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社報報

  • 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第11屆全國原住民兒童繪畫創作比賽」活動簡章一案,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6月1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60064334號函辦理。 二、為發掘原住民學童繪畫創作潛力,提供原住民學童藝術創作平台,特辦理旨揭繪畫比賽。 三、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繪畫主題:感動與愛。 (二)參賽資格:就讀國內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國中等在學之原住民籍學生。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6年10月15日止。 (四)收件地點:臺東縣臺東市新生國民小學(臺東縣臺東市更生路474巷45號)。 (五)報名方式: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賽,一律以郵寄方式,寄送參賽作品。 四、活動如有疑義請逕洽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電話:(07)398-5529。 五、活動簡章請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國民中小學教師圖書館管理與利用研習」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6月12日師大圖資字第1061014500號函辦理。 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資訊學研究所與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臺東大學、財團法人台灣閱讀文化基金會聯合主辦「國民中小學教師圖書館管理與利用研習」。 三、旨揭研習時間與地點: (一)北區:106年7月5日(星期三)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B1國際會議廳(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二)中區:106年7月5日(星期三),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二樓國際會議廳(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100號)。 (三)南區:106年7月27日(星期四),國立臺南大學啟明苑演講廳(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四)花東區:106年8月25日(星期五),國立臺東大學圖書資訊館資訊棟2F推廣教室(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 四、本案聯絡人: (一)北區:國小場-陳姿岑小姐,02-77345428,maggietchen@gmail.com;國中場-趙子萱小姐,02-77345428,catchao0819@gmail.com。 (二)中區:陳慧珍小姐,04-22625100分機1508,a12103@nlpi.edu.tw。 (三)南區:李玲玲組長,06-2133111分機260,lingling@mail.nutn.edu.tw。 (四)花東區:張曉倩小姐,089-518141,synsia@nttu.edu.tw。 五、檢附研習課程資料1份,並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填寫報名表(http://www1.inservice.edu.tw/)。 六、本案同意核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並覈實核予研習時數。
    • 公告 | 生教組長 | 人氣:461
  • 轉知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106年地方教育輔導活動─藝術創作融合教學實務與應用」教師研習活動一案,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臺北藝術大學106年6月9日北藝大師培字第1061002117號函辦理。 二、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研習時間:106年7月4日(二)10時至16時。 (二)研習地點:臺北當代藝術館(臺北市長安西路39號)。 (三)報名網址:http://education.tnua.edu.tw。 (四)須登錄研習時數者,請於報名時填寫身分證字號,將統一登錄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 三、本案聯絡人:邱雅蕙,電話:02-28961000分機3644。 四、活動研習時程表請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 公告 | 生教組長 | 人氣:463
  • 轉知-瑞坪國中辦理106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教職員工宣導,敬請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時間:106年6月21日(星期三)下午1:00至3:00。 二、地點:瑞坪國中教師研習中心(桃園市楊梅區文化街535號)。 三、主題:性平教育簡單教。 四、講師:簡燕雪(簡單)老師(新北市資深學務、輔導主任,歷年各縣市教師各類研習講座講師)。 五、教師請至本市教師研習系統「瑞坪國中」登錄報名,完整參與者於活動結束後核發2小時研習時數。 六、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本案聯絡人:輔導組長徐慈婷,聯絡電話 4821468分機611。 七、外聘講師費用由本校校內預算支應。
