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社報報

  • 轉知 台灣生態教育推廣協會將舉辦「2015寒假兒童生態冬令營」活動

    台灣生態教育推廣協會將舉辦「2015寒假兒童生態冬令營」活動,歡迎參加。 說明: 一、台灣生態教育推廣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將於104年1月17日~3月01日,舉辦2015寒假兒童生態冬令營活動,共計73個梯次。 二、本活動內容計有甲蟲營、六足昆蟲營、童玩營、木工營、魔法科學營、野外求生營、恐龍營、百獸營、幼兒科學營、手工藝營、植物營、微生物營、農夫體驗營、地科營、天文氣象營、科展營及顯微觀察營等。 三、2015寒假兒童生態冬令營活動網址為http://www.lovenature.org.tw/ ,歡迎線上報名。 四、報名活動及繳費,不需經由學校,統一由臺灣生態教育推廣協會負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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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辦理103年度水土保持教師研習活動

    轉知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辦理103年度水土保持教師研習活動,請踴躍參加。 說明: 旨揭研習目的為培養教師水土保持專業知識,進而協助水土保持局在校園中持續進行水土保持教育宣導之推動。 活動資訊如下: (一)時間:103年11月14日(五)至11月15日(六),共2日。 (二)地點:杉林溪生態教育園區(環境教育場所)。 (三)參加人員:全國各國中、小及幼兒園教師(已參加5月第1場次教師研習營學員,不再重複報名) (四)報名方式:103年10月29日至11月7日止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線上報名,此研習活動免費,50人報名額滿為止。 全程參與並填寫議題討論單者,將核予教師研習時數13小時及環境教育時數13小時。 本活動於台中高鐵站(6號出口)、斗六火車站(後站)提供交通接駁服務,需要搭乘人員請於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時勾選。 請於活動前先行填寫附件二議題討論單,以利研習課程分組討論與交流。 檢附研習簡章供參,請貴校依權責核予與會人員公假登記。 本案副知本局幼兒教育科,惠請轉知轄下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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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第六屆原住民雲端科展」活動訊息

    轉知「第六屆原住民雲端科展」活動訊息,鼓勵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學生組隊參與。 說明: 一、旨揭活動為國立清華大學與原住民族委員會、財團法人華碩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原住民族電視台共同辦理。 二、活動詳情請連結「飛鼠部落」網站(http://www.yabit.org.tw、http://飛鼠部落.台灣),該活動一律免費參加,備有獎金與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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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辦理「創意機器人課程營隊」活動

    附旨揭資訊DM或請至該校推廣教育中心查詢(網址:http://sce.ntut.edu.tw/files/13-1118-48198.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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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舉辦「恐龍蛋誕恐龍」特展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展覽時間:103年10月15日至104年4月15日,9時至17時(每逢週一固定休館,若遇國定假日或補假日則照常開放)。 (二)展覽地點:該館第一特展室。 (三)票價:     1、全票:150元,適用對象為一般觀眾。     2、優待票:120元,適用對象為學生、軍警。(進場需驗證)     3、團體票:120元,適用對象為20人以上團體。     4、特展票:80元,適用對象如下(進場需驗證):         (1)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卡友。         (2)65歲至69歲。         (3)星期三上午10點前進場者。         (4)自然科學教師。         (5)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協會會員。         (6)持記者證或展示場招待券。     5、免費:70歲以上、未滿6歲兒童、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文件者及必要陪伴者1人、持有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導遊執業證人員(進場需驗證)。 相關訊息請至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網站查詢(http://www.nmns.edu.tw/ch/exhibit/)。 活動簡介及海報請至教育部附件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attach.moe.gov.tw/,文號:1030157372及驗證碼:8ef5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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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歲末公益SO GOOD好小孩少年楷模徵選暨許願信箱

    轉知財團法人太平洋崇光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2014歲末公益SO GOOD好小孩少年楷模徵選暨許願信箱」活動一案。   相關訊息請逕自http://newlife.sogo.com.tw/2014_sogood網站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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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 「103年事故傷害防制教育訓練」

