)獲選賡續承作一案,請查照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4年2月11日總處給字第114400026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旨揭保險經人事總處公開徵選,由凱基人壽賡續承作,辦理期間自114年4月1日0時起至117年3月31日24時止,相關資訊請逕至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凱基人壽官方網站參考運用,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內 容,請致電0800-098-889(市話免費撥打)洽詢。
    • | 人事主任 | 人氣:159
  • 有關「桃園市政府114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公告

    說明: 一、為協助桃園市所屬員工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題, 並貫徹友善職場核心理念,每年度依需求調查結果,訂定 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s,以下簡稱 EAPs)年度推動計畫,114年度計畫結合「DEI–多元、公平 與共融」精神及心理健康三級預防原則,以「能量補給, 健康打底」、「多元關懷,友善同理」及「整合資源,全 力支援」為策略目標,發展各項身心健康促進措施,以提 升員工士氣與服務效能,茲將方案重點說明如下: (一)第一級預防–能量補給,健康打底:針對員工關注議題 與不同特質員工之需求,規劃並提供相應之講座活動, 以提升自我照護能力,勇敢迎接各項挑戰。 (二)第二級預防–多元關懷,友善同理:針對不同職務或身 分類別員工,客製符合需求之服務內容或預防性措施,期能降低風險及培養因應潛在議題之能力。 (三)第三級預防–整合資源,全力支援:建置並整合市府內 外各領域之專業資源,俾利本府各機關及員工面臨危機 事件,可即時尋求專業人員協助,並訂定員工個別諮 詢、主管人員轉介、非自願個案及危機個案標準作業流 程及專屬表單,以系統性的方法介入,有效減低事件衝 擊,縮小影響層面。 二、請各機關學校加強宣導及推廣,藉由內部會議、教育訓 練、網頁跑馬燈或E-mail等多元管道,提供所屬同仁相關 資訊,本府人事處業指派專責人員執行諮詢服務申請及轉 介相關作業,並依規定保密,請轉知同仁安心使用,申請 方式如下: (一)免付費諮詢服務:080-002-7858(請幫我吧) (二)解憂信箱:eap@mail.tycg.gov.tw (三)線上Google表單:https://reurl.cc/Wq2KvD (四)Line官方帳號線上申請(可至本府人事處網站-業務資訊員工協助專區-員工諮詢服務-員工個別諮詢服務申請項下,掃描QR code加入官方帳號)
    • | 人事主任 | 人氣:184
  • 轉知人事總處修正「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及「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範例)」

    主旨: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檢送修正「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及「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範例)」各1份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4年1月21日總處綜字第114100024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各1份。 二、 人事總處基於行政院人事主管機關立場,為期各機關重視職場霸凌問題,前以108年4月29日總處綜字第1080033467號函重申公務人員保障法等相關規定,並函送「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及作業流程(範例)」,包含事前防治、事中處理及事後作為等;現人事總處為因應近期職場霸凌事件及該總處建置之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上線等事宜,爰修正旨揭建議作為及作業流程,供各機關作為防治與處理之參考。
    • | 人事主任 | 人氣:171
  • 頂社國小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要點宣導

    一、本要點及其表件置於附檔,茲摘要重點如下: (一)本要點適用全校教職員工及臨時約用人力等。職場霸凌是指職場中因權力濫用與不公平處罰所造成持續性的冒犯、孤立、侮辱等行為,使被霸凌者受挫、受傷並帶來沉重身心壓力。 (二)本校申訴窗口為各單位主管人員及人事室,申訴專線為各主管人員分機電話,申訴內容並依規定予以保密。 (三)霸凌事件申訴應於最後一次事件結束之次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訴書(詳參附件)。 二、其他未盡事宜詳參附件。
    • | 人事主任 | 人氣:140
  •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部分規定

    主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一份。  
    • | 人事主任 | 人氣:191
  • 113學年度健康與體育領域各校領域召集人工作坊研習

    請貴校薦派健康與體育領域召集人或有興趣之教師參加本市--113學年度健康與體育領域各校領域召集人工作坊研習。 說明:   一、 113.10.12(六) 9:00-16:00於桃園區會稽國中會議室辦理。 二、 報名研習並全程出席教師核予6小時研習時數並可於2年內申請課務排代補休(不另支加班費)。 三、 主題:AI運用與健體教學設計(國家重大教育政策:中小學數位學習方案,即將全面推動請老師持續精進。) 四、 講師:中央輔導團員林國榮老師。助教:台中居仁國中黃珍老師、高雄中山國小陳惠雯教師(助理講師協助分組講解及實作紀錄及評鑑) 五、 研習報名代碼:E00026-240900005 六、 本年度以北區學校優先參加,得跨區,每校限一名,額滿即止。 七、 參加人員請攜帶筆電(或平板)耳機及延長線。(請各校資訊組協助筆電登錄TYC-learning,以利當天使用會稽國中網路。) 八、 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案聯絡人:國小健康與體育領域專任輔導員蔡蕙蘭老師 4933262轉523。 九、 檢附「113學年度國小領域召集人研習課程表」1份。(如附件)
  • 113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研習實施計畫

