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本府社會局辦理「桃園市104年度志願服務6月及7月基礎暨特殊教育訓練」
說明: 二、為持續推動志願服務工作,落實志工教育訓練制度,宣導志工服務理念,精進志工服務知能及專業素養,協助推廣社會福利服務,社會局特委託本市社會教育協進會承接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辦理旨揭研習。 三、相關研習課程請自行選擇適宜場次報名,104年8月至104年12月之訓練課程將陸續公布,報名資訊逕洽志願服務推廣中心(電話(03)426-2881;傳真(03)426-2883;E-MAIL:tvspc885@gmail.com)辦理。 四、檢附志工教育訓練招生簡章或請逕至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網站最新消息處或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311890555647839/files/下載。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04年6月16日桃社團字第10400330791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