    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訂於103年10月30日(週四)及11月5日(週三)辦理「103年事故傷害防制教育訓練」,請踴躍報名參加。 附南北區教育訓練議程表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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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園縣103學年度第二階段辦理「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暨團體申請作業表單、計畫書撰寫規定及申請作業流程圖

    一、依據「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準則」暨本縣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103學年度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縣103學年度第二階段辦理「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申請作業,相關說明如下: (一)本階段申請實施期程僅限於103學年度下學期。 (二)個人申請案:103年11月24至11月30日由學生法定代理人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向學生設籍學校提出申請。 (三)團體申請案:10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由參加學生之法定代理人,以團體成員設籍本縣占最多數者,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共同向本局提出申請。 三、申請案彙整:請各校於103年12月5日(星期五)前進行上開申請案資料檢核、通知補件作業後,轉送至本縣承辦學校平興國小(輔導室)彙整,俾利轉陳「本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    
    • 公告 | 教務組長 | 人氣:740
  • 「103年度心三美運動影片拍攝活動」影片收件,收件日期即將截止,敬請鼓勵貴校老師踴躍組隊送件參加。

    1.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月14日(五)止 。 2.影片評審日期為11月19日(三)。 3.敬請參賽老師留意以下第六點之評審標準說明。 4.其餘事項請參閱以下說明。 5.敬請貴校宣達鼓勵老師踴躍組隊參賽。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桃園品格心~視界品格教育白皮書」及本縣執行「心三美運動」實施總計劃辦理。 二、103年9月18日桃教小字第1030066164號函諒達。   三、 實施計劃部分修正如下: 1、拍攝方式:拍攝影片均可寄(送)至中壢市興仁國小訓導處 。未錄取之作品不予寄還。 2、呈現方式:以短劇......等多元方式,呈現2~3分鐘符合主題之影片,提升觀賞的意願。(影片格式請以 .mpg或 .wmv兩種格式為宜,方便評審播放時做最佳的呈現。)   四、為推展本縣心三美運動,本縣國小班級數32班(含)、國中42班(含)以上之學校至少繳交一件作品,其他學校亦請踴躍參加。   五、參加作品需填寫之相關表件,請下載計畫附件參閱。   六、評審標準:主題表達(含時間)50%、創意表現30%、影音效果20%。(時間切勿過長或過短,不足2分鐘或超過3分30秒將由評審審酌扣分,敬請參賽老師注意。)   七、繳件時間:即日起至11月14日(五)止。(寄件者以郵戳為憑)   八、本活動為本縣推動品格教育之重要活動,敬請各校協助宣達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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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亞洲大學亞洲現代美術館辦理「凝視繁華的孤寂者-竇加大展」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展覽時間:103年10月24日至104年8月2日,9時至17時(每逢星期一休館,國定假日照常開放)。 (二)展覽地點:亞洲現代美術館(台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 (三)活動網址:http://degas.asia.edu.tw./   相關疑問請洽該校工作小組(電話04-233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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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頂社國小 103年敦親睦鄰寫生比賽辦法

