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92018 公告 | 教務組長 | 人氣:516 「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試辦要點」,業經教育部於107年8月28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124908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規定各1份,請查照。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