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111年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 BYOD & THSD實施計畫」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4日臺教資(三)字第1112702031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依據行政院110年12月16日核定「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規劃辦理BYOD & THSD 實施計畫,計畫期程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補助對象為公私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說明如下: |
1、 |
學習載具:參與班級至少需有50%學生自己攜帶學習載具到校,其餘學生由本計畫提供公用學習載具。 |
2、 |
補助經費:參與班級每學期每班新臺幣(以下同)1萬5,000元整(業務費)。 |
1、 |
學習載具:參與班級100%學生由本計畫提供公用學習載具。 |
2、 |
補助經費:參與班級每學期每班1萬元整(業務費)。 |
三、 |
上開2項計畫可同時申請,有意申請之學校,請於111年6月7日(星期二)下班前,將申請公文、申請表(含學校經費表)1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含核章pdf檔及word檔)送達本局辦理初審核轉。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桃園市立文青國民中小學籌備處、桃園美國學校除外)、本市各公立高中職(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除外)、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桃園美國學校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