    頂社國小 103年敦親睦鄰寫生比賽辦法 一、宗   旨: (一)加強本校與社區之良好情誼,提昇學生美勞暨生活環保意識。 (二)促進本校學生親子關係,提倡家庭正當休閒活動。 二、主辦單位:頂社國小教導處。 三、比賽時間:103年10月29日星期三~103年11月6日星期四下班前。              五、比賽方式: (一)採現場寫生。 (二)分為:學生家長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低年級組、學校教職員工等組。 (三)參加者請自備繪畫用具,主辦單位提供畫紙。 六、繪畫內容以本校校園美景及土塊厝、蘆竹觀音寺、道貫堂、小木屋生態農場、邱厝茶園、竹峰茗茶與坑子農田美麗花海等地點為準 七、參加對象: (一)頂社國小家長及學生 (二)頂社國小教職員工  (三)坑子里里民     八、報名方式: (一)請填寫報名表,於11月6日前連同作品繳至教導處陳主任 (二)連絡人:頂社國小陳嘉雄 電話:3241182-210 九、獎勵: (一)金牌獎:各組取1名、每名贈送禮券三百元、獎狀1張 (二)銀牌獎:各組取1、每名贈送禮券二百元、獎狀1張 (三)銅牌獎:各組取2、每名贈送禮券一百元、獎狀1張 (四)佳作獎:視作品水準每組取3名、每名贈送獎狀1張 (八)參加比賽學生、家長須於比賽時間內繳交完整作品,本校致贈紀念品乙份。 (九)依參賽人數之成品,由評審委員及本校作適當調整。 十、評審:於103年11月7日聘請專業評審委員評選, 評審之後於103年11月7日16:00公告於學校穿堂布告欄與學校網頁。 十一、頒獎: (一)時間:103年11月 8日星期六 (二)方式:下午三點左右在本校活動中心頒獎 十二、參加比賽之作品一律歸頂社國小所有,主辦單位可將作品展出或發表刊登於頂社國小所發行之刊物。 十三、凡報名參加比賽者,視為同意本辦法之規定。 十四、經費:由本校校內經費與家長會經費下支應 十五、本辦法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                             主任:                          校長:  
  • 頂社國小103學年度親職教育日暨健康促進健行活動攝影比賽辦法

    一、比賽目的: 本校親師生將於103.11.8.星期六舉辦穿山甲步道﹑土塊厝、竹峯茗茶等教學地點進行健行活動,每個景點皆有其獨特丰彩,不管在每個角落都有其美麗的景色,今年將會為學生帶來更豐富的精彩生活記錄,希望用您的角度去發現並拍出不同的親師生生活樣貌,為頂社國小留下2014年最美的記憶。 二、指導單位:詳見親職教育日計畫 三、主辦單位:頂社國小 四、承辦單位:教導處 五、活動辦法: 1、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的家長及老師、攝影同好,年齡不限。 2、攝影主題:以「頂社國小103學年度親職教育日暨健康促進健行活動」五大教學景點及路線過程、參加人員及活動現場景觀為主。 3、作品規格: (1)  交件作品畫素需達2274*1704(約400萬畫素以上)。 (2)  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5×7 吋照片,不得留白邊。 (3)  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4)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4、拍攝時間:自103年11 月8 日 5、拍攝地點:教學路線及景點 6、收件截止日期:103年11月15日下午16時止。(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    應於上班時間內送至頂社國小教導處,逾期不予受理) 7、收件地點:頂社國小。 六、比賽規則: 1、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拍攝時限內拍攝之作品,作品須符合規格。    違反者不予評審。且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2、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    合成、格放、疊片及護貝、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    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座、紀念品、獎狀及獎金。其涉    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3、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4、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以5張為限。 5、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    生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6、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頂社國小。         7、前三名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9、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10、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頂社國小所有。主(承)辦單位享有無限次數使用於報章雜誌及本處刊物文宣、月曆、網站等之著作使用權,且不需另給報酬。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七、作品評審: 參加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1.    評審地點:於頂社國小擇訂地點公開評審,評審日期於評審前公布於活動網站。 2.    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活動網頁。 八、得獎公布、頒獎時間及入選者配合事宜: 1.    得獎作品預計於評選後10日內公布在「頂社國小」網站。 2.    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學校網站。 3.    凡經審查通過入選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日期內,交付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並對於得獎作品給予相關文字介紹(可以散文、詩歌、短文等方式敘述作品之內容及意境,亦可以其它方式表達) 九、獎勵方式: 1.    評選第一名( 乙名) 獎金新臺幣參仟元整、精緻獎牌乙面。 2.    評選第二名( 乙名) 獎金新臺幣貳仟元整、精緻獎牌乙面。 3.    評選第三名( 乙名) 獎金新臺幣壹仟元整、精緻獎牌乙面。 4.    評選佳作( 三名) 獎金新臺幣伍佰元整、精緻獎牌乙面。 十、聯絡方式: 1.頂社國小教導主任陳嘉雄3241182-210 2.聯絡地址:桃園縣蘆竹市山林路三段232號   十一、比賽辦法可至網站(網址:163.30.65.2)下載。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附件一    頂社國小103學年度親職教育日暨健康促進健行活動攝影比賽攝影比賽 攝影比賽報名表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作品編號(由主辦單位填寫):       作品名稱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通訊地址       傳 真         聯絡電話   (日)   (夜)   手  機         電子信箱                                                       拍攝地點    (請簡述地點或地址)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攝時間           年      月     日     作品圖說   (請100字以內文字敘明拍攝作品之人、事、時地、物等背景資料)                                   著 作 權 聲 明 書   本人              參加頂社國小103學年度親職教育日暨健康促進健行活動攝影比賽」,提供資料皆準確無誤,並願遵守主辦單位之參賽規則。本人保證確實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對參賽作品具有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且同意當參賽作品入選或得獎時,即無條件將該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歸予主辦單位頂社國小,主辦單位擁有無償使用、修改、重製、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等作品使用權利,本人則保有著作人格權,謹此聲明。 此致 桃園縣頂社國小                         著作財產權讓與人:               簽章                           身 份 證 字 號  :                           地            址   日            期: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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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 「環境電磁波(非游離輻射)資訊教育宣傳會議」

