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桃花源」四年計畫─104年度閱讀教學設計徵選活動計畫

本案以七大領域及議題之教科書單元教材、延伸學習之課外讀物、補救教學閱讀活動教學設計或自編教材為教學設計素材,計分國小1至3年級、4至6年級及國中7至9年級等3組。
辦理期程:
(一)徵件起迄-自104年9月21日起至104年10月19日止。
(二)作品評選-104年10月30日前聘請評審分組評選完成。
(三)評選公佈-104年11月10日前公布在「桃園市閱讀桃花源」網站(http://read.tyc.edu.tw/),並另函通知。
本案依「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7點第18款覈實核予獲選特優、優等及甲等之作品每案著作分數0.1分,另由2人以上合作者,給分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本案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核敘特優獲獎團隊教師每人嘉獎1次,優等、甲等及佳作團隊教師每人獎狀1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