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處

期末搬遷教室注意事項

原六甲改為專科教室

六乙改為六甲

請老師離開原教室務必將物品及財產清楚點交給新接班級或財管

需修繕部分

請轉告曾叔

不清楚部分逕洽總務主任

物品不見或損壞

照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