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研習(教師場次)」一案,請查照。
受文者:桃園市蘆竹區頂社國民小學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助理員 林曉彤
電話:03-3322101#7589
電子信箱:admkatie@ms.tyc.edu.tw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
桃教特字第110003272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六 (376735100E_1100032722_ATTACH1.pdf)
主旨: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研習(教師場次)」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0年4月14日師大特教字第1101009272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訊息如下:
(一)
研習時間:110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二)
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進修推廣學院2樓201視聽教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三)
對象: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現職教師及教育相關人員,名額60人。
(四)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0年4月25日(星期日)為止,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點選「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報名,網址如下: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2。
三、
為尊重講師,研習當天請準時報到,研習開始20分鐘後恕不予入場。全程出席者將於研習後線上核發4小時研習時數。
四、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新生活運動,請研習人員事先上網確認是否錄取,於研習當日佩戴口罩與會,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等良好個人衛生習慣,並請配合實名制及進入校園體溫量測等措施。
五、
本案參與人員研習期間之核假,由服務學校逕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卓處。
六、
檢附旨揭研習計畫書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