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學校於109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1日上班日,請確實控留人力,以維持政府服務品質一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一、依據本府108年12月25日府人考字第1080329080號函辦理。
二、為賦予各機關學校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1日人力控留之彈性,請各機關學校確依規定,於旨揭期間視業務實際需要,本於權責有效控留必要之人力,以維持為民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