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興國小辦理109年度特教專業知能研習一案,請查照。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林曉彤
電話:(03)332-2101分機7589
電子信箱:admkatie@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蘆竹區頂社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18日
發文字號:桃教特字第109005323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四(1090053239_Attach01.DOC)
主旨:轉知新興國小辦理109年度特教專業知能研習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興國小109年6月12日新小輔字第1090003397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訊息如下:
(一)研習主題:情障學童行為輔導機制。
(二)研習講師: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張文嬿教師。
(三)研習日期及時間:109年9月19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
(四)研習地點:新興國小三樓禮堂。
(五)研習對象:本市普通班教師、特教班教師,計100人(受場地限制,研習上限人數為100人,承辦學校無停車場,請報名老師自行考量交通方式)。
(六)報名方式:請於109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報名。。
三、本案參與人員研習期間之核假,由服務學校逕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卓處。
四、檢附旨揭研習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