    有關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辦理「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研習實施計畫」,敬請各校協助公告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3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 為提升教師備觀議課之基本知能,本中心辦理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研習,敬請貴校轉知初任教師擇一場次報名參加,檢附初任教師名單(如附件),本研習亦鼓勵尚未取得專業回饋人才初階認證之教師報名參加。 三、 研習資訊 (一) 研習名稱:桃園市113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課程 (二) 研習對象: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含未具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代課、兼任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等) (三) 研習地點:桃園市西門國小 (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開課日之前一日中午12時止,相關梯次時間、講師名單及研習代碼如下:    第一梯次    研習時間:113年10月26日(六) 9:00~16:00    講 師:大坡國中 林宏武教師    研習代碼:4695618    第二梯次    研習時間:113年11月2日(六) 9:00~16:00    講 師:華勛國小 游淑珍校長    研習代碼:4695626    第三梯次    研習時間:113年11月16日(六) 9:00~16:00    講 師:華勛國小 游淑珍校長    研習代碼:4695640    第四梯次    研習時間:113年11月23日(六) 9:00~16:00    講 師:中壢國小 李佑珊主任    研習代碼:4695649    第五梯次    研習時間:113年12月7日(六) 9:00~16:00    講 師:大坡國中 林宏武教師    研習代碼:4695651    第六梯次    研習時間:113年12月14日(六) 9:00~16:00    講 師:大園國小 林君穎主任    研習代碼:4695655    第七梯次    研習時間:113年12月21日(六) 9:00~16:00    講 師:中壢國小 李佑珊主任    研習代碼:4695660    第八梯次    研習時間:113年12月28日(六) 9:00~16:00    講 師:大園國小 林君穎主任    研習代碼:4695665    第九梯次    研習時間:114年1月4日(六) 9:00~16:00    講 師:大有國小 蔡佩宜主任    研習代碼:4695667 四、 參加研習者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1.inservice.edu.tw)報名登錄,敬請講師及工作人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敬請學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研習當日適逢假日,得於兩年內核實補休。 五、 本校校內無提供停車,學員汽機車請自行於周邊停車場停放。
    • 公告 | 教務組長 | 人氣:236
  • 頂社國小113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第5次招考錄取公告

    頂社國小113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第5次招考錄取公告 一、本校113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採1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第5次招考甄選錄取名單: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補助推動國小合理教師員額)虛缺1名: 正取:張○真 備取:劉○豪
    •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412
  • 頂社國小113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第4次招考錄取公告

    頂社國小113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第4次招考錄取公告 一、本校113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採1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第4次招考甄選錄取名單: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補助推動國小合理教師員額)虛缺1名:無人報名,錄取從缺。 二、 尚有合理員額虛缺1名,將進行第5次招考:  (一) 報考人員資格: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第3項第1~3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之資格者。 (二)其餘內容請參見甄選簡章(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下載)。
    •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319
  • 頂社國小113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第3次招考錄取公告

    頂社國小113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第3次招考錄取公告 一、本校113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採1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第3次招考甄選錄取名單: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補助推動國小合理教師員額)虛缺2名: 正取:陳○怡。從缺1名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餘額增派(推展教育特色實施計畫)實缺1名: 正取:馬○筠。 二、 尚有合理員額虛缺1名,將進行第4次招考:  (一) 報考人員資格: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第3項第1~3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之資格者。 (二)其餘內容請參見甄選簡章(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下載)。
    •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281
  • 頂社國小113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第2次招考錄取公告

    頂社國小113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第2次招考錄取公告 一、本校113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採1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第2次招考甄選錄取名單: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增置9班以下)實缺1名:正取:林○黛。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補助推動國小合理教師員額)虛缺2名:無人報名,錄取從缺。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餘額增派(推展教育特色實施計畫)實缺1名:無人報名,錄取從缺。 二、 將進行第3次招考:  (一) 報考人員資格: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第3項第1~3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之資格者。 (二)其餘內容請參見甄選簡章(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下載)。 
    • | 人事主任 | 人氣: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