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室

有關頭洲國小辦理「桃園市110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請鼓勵所屬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國民小學 函

 

  地址:32741桃園市新屋區校前路72號
承辦人:輔導組長 黃怡達
電話:03-4901204#620
傳真:03-4900783
電子信箱:bobo@tje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蘆竹區頂社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 頭小輔字第110000612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10年度頭洲國小特教知能研習實施計畫 (376439787Y_1100006121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本校辦理「桃園市110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請鼓勵所屬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19日桃教特字第1100017339號函辦理。
二、 研習主題:「懂法律,不吃虧。教學現場法律實務」
三、 研習日期: 110年10月27日(星期三),13時10分至16時10分,計3小時。
四、 研習講師:吉靜如 保護官。
五、 講師經歷: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畢業,目前在士林地方法院擔任少年調查保護官,同時身兼國高中小青少年法律常識講師、校外反毒宣導團講師、國中小教師輔導管教法律講師等,大家都稱她為「吉官」。
六、 研習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教職人員、特教教師、特教助理員及對該主題有興趣的家長(本校教職員工及家長優先錄取)。
七、 研習方式:採線上研習(Google Meet) 。
八、 研習連結:https://meet.google.com/vgh-wcot-zug、研習代碼:vgh-wcot-zug,研習當天12:40起開放入場,請準時登入。
九、 報名方式:請於110年10月22日(星期五) 前至全國特殊教 育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index.php) -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點選縣市(桃園市)學年 (110學年)(上學期)-點選「登錄單位-頭洲國小」報名。
十、 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參與人員在不影響課務及 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假登記。
十一、 如有疑義請洽本校輔導室輔導組,電話:4901204轉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