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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太空科學冬令營】
一、本次冬令營活動由本院太空中心主辦,時間於2018年1月30日至2月1日,新竹場於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台北場於國立台北大學民生校區,每場限額36人。 二、本次課程內容有我國太空計畫、衛星應用(遙測與氣象衛星)、太空載具、衛星DIY、太空大地遊戲、衛星計畫成果發表等課程,戶外教學則安排參觀國家太空中心整測廠房及任務操控中心。 三、2018太空科學冬令營報名網址為https://www.nspo.narl.org.tw/sseo/2018/winter_camp/index.html。- 公告 | 人氣:474
兒少保護宣導影片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6年11月23日衛部護字第1061461254號函暨本府社會局106年11月28日桃社兒字第1060091148號函辦理。 二、為利各校運用多元媒材進行兒少保護宣導,衛生福利部於106年製作2支兒少保護宣導影片,影片主題為呼籲社區鄰里共同關懷受虐兒少與家庭,以提升社會大眾通報意識。第1支影片名稱為「孩子,別怕!」,影片長度為16分鐘,第2支影片名稱為「為兒少發聲」,影片長度為30秒。 三、2支影片已上架至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官方網站之影音專區(網址:http://dep.mohw.gov.tw/DOPS/lp-1311-105-xCat-4.html)、衛生福利部性別暴力防治數位學習資源網之影音專區(網址:http://tagvelearning.mohw.gov.tw/),請各校推廣運用前揭影片,進行兒少保護通報意識、呼籲社區鄰里關懷周遭兒少等宣導工作,以強化社會大眾兒少保護觀念與知能。- 公告 | 人氣:447
「新住民新家鄉活動」
一、依據本府106年11月29日府社婦字第1060282578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初入境之新住民認識桃園在地風情及透過資深新住民帶領下適應在地生活,請轉知所屬團體或單位,鼓勵新住民家庭踴躍參與。 三、本案業以本局106年10月18日桃教終字第1060082572號函諒達,活動時間原訂於106年11月27日及106年12月25日,更改時間及地點,說明如下: (一)時間:106年12月17日(星期日)9時至13時。 (二)地點:桃園市婦女館二樓多功能教室(桃園區延平路147號2樓)。 四、檢附活動資訊暨報名表1份。- 公告 | 人氣:425
2017樂高EV3機器人體驗營活動」
一、目的:樂高機器人一直是大家喜愛的益智教具,它千變萬化的組合,可以訓練邏輯思維,並養成獨立思考能力。為了讓更多學生有機會接觸樂高機器人,開南大學資訊管理學系特舉辦本體驗營;體驗營包含機械結構組裝與電腦程式編撰,創作不同的自動化機械及執行特定功能的機器人,對培養小朋友的數學、邏輯、機械、程式設計等能力都有幫助,參與的學生一定能收穫滿滿。 二、主辦單位:開南大學資訊管理學系(http://www.im.knu.edu.tw)。 三、承辦單位:開南大學。 四、活動對象:全桃園市國小三至六年級學生。 五、活動名額:120名(每梯次30名,共120名)。 六、活動費用:免費。 七、活動日期:106年12月17日(星期日)、106年12月24日(星期日),每週日會不定期加開。 八、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開課前一週。 九、活動地點:開南大學卓越樓(B621)。 十、報名流程: (一)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http://knulego.xyz/3hiedu/;將於開課前網站公布錄取名單。- 公告 | 人氣:359
全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
二、教育部將每年5月訂為「慈孝家庭月」,強調良好之親子關係需要靠彼此正向互動,以親子雙向尊重與關懷為核心,期望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美德,倡導「父母慈、子女孝」符合現代社會生活之慈孝思維。 三、有關旨揭表揚計畫,摘要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國小與補校學生及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學生之家庭。 (二)選拔標準:以「家庭」為楷模選拔對象,家庭成員表現須符合「父母慈、子女孝」之精神,其慈孝表現可多元化呈現,並能展現家庭平日營造溫馨、和樂的氛圍為主,選拔標準以親子互動關係為依據。 (三)推薦及選拔方式: 1、推薦:由當事人家庭自我推薦或被他人推薦(如學校教師等),自我或他人推薦均須經當事人就讀學校召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會」審查後(不限名額),由學校於107年3月9日前具函薦送至本府家庭教育中心參加初審。 2、初審:本府家庭教育中心於107年3月23日前組成「慈孝家庭楷模選拔會」辦理初審,選拔各分組推薦名額基準為國小組4名,國中組3名及高中職組1名。為提升本市慈孝家庭之風氣,凡經初審通過者,將以本府名義頒發「桃園市慈孝家庭楷模」,致贈獎狀及獎學金計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整,另擇公開場合表揚,並由本府家庭教育中心依限薦送至教育部參加決審。 3、決審:教育部將於107年4月底前辦理決審,選拔各分組名額為國小組25名、國中組15名、高中職組12名及大專院校組6名,總計58名,並於107年5月25日公開表揚獲獎家庭楷模,致贈獎座(牌)、獎狀及獎學金1萬元整;經本中心所推薦人員,如未獲表揚者,由教育部另致贈入圍獎狀1幀,以資鼓勵。 四、本計畫列入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6學年度推動家庭教育評鑑項目,另經本府初審通過及經教育部決審審查決定為慈孝家庭楷模者,均有獎學金獎勵,請各校踴躍推薦;欲推薦送件之學校請檢附旨揭「桃園市送件表格」(含彙整表、檢核表、推薦書及家庭互動照片)於107年3月9日前(郵戳為憑)具函(寄)送本府家庭教育中心參加初審,(地址: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彭小姐收),電子檔併同傳送至210009@ms.tyc.edu.tw。 五、詳情請參閱旨揭實施計畫,相關活動訊息亦可至本府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family.tycg.gov.tw/)最新消息或教育部家庭教育網(https://moe.familyedu.moe.gov.tw)教育部最新消息下載。- 公告 | 人氣:369
「環境污染與健康危害議題」講座
二、為了健全對於環境危害與人體健康影響的正確觀念,特舉辦環境污染與健康危害議題講座,依時事或民眾關心議題規劃課程主題,並以全面性、深入淺出的講授,提高學習效能,說明如下: (一)台中場: 1、日期及地點:106年12月8日(星期五)假中國醫藥大學立夫教學大樓202教室舉行。 2、講座主題: (1)懸浮微粒的健康風險及預防對策(講師:中國醫藥大學職業安全與衛生學系張大元教授)。 (2)看不見的威脅 認識電磁波(講師:義守大學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黃詠暉副教授)。 (二)新北場: 1、日期及地點:106年12月11日(星期一)假新北市圖書館板橋江子翠分館B1演講廳舉行。 2、講座主題: (1)懸浮微粒的健康風險及預防對策(講師:台大醫院內科部及心血管中心蘇大成醫師)。 (2)看不見的威脅 認識電磁波(講師:國立台灣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蕭弘清教授)。 (三)高雄場(高雄市立小港醫院協辦): 1、日期及地點:106年12月28日(星期四)假高雄市立小港醫院大講堂舉行。 2、講座主題: (1)懸浮微粒的健康風險及預防對策(講師:中國醫藥大學職業安全與衛生學系張大元教授)。 (2)看不見的威脅 認識電磁波(講師:義守大學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系黃詠暉副教授)。 (四)全程參與講座者,每場次由主辦單位核予4小時環境教育時數。 三、本案請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報名,額滿截止,報名聯絡窗口:國衛院陳怡君小姐,電話:(02)33668216,傳真:(02)23278515,電子信箱:ehhetw@gmail.com。- 公告 | 人氣:373
106年生態學校認證表揚暨成果分享會」
二、為展現我國推動生態學校之成效,並分享成功經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特辦理旨揭活動,以展現參與本計畫之成果。 三、舉辦時間與地點如下: (一)時間:106年12月6日(星期三)上午10時至下午4時30分。 (二)地點:大安國小(桃園市八德區和平路638號)。 (三)對象:對生態學校有興趣之各級學校教職員。 (四)報名方式:請於106年12月4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以網路方式報名,報名網址如下:http://estc10.estc.tw/ctci/Reg2/76/index.asp。 (五)本案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之原則下,由各所屬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本案聯絡人:請洽環科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劉哲聿小姐(電話:02-27753919分機392,電子郵件 jeryuhliu@estc.tw)或陳倍倫小姐(電話:02-27753919分機232,電子郵件iris@estc.tw)。- 公告 | 人氣:366
