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宣導實施計畫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宣導實施計畫」入班宣導鐘點費支領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18日教國署學字第1110037052號函辦理。
二、 請參照「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如附件),第3條第3項規定,教師全學期部分節數,依第1項課程計畫所定跨領域或跨科目之課程採協同教學方式者,依實際教學節數,支給鐘點費。
三、 貴校得運用團體活動時間、彈性學習時間或其他適當課程時間以協同教學方式辦理旨揭宣講活動,其講師依前開標準規定比照協同教學支給鐘點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