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社國小 103年敦親睦鄰寫生比賽辦法
頂社國小 103年敦親睦鄰寫生比賽辦法 一、宗 旨: (一)加強本校與社區之良好情誼,提昇學生美勞暨生活環保意識。 (二)促進本校學生親子關係,提倡家庭正當休閒活動。 二、主辦單位:頂社國小教導處。 三、比賽時間:103年10月29日星期三~103年11月6日星期四下班前。 五、比賽方式: (一)採現場寫生。 (二)分為:學生家長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低年級組、學校教職員工等組。 (三)參加者請自備繪畫用具,主辦單位提供畫紙。 六、繪畫內容以本校校園美景及土塊厝、蘆竹觀音寺、道貫堂、小木屋生態農場、邱厝茶園、竹峰茗茶與坑子農田美麗花海等地點為準 七、參加對象: (一)頂社國小家長及學生 (二)頂社國小教職員工 (三)坑子里里民 八、報名方式: (一)請填寫報名表,於11月6日前連同作品繳至教導處陳主任 (二)連絡人:頂社國小陳嘉雄 電話:3241182-210 九、獎勵: (一)金牌獎:各組取1名、每名贈送禮券三百元、獎狀1張 (二)銀牌獎:各組取1、每名贈送禮券二百元、獎狀1張 (三)銅牌獎:各組取2、每名贈送禮券一百元、獎狀1張 (四)佳作獎:視作品水準每組取3名、每名贈送獎狀1張 (八)參加比賽學生、家長須於比賽時間內繳交完整作品,本校致贈紀念品乙份。 (九)依參賽人數之成品,由評審委員及本校作適當調整。 十、評審:於103年11月7日聘請專業評審委員評選, 評審之後於103年11月7日16:00公告於學校穿堂布告欄與學校網頁。 十一、頒獎: (一)時間:103年11月 8日星期六 (二)方式:下午三點左右在本校活動中心頒獎 十二、參加比賽之作品一律歸頂社國小所有,主辦單位可將作品展出或發表刊登於頂社國小所發行之刊物。 十三、凡報名參加比賽者,視為同意本辦法之規定。 十四、經費:由本校校內經費與家長會經費下支應 十五、本辦法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