「桃園市106年度原住民族學生聯合豐年節暨親子聯歡活動」
一、依據本市106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旨揭活動摘要如下: (一)活動時間:106年12月9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14 時30分。 (二)活動地點: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小(桃園市大溪區介壽 路214號)。 (三)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學親師生皆可報名參加。 (四)報名方式:有意參活動者,請各校調查後於106年12月 6日前將活動報名表傳真(03-3906990)至僑愛國小教務 處。 三、檢附活動報名表及活動海報各1份,相關疑義請逕洽僑愛國小教務主任張淑卿,電話:(03)3801896分機210。- 公告 | 人氣:319
與民有約活動
為活化教學、司法院設立LINE官方帳號,用簡易漫畫說明法庭服制、審檢有別、無罪推定等法治概念,非常適合中小學學生閱讀,敬邀各級教師們加入司法院官方LINE帳號(掃瞄QR CODE或以ID搜尋@judicial_yuan)- 公告 | 人氣:446
「蒸氣棒或維他命棒」類似電子煙產品對健康之危害及相關法規規定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6年11月15日國健教字第1069908277號函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06年11月22日桃衛健字第1060094099號函辦理。 二、電子煙係以電子方式釋放含甲醛、重金屬及其他化學物質之氣霧或蒸氣,製造或形成類似菸品體驗效果之產品,有使未成年者產生吸食菸品之認知,進而提高提早接觸菸品之可能性。旨揭「蒸氣棒或維他命棒」具有細長圓筒外型及長方形,外觀與菸品近似,吸用情狀與菸品同,且使用後產生之煙霧繚繞,顯具有電子煙重要特徵,不論其名稱為何,均符合電子煙定義。 三、鑒於電子煙含有尼古丁兼具「成癮性物質」及「戒菸輔助劑藥品之成分」兩種特性,而「電子煙」大多含有尼古丁成分,爰衛生福利部於98年3月起即將電子煙納入藥品管理。政府已跨部會動員,強化各部會之分工,從邊境攔檢、溯源追查、流通稽查、監控管理、宣導傳播及戒治輔導等各方面著手,全面防制電子煙之危害。 四、電子煙外型似菸品形狀,依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違反者,對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販售業者可處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若含有尼古丁,則屬偽劣假藥,依藥事法規定,製造或輸入者,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販賣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之有期徒刑。倘電子煙產品宣稱具「幫助戒菸」、「減少菸癮」或「減輕戒斷症狀效果」等詞句,即使不含尼古丁成分,亦違反藥事法有關廣告之規定,可處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銷燬之。 五、電子煙對健康之危害性: (一)電子煙含尼古丁具成癮性,且消費者不易控制使用量,非常容易過量、中毒。 (二)電子煙除尼古丁外,亦含致癌物甲醛、乙醛及其他有害物質,如丙二醇、二甘醇、可丁寧、毒藜鹼、菸草生物鹼或其他超微粒子與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對使用者可能產生癌症及其他疾病之健康危害。 (三)電子煙二手煙霧對室內空氣品質的影響,較傳統紙菸更為明顯,於室內使用電子煙,其煙霧不易揮散,空氣中除可測得大量丙二醇、甘油、尼古丁濃度,亦伴隨高濃度的PM2.5微粒。 (四)電子煙會提高「呼吸道及肺部疾病」風險,會使呼吸道受到損害,並讓肺臟過度發炎。更可能會因為交感神經的活性被提升,或心臟正腎上腺素的濃度增加,導致心跳加快,進而引發心臟疾病。 (五)電子煙油可隨意添加,國內外已查獲多起電子煙含毒品之案例。 (六)電子煙具爆炸危險性,已成為不定時炸彈,爆炸事件頻傳,引起火災和嚴重燒傷。- 公告 | 護理師 | 人氣: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