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推展校園在地化防災教學模組」(教學設計及執行成果)徵集

  • 依據:
  • 中華民國100年6月5日施行之「環境教育法」。
  •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永續發展行動計畫」。
  • 桃園市防災教育輔導團工作分組計畫。
  • 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環境教育輔導小組計畫要點」。
  • 桃園市104年度防災教育輔導團「精進教學」計畫。
  • 目的:
  • 長程目標:依據桃園市環境教育行動方案辦理。
  • 中程目標:
  1. 倡導防災教育理念,整合學校在地化之能力,共同實踐「繁榮、活力、新桃園」之願景。
  2. 運用策略聯盟與資源整合機制,透過學校教育,推動在地化校園防

災教育發展理念。

  1. 藉由計畫性活動,建立數位化分享平台,結合大眾傳播媒體,促進全民參與。
  • 短程目標:
  1. 多元化推動本市校園防災教育計畫。
  2. 辦理校園防災教育相關議題研習,提昇教師專業知能。
  3. 辦理到校輔導協助學校、教師解決教學疑難問題,提昇教師教學專業知能。
  4. 以工作坊之形式,建立與強化參與學校之策略聯盟伙伴關係,形成資源共享,彼此合作協同之功能。

參、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教育部
  • 輔導單位:教育部北區防災教育輔導團、國立台灣大學、台北市立教育大學、銘傳大學
  • 主辦單位:桃園市防災教育輔導團(104年8月1日自桃園市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輔導團獨立成團)
  • 承辦單位:桃園市新屋區蚵間國民小學

肆、參與對象:

  • 桃園市104年度執行防災校園建置(26所,如附件一)每校至少一件。
  • 本市有意願參與之中小學教師。
  • 每案參與人數至多四人(參與者須於同一學校服務)。

伍、辦理期程:

  • 104年10月05日至10月30日辦理「104年度推展校園在地化防災教學模組」(教學設計及執行成果)徵集。受訪視學校(26所)每校均須送至少一件,其他學校歡迎踴躍送件參加。
  • 104年11月09日至11月13日:辦理「104年度推展校園在地化防災教學模組」(教學設計及執行成果)評選。預計從徵集作品中,評選出10所學校,給予獎金、獎勵、著作分數並參與得獎模組分區分享。
  • 104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將績優「104年度推展校園在地化防災教學模組」(教學設計及執行成果)上傳防災教育網網頁。
  • 104年12月2日至12月23日:辦理「104年度推展校園在地化防災教學模組」 (教學設計及執行成果) 獲獎學校分區分享研習
    • 實施方式:
  • 評選作業:採書面審查,外聘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評分由計畫主持人邀集評審委員訂定(是否符合學校潛勢、是否可推展至其他學校、是否具教學省思或師生回饋等)
  • 為鼓勵教學設計及執行成果產出,擇優錄取10名,特優2案、優等3案、甲等5案,未達錄取標準時,獎項得從缺。
  • 經評審獲獎之優良教學設計及執行成果,將置於桃園市防災教育輔導團網頁提供各校教師參考。

柒、報名、送件方式:

  • 請詳填報名表、法律責任切結書,連同「104年度推展校園在地化防災教學模組」教學設計(紙本、電子檔)及執行成果(電子檔光碟)逕送:32745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3鄰文化路一段636號,蚵間國小總務處徐良煥主任收。
  • 收件截止時間:104年10月30日16:00止(掛號者,郵戳為憑)。
  • 活動洽詢:電話:03-4768413#51,蚵間國小總務處徐良煥主任

捌、注意事項:

  • 「104年度推展校園在地化防災教學模組」(教學設計及執行成果)徵集應包括:教學設計、教學歷程說明(PPT或教學攝影紀錄)、教學評量(含學習單)、教學省思或師生回饋、參考資料等,請繳交紙本及電子檔(光碟)。
  • 主題及內容需符合防災教育相關議題(可參考防災教育網http://163.30.178.120/disaster/桃園縣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sdee.tyc.edu.tw/所涉及的環境議題),以一至九年級(任選)適用為原則,教學時間至少須達四節課設計,內容請著重親身體驗、主動探索、解決問題與合作學習等教學特質。
  • 「教學設計」應符合自製之原則,需為104年1月1日以後(含)完成之作品;送件之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之作品、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明者、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著作權或商標、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等相關情事,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者,一經發現,即取消參賽資格,所獲獎勵追回,參選者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 「教學設計」格式可參考並應包含附件二之內容,請以WORD文書軟體、A4直式橫打、版面設定:上、下、左、右邊界各2公分;字體大小:標楷體12號;段落:固定行距,行距24pt所附學習單亦請以A4 格式設計)。
  • 主辦單位不負責保存參賽者提供之參賽作品,參賽作品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存備份。
  • 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讓與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並承諾放棄著作人格權,未依規定讓與著作財產權者,取消獲獎資格。
  • 桃園市政府對獲選作品具有修改權。獲獎作品桃園市政府得視需要予以修改,做為後續規劃及應用。

