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教學設計徵選活動

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新桃園」四年計畫-

107年度閱讀教學設計徵選活動計畫

壹、計畫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推動閱讀作業要點」

貳、計畫目標:

   一、激發教師閱讀教學省察,促使探究閱讀教育。

   二、發掘閱讀教學教師典範,增益閱讀教學效果。

   三、提昇教師閱讀教學知能,厚實本市閱讀教育。

叁、指導單位:教育部

肆、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http://www.tyc.edu.tw/)

伍、承辦單位:桃園市田心國民小學(http://www.thes.tyc.edu.tw/)

陸、參與學校與對象:

   一、參與學校:

    (一)國小組:本市班級數48班以上學校務必擇一組報名參加,其餘學校自由參加。

    (二)國中組:本市各國中自由參加。

   二、參加對象:現任本市公私立中小學教師及推動閱讀教師團隊、親師團隊(每隊最多三人 

       採協同教學,親師團隊由教師、志工或家長組成)。

柒、徵選組別及閱讀能力指標:

  一、徵選組別:分國小1-3年級、4-6年級及國中7-9年級三組(以七大領域及議題之教

        科書單元教材、延伸學習之課外讀物、補救教學閱讀活動教學設計或自編教材為教學

        設計素材)。

  二、教學設計達成之能力指標(國際閱讀素養研究<PIRLS>評量工具能力指標):

  (一)直接提取能力-培養學習者可從文中訊息直接找出目標訊息、特定觀點、字詞或句

          子定義、場景、主題或主旨。

  (二)直接推論能力-培養學習者能連結文中兩項以上訊息推論,如推論出某事件導致另

          一事件、一串論點後歸納出重點、找出代名詞與主語的關係、歸納文章主旨、描述

          人物間的關係。

  (三)詮釋、整合觀點及訊息能力-培養學習者從已知的知識,連結文中未明顯表達的訊

          息,如比較及對照文章訊息、推測故事中的情緒或氣氛、詮釋文中訊息在真實世界

          中的實用性。

  (四)檢驗、評估與批判文中內容訊息能力-評估文章描述事件真實性、描述作者導出結

          局的想法、評斷文章訊息的完整性,推論作者的觀點。

捌、辦理期程:

  一、徵件起迄-自107年10月01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

  二、作品評選-107年12月15日前聘請評審分組評選完成。

  三、評選公佈-107年12月30日公佈在「桃園市閱讀」網站,並另行文通知。

  四、作品發表觀摩-107年12月彙整獲評優質「閱讀教學設計」,建置於「桃園市閱讀」網站教學資源庫。

 

玖、報名表件及交件:

  一、將「報名表」(附件一)、摘要及閱讀教學設計表(附件二、A4紙本、每件最多10頁,

        一式五份)、智慧財產權切結書(附件三)、授權書(附件四)及教學光碟(閱讀教學

        設計表及相關學習單電子檔、攝錄剪輯成30~40分鐘之電腦可讀影片檔),除上述為

        必備表件外,另含教學過程、環境佈置、相關教具或器材…等為選送表件)以掛號寄

        至承辦單位(參賽作品不退件,請自行備份留存)。

  二、信封上說明,請見附件五;上述表格逕自承辦學校之網站或公文附件下載。

拾、評審原則:

  一、效益性(30%):建構閱讀教學四能力指標之單元教學活動目標明確、具體、有效達成

        性高。

  二、實用性(30%):符合教學現場實施的可行性高,可廣為使用的閱讀教學設計。

  三、創意性(20%):從傳統中能有新思維、新創意,有利於達成閱讀教學之目標。

  四、趣味性(20%):活潑有趣,可培育學生從閱讀中體驗樂於閱讀的興趣。

拾壹、獎勵與發表:每組錄取特優一名、優等二名、甲等三名及佳作若干名為原則(評審可視

      狀況判定從缺);特優及優等團隊應配合參與發表,提供各校教師學習。

  一、特優:每案核予著作分數0.2分,授權教育局使用費每案最高8,000元,核給每人嘉獎貳次。(授權使用費以一般稿費計算,每件每字稿費為0.8元,合計若遇小數點採四捨五入;另著作由二人以上合作者,著作分數給分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二、優等:每案核予著作分數0.2分,授權教育局使用費每案最高5,000元,核給每人嘉獎乙次。(授權使用費以一般稿費計算,每件每字稿費為0.6元,合計若遇小數點採四捨五入;另著作由二人以上合作者,著作分數給分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三、甲等:每案核予著作分數0.2分,授權教育局使用費每案最高3,000元,核給每人獎狀乙紙。(授權使用費以一般稿費計算,每件每字稿費為0.5元,合計若遇小數點採四捨五入;另著作由二人以上合作者,著作分數給分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四、佳作:每人核給獎狀乙紙。

  五、「107年國民中小學閱讀分享活動」於徵選前,由田心國小辦理績優團隊的觀摩會一場(另案通知,原則上每組發表50分鐘,發表完後專家指導講評及討論對話20-30分鐘)。

拾貳、經費預算:由教育部及桃園市教育局閱讀教育相關經費項下補助辦理。(如本案經費申請表)

拾叁、本計畫執行圓滿完成後,承辦工作人員依本府獎懲辦法辦理敘獎。

拾肆、附則:

  一、獲獎作品如涉及抄襲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者,除追回或撤除所有獎勵外,得獎人應自負法律責任。

 二、參賽作品恕不退件,得獎作品須同意該作品權給予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擁有複製、公佈、發行、教學等相關用途之使用權利。

三、參賽者自負參賽作品之所有版權責任,否則取消資格,若作品中有引用非自製之素材或教材,或擷取圖片、影像、文字等資源,請務必在引用處下方標明出處來源,並均需符合智慧財產權之規定(如為經授權使用之素材及引用資料均需檢附授權使用文件)。

四、為協助得獎作品之後續推廣,及使用者播放平台之方便性,投稿作品不宜指定使用特定瀏覽工具;若需額外使用特定程式時,此程式必須為網路上可取得之免費或共享軟體,並請於作品上註明軟體名稱。

  • 績優作品將提供桃園市各級學校教師作為教學參考。
  • 上述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公佈於網站中。

 

拾伍、本辦法陳報教育部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主任:                主計: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