    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於本(103)年10月24日上午8時30分假臺北市大安區成功區民活動中心(臺北市四維路198巷30弄9號-成功國宅35棟活動中心)舉辦「環境電磁波(非游離輻射)資訊教育宣傳會議」,請 查照。 說明: 為使一般民眾了解環境中電磁波的來源,並對於日常生活所接觸的各類電磁波發射源有正確的認知,進而熟悉如何安全地與電磁波共存並適度地遠離風險及減少不必要的恐慌,使大眾了解正確電磁波資訊,該署特舉辦旨揭宣傳會進行資訊交流溝通。 附宣傳會議程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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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園縣教育電子報招募實習記者暨回任記者,請踴躍報名 參加。

    一、召募類別: (一)實習記者 (二)離任記者回任 二、資格:本縣公立高國中、小學之現職教師為主(含行政人員) 三、人數:依報名人數則優錄取。 四、權利義務: (一)每月給予半天3次之公差假外出採訪(含發刊會議),公差假採訪須依學校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二)差假出席每月發刊會議並支領差旅費乙次。 (三)每月依發刊會議分配主題進行採訪撰稿並交稿,方得支領差旅費乙次。 (四)經刊登之文稿應免費提供大眾媒體轉載使用。 五、獎勵: (一)採訪文稿經審核通過刊登,依教育電子報稿費支出標準給予稿費,並依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核給著作分數每篇0.1分獎勵。 (二)實習記者經評估足堪勝任且服務優良者,列入104年度正式記者名單。 六、報名方式:請於103年10月31日前,將個人履歷表(附件一)及1000-1500字簡述(回任記者簡述免)之電子檔逕寄head@mail.lsps.tyc.edu.tw ,檔名:學校+姓名。 柒、錄取通知:11月15公告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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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機關學校能源管理與節能技術服務計畫」之智慧空調節能應用技術研討會

    經濟部能源局為使主管人員與四省計畫承辦人員能有效推動節能措施,特以輔助能資源管理之應用導向舉辦本研討會,藉此探討能源資通訊技術與智慧空調管理之方式,提升節能減碳之實作效益,以打造更完整的雲端能源管理系統。 有關研討會相關資訊如下: (一)時間:103年10月30日(星期四)。 (二)地點: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第六教學大樓國際會議廳(臺北市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三)報名方式:採Email方式,全額免費,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檢附旨揭研討會議程供參。本案聯絡人: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能源科技研究中心朱珮禎小姐,電話:02-2771-2171分機3510,Email信箱: ntuterc610@nt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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