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有關110年2月防疫及防範詐騙宣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2月2日桃教政字第1100008610號函辦理。

二、宣導內容:囤積、哄抬公告為防疫物資之口罩、酒精、額溫槍等,將會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