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業經考試院及行政院於106年12月13日會銜修正發布,請查照
旨揭規定係因應106年公務人員保障法條文修正及涉訟輔助制度之實際需要,故針對涉訟輔助要件、各機關審查機制、追繳輔助費用及重行申請涉訟輔助期限等規定通盤檢討,相關修正對照表、總說明及發布令,已置於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網站「法規輯要」專區(http://www.csptc.gov.tw)項下,請自行參考運用。
旨揭規定係因應106年公務人員保障法條文修正及涉訟輔助制度之實際需要,故針對涉訟輔助要件、各機關審查機制、追繳輔助費用及重行申請涉訟輔助期限等規定通盤檢討,相關修正對照表、總說明及發布令,已置於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網站「法規輯要」專區(http://www.csptc.gov.tw)項下,請自行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