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0年度校園志工志願服務聯繫會報
本局謹訂於110年12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時召開「桃園市110年度校園志工志願服務聯繫會報」一案,請各校負責校園志工承辦人或主任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0年11月15日桃教終字第1100105991號函續辦。
二、
旨揭聯繫會報係為促進本市校園志工業務基礎,建立經驗分享之機制,凝聚服務共識,並了解業務相關事宜,以提升志願服務推動品質及效率。
三、
旨揭聯繫會報併同辦理志願服務紀錄冊實地查核,請當日參加人員請攜帶貴校3本志願服務紀錄冊正本於簽到時繳交(請以橡皮筋綑綁並貼學校校名於第1本紀錄冊上),俾利提供本局進行實地查核,並於當日聯繫會報結束後領回。
四、
旨揭聯繫會報相關事項如下:
(一)
時間:110年12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時(上午9時30分開始報到)。
(二)
地點:幸福國小4樓禮堂。
(三)
參加對象:校園志工承辦人或主任代表參加(每校1人為原則)。
五、
參加人員請填妥報名表,於110年12月10日(星期五)前傳真至03-3194073或E-mail至電子信箱b02@mail.hfps.tyc.edu.tw俾利統計參加人數。
六、
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幸福國小孫允梅老師,聯絡電話:03-3194072分機311。
七、
本案本局同意貴校出席人員於不影響課務且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前往。
八、
檢附旨案會報議程表及報名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