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Q&A」暨反霸凌相關宣導事項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02019號函(隨函檢附)辦理。 |
二、 |
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Q&A」及「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已公布於「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站(https://bully.moe.edu.tw/index,以下簡稱該網站)「法令」專區,請貴校參考運用,俾利完善校園霸凌事件處置情形。 |
三、 |
為加強防制校園霸凌概念,遭受或知悉欺凌行為應勇於拒絕並主動反映,可利用五大通報管道: |
(一) |
周圍的師長朋友(導師、家長、好同學或好朋友)。 |
(三) |
本市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775-889或投訴信箱。 |
(四) |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200-885。 |
四、 |
貴校知悉疑似校園霸凌情事,應立即啟動處理與輔導機制,並掌握校園霸凌事件處理四原則:知悉通報、處理調查、輔導介入及關係修復,方能有效預防及精進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並落實學校三級輔導策略。 |
五、 |
110年度【我的未來我作主】防制毒品暨防制霸凌微電影競賽作品,業已上傳該網站「影音專區」,為擴大宣導成效,請貴校配合宣導及融入課程教學彈性運用。 |
六、 |
教育部已建立防制校園霸凌宣導各類資訊,可至該網站查詢運用,並透過貴校網站、電子字幕機、簡訊、社群網站及海報張貼等管道加強宣導。 |
七、 |
請貴校配合友善校園宣導週及相關領域課程加強宣導反霸凌議題,俾利落實防制校園霸凌預防工作,營造友善校園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