玖、獎勵辦法

  • 「104年度推展校園在地化防災教學模組」(教學設計及執行成果)徵集:擇優錄取特優2案,每案頒發禮券新台幣伍仟元整、嘉獎乙次、並核發著作0.1分(著作分數依作者人數平均之);優等3案,每案頒發禮券新台幣叁仟元整、獎狀乙紙、並核發著作0.1分(著作分數依作者人數平均之);甲等5案,每案頒發禮券新台幣貳仟元整、獎狀乙紙、並核發著作0.1分(著作分數依作者人數平均之),以茲獎勵。
  • 評選結果除通知各得獎人外,並將另函通知學校,參賽者所獲獎金須依財政部規定扣繳所得稅。
  • 本項活動圓滿完成後,實際參與工作並表現優良之工作人員,由承辦學校依「桃園市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簽報敘獎。

拾、預期效益:

  • 有效鼓勵教師編寫校園在地化防災教育教學活動資料,提升學生防災議題學習效果,逐年增置桃園市校園在地化防災教育教學模組。
  • 實際統整優秀教學資源,集結優良之桃園市校園在地化防災教育議題活動設計資源,藉由紮實且優秀的課程設計及成果徵集,提供市內國中小學教師參考使用,以加強防災議題課程教學能力,提升學童對防災議題之認知。
  • 落實推動學校教育善用在地特色及環境資源,重視防災教育教學活動之設計與規劃,以鼓勵學生身體力行。

拾壹、本計畫奉核後實施。


 

 

【附件一】

桃園市104年度執行防災校園建置學校名單

 

編號

單位名稱

編號

單位名稱

1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國小

14

桃園市楊梅區仁美國中

2

桃園市大園區后厝國小

15

桃園市楊梅區富岡國中

3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國中

16

桃園市龍潭區龍潭國小

4

桃園市新屋區大坡國小

17

桃園市龍潭區石門國小

5

桃園市新屋區啓文國小

18

桃園市龍潭區龍潭國中

6

桃園市新屋區大坡國中

19

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中

7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中

20

桃園市桃園區會稽國中

8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國小

21

桃園市中壢區富台國小

9

桃園市蘆竹區大竹國中

22

桃園市復興區霞雲國小

10

桃園市觀音區保生國小

23

桃園市復興區奎輝國小

11

桃園市觀音區觀音國中

24

桃園市復興區巴崚國小

12

桃園市楊梅區高榮國小

25

桃園市復興區三光國小

13

桃園市楊梅區上湖國小

26

桃園市復興區光華國小

【附件二】

「104年度推展校園在地化防災教學模組」(教學設計及執行成果)(格式範例)

教學主題名稱

 

適用年級

 

教學設計者

 

相關學習領域

 

教學時間

四節課,共   分鐘

附件與資源

o學習單

o相關軟體

o評量單

o教學活動照片

使用教具

 

設計理念

 

教學目標

 

相關能力指標

 

教學評量

 

教學設計內容-

活動步驟(請描述)

一、引起動機:(時間約  分鐘;教具:           )

二、活動1:(時間約  分鐘;教具:             )

三、活動2:(時間約  分鐘;教具:              )

四、活動3:(時間約  分鐘;教具:              )

教學要點及注意事項

 

追蹤活動 /實施效益

 

專業省思

 

引用之教學資源(參考資料)

 

【附件二】

「104年度推展校園在地化防災教學模組」(教學設計及執行成果)評選報名表

 

作品名稱

 

 

姓名

身分證字號

服務學校

備註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聯絡人

 

聯絡電話

 

E-mail

 

作品內容概述

對應之

學習領域

 

             
 

*所附學習單亦請以A4 格式設計


 

【附件三】

「104年度推展校園在地化防災教學模組」(教學設計及執行成果)評選

作品法律責任切結書

 

本人參加「104年度推展校園在地化防災教學模組」(教學設計及執行成果)評選

作品名稱:                              ,絕無剽竊他人著作權情事,如違所言,願自負法律責任。若作品得獎後同意由主辦單位出版專輯並作為本市學校教育活動使用,不得索取任何費用。

特立此書為憑。

此致

桃園市政府

 

 

立書人:

(簽名)

服務單位:

 

身分證字號:

 

連絡電話:

 

戶籍地址:

 

 

 

中華民國10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