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102年至104年「闔家安康」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2年3月29日總處給字第10200291821號函辦理。
二、查「闔家安康」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原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作至102年3月31日止,經人事總處重行辦理公開徵選保險公司承作後,由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獲選承作。
三、復查本保險係由人事總處公務人員協會委任人事總處辦理,並以該協會為要保人,本保險辦理期間自102年4月1日0時起,至104年3月31日24時止,辦理期間保險費固定,不得調漲。適用對象為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現職員工(含各機關派駐海外人員、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約、聘僱人員,不含留職停薪人員)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有需求之同仁,逕洽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查詢網址:http://www.pcalife.com.tw/corpProd/index.jsp,洽詢電話:0809-080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