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辦理「桃園市特殊教育輔導團110年度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行為問題處理與輔導策略研習」日期調整一案,請查照。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董彥妏
電話:03-3322101#7589
電子信箱:1006184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蘆竹區頂社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
發文字號: 桃教特字第110009563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376735100E1100095633_461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本市辦理「桃園市特殊教育輔導團110年度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行為問題處理與輔導策略研習」日期調整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0年5月4日桃教特字第11000368751號函諒達興南國中110年10月14日興國輔字第1100006840號函辦理,本局110年5月4日桃教特字第11000368751號函諒達。
二、 旨揭研習原定於110年5月28日(星期五)辦理,因應疫情調整至110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1時至4時,請參加人員於110年12月10日(星期五)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_three.php?id=560671)報名,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三、 注意事項:因應COVID-19嚴重傳染性疾病,請參加人員全程配戴口罩,並請配合校內各項防疫措施。研習場地停車位有限,建議車輛共乘;同時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本案聯絡人:興南國中蔡侑芸組長,電話:03-4629991,分機610。
四、 檢附修正後110年度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行為問題處理與輔導策略研習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