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處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為徵詢「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指定曲草案」之修正意見

主旨:函轉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為徵詢「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指定曲草案」之修正意見,惠請於109年7月6日(星期一)前提供,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9年6月8日藝演字第1090001593號函辦理。
二、旨揭曲目(如附件)係由命題委員出題及經電腦亂數選定,為臻周延及完備,預告期間歡迎各界提供修正意見,並以電子郵件逕寄至音樂比賽專屬信箱nscmusicarte@gmail.com。
三、惟上開曲目,除有明顯不宜、無法購得或其他窒礙難行情形外,將以不換曲、不增曲為原則。
四、有關定案版本之指定曲,預計109年7月中旬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公告週知。
五、本案聯絡人: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陳玫陵小姐,電話:02-23110574分機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