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府社會局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辦理「111年桃園市早期療育專業人員訓練及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研習一案,請查照。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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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聘用專案助理 游小妍
電話:03-3322101轉7589
電子信箱:06706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蘆竹區頂社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7月5日
發文字號: 桃教特字第1110061044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有關本府社會局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辦理「111年桃園市早期療育專業人員訓練及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研習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11年7月4日桃社兒字第1110060353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規劃如下:
(一) 早期療育專業人員初階訓練課程:
1、 感覺統合發展遲緩(3小時)
2、 專業人員早療篩檢工具(3小時*2場)
3、 兒童發展導論(3小時)
4、 早期療育社會工作(3小時)
5、 早期療育法規政策 、資源及專業團隊(3小時)
(二) 早期療育專業人員進階訓練課程:
1、 親子依附關係與早期療育(3小時)
2、 特殊嬰幼兒筋膜鬆動按摩與動作實作(6小時)
3、 遊戲與早期療育(3小時)
4、 幼兒動作及介入服務(4小時)
5、 早期療育的正向教導(3小時)
6、 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教養措施(4小時)
7、 特殊需求照顧者身心調適(3小時)
8、 聽損兒童之早期療育服務(3小時)
9、 兒童溝通意圖和動 機的誘發策略與方法(3小時)
(三) 兒童權利公約課程:
1、 兒童權利公約-初階(3小時*2場)
2、 兒童權利公約-進階(3小時*3場)
三、 上述研習課程將陸續登錄於「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請貴校(園)鼓勵所屬教保服務人員踴躍報名參與,研習時數將納入教保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18小時以上之規定。
四、 並請參與人員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做好防疫各項措施,配戴口罩、量測體溫及勤洗手等,降低病毒傳播風險,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幼兒園內人員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