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自即日起招募義務動物保護員40名

說明:
一、依據園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04年4月7日桃動四字第1040001991號函辦理。
二、檢附該處104年第1次義務動物保護員招募簡章及報名表各一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