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冒名頂替參訓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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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人事處 書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13樓
承辦人:張世勤
電話:03-3322101-7334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83046@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蘆竹鄉頂社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6月4日
發文字號:桃人考字第102000360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0003609A00_ATTCH2.pdf)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人力發
展中心)函請向機關同仁宣導,參加其各項研習班期,嚴
禁冒名頂替參訓一案,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人力發展中心102年5月28日人發教字第1020100107號書
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來函影本1份。
正本: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人事機構、本縣各鄉鎮市公所人事機構
副本: 2013-06-05
08: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