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62013 公告 | | 人氣:884 期末搬遷教室注意事項 原六甲改為專科教室 六乙改為六甲 請老師離開原教室務必將物品及財產清楚點交給新接班級或財管 需修繕部分 請轉告曾叔 不清楚部分逕洽總務主任 物品不見或損壞 照價賠償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