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1年度高國中小學學校心理衛生諮詢服務實施計畫暨心衛諮詢時間表1份, 詳如說明,請查照。
受文者:桃園市蘆竹區頂社國民小學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孔科穎
電話:(03)3322101#7459
電子信箱:10034671@ms.tyc.edu.tw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2月24日
發文字號:
桃教學字第111001518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10015183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1年度高國中小學學校心理衛生諮詢服務實施計畫暨心衛諮詢時間表1份, 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1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
旨揭心理衛生諮詢服務相關資訊如下:
(一)
服務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國中小學生及其相關家長、 老師等。
(二)
服務內容:
1、
針對精神病理及重度適應不良之學生個案,提供輔導策略之擬定及相關事宜之諮詢與服務。
2、
青少年與兒童精神醫學知識之諮詢服務。
(三)
執行地點: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家庭會談室、家庭教育中心2樓會議室。
三、
本案陪同個案諮商之教師、專輔人員,本局同意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
為落實防疫規定與兼顧心衛諮詢之功能,請申請學校務必配合量測體溫、消毒,並請與會教師、家長、主要照顧者等人應符合完成疫苗第二劑接種且滿14日或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 檢測陰性證明。
五、
本案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市學生輔導中心江明峰心理師(聯絡電話:03-4625566分機616)及曾麗霞心理師(聯絡電話:03-4609199分機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