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下稱該會)辦理「111年度桃園市未成年懷孕及未成年父母服務方案」活動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受文者:桃園市蘆竹區頂社國民小學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饒育嘉
電話:03-3322101#7457
電子信箱:amy1215@ms.tyc.edu.tw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7月6日
發文字號:
桃教學字第111006153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376735100E_1110061532_ATTACH1.docx)
主旨:
轉知本府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下稱該會)辦理「111年度桃園市未成年懷孕及未成年父母服務方案」活動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社會局111年7月5日桃社兒字第11100592361號函辦理。
二、
查該會預計於111年7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12時假新明館舍─桃園市中壢區明德路60號7樓(B側)716會議室辦理個案研討,請轉知所屬踴躍參與。
三、
本案本局同意本市市立學校出席人員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以公假登記;私立學校出席人員惠請學校予以公假登記。
四、
檢附本案報名簡章1份,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該會承辦人杜婷育社工員,電話:(03)4938895分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