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蠶豆症患者於使用公廁時接觸及吸入萘丸揮發物質,請自110年2月1日起停止使用萘丸
主旨:
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宣導「為避免蠶豆症患者於使用公廁時接觸及吸入萘丸揮發物質,請自110年2月1日起停止使用萘丸」,請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04111號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12月30日環署衛字第1091202298號函辦理。
二、
考量萘丸主要功效為驅蟲用於衣櫃、書櫃,非公廁清潔維護上必需使用產品,且市面上已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登記防蟲替代產品,如:益避寧、拜富寧、賽滅寧、賽酚寧及天然精油(天然樟腦、香茅)等成分可使用。
三、
檢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文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