  • 轉知-教育局性別平等辦公室辦理「2017年性平小尖兵夏令營」一案,請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6年5月25日桃教學1060040938號函(諒達)續辦。 二、旨揭活動報名截止日延長至106年6月23日(星期五)。 三、本項活動完全免費,說明如下: (一)活動對象:本市105學年度國小4年級及5年級學童,共120人。 (二)活動時間:106年7月6日(四)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整。 (三)活動地點:桃園市政府文化局5樓團體視聽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四)請貴校將本案夏令營訊息公告於貴校公佈欄及網站,並廣為宣導所屬家長及學生周知,鼓勵渠等踴躍報名參加。 四、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府性別平等辦公室蔡美雯小姐(聯絡電話:03-3322101轉6436、6437)。 五、檢送本案活動簡章1份供參。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435
  • 轉知-本市鑑輔會辦理本市106年度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魏氏幼兒智力量表培訓研習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106年6月2日106桃特鑑字第1060000081號書函辦理。 二、本研習對象依下列先後順序錄取: (一)本市學前心理評量人員(一律參加)。 (二)本市國小心理評量人員,以中、高階心理評量教師優先。 (三)本市高、國中心理評量人員,以中、高階心理評量教師優先。 三、研習時間:106年8月14日(星期一)至8月16日(星期三),計3日;研習地點:東門國小(地址:桃園區東國街14號)博愛樓會議室。 四、本案報名方式:請於106年7月31日前至特殊教育網路通報系統(網址:http://www.set.edu.tw/)→研習活動→桃園市→學年(106)、學期(上)、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報名結果請逕行上網查詢,不另函通知。 五、參加研習者研習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18小時。 六、隨文檢送研習實施計畫1份。
  •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2017年國際資優教育論壇」研習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6月12日師大特教字第1061014736號函辦理。 二、本案報名參與人員,研習期間由服務學校逕依差勤管理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差假事宜。 三、檢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來函及研習計畫各1份。
  • 轉知-南華大學與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共同辦理「2017教師生命美學營」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南華大學106年6月8日南華終院字第1060601133號函辦理。 二、本案期望締造教育交流,共創友善師生關係,並開發多元學習,啟發積極樂觀人生。 三、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參加對象:各級公私立學校教師、檀(教)講師。 (二)活動時間:106年7月13日起至7月16日止。 (三)活動地點:高雄佛光山寺(高雄市大樹區興田里興田路153號)。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6年6月30日(五)止,請多利用線上報名(https://goo.gl/forms/8fMcfTTdCpUk0n6Q2)、E-mail或傳真報名。 (五)活動費用:新臺幣1200元/人(含研習教材費、食宿費)。 (六)全程參與者核實核發研習時數24小時。 四、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02-2762-0112分機2250或2537。 五、活動簡章請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 轉知-彰化師範大學辦理106年「性別/倫理/法規/感控 四合一繼續教育工作坊」,敬請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課程內容: (一)諮商心理師與司法系統的合作。本課程邀請高雄地檢署楊碧瑛主任檢察官,探討當心理師被傳喚出庭作證、被法院要求提供諮商紀錄時要如何回應等倫理法律相關議題。 (二)在諮商室與愛滋相遇:談愛滋與性議題。本場次邀請與愛滋感染者有多年工作經驗的蔡春美老師,探討內容包括(1)愛滋30年的演變:醫療、社會文化觀點。(2)感染者的生存處境。(3)愛滋相關法規與政策。(4)如何與感染者談性的議題。(5)諮商心理師與愛滋感染者工作之注意事項。 (三)諮商心理師在性侵害事件通報之倫理、法律責任與實務。本場次邀請曾任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中心公職社工師,現任律師的周嘉鈴律師,從倫理、法律、與專業判斷角度探討,在實務的兩難情境中諮商心理師對於是否通報、如何通報的專業與倫理判斷與抉擇。 (四)「從申訴陳情案件回應個案需求」與衛政體系合作之倫理教戰守則:本場次,特別邀請到彰化縣衛生局醫政科黃敏慧科長,從其豐富的衛政實務經驗之中,較常接觸到民眾的申訴陳情狀況,向諮商心理師們給予重要的提醒。 二、主講人:楊碧瑛主任檢察官(高雄地檢署)、蔡春美老師(國立台北大學社會工作系兼任助理教授)、周嘉鈴律師(家事案件受僱律師)、黃敏慧科長(彰化縣衛生局醫政科)。 三、課程時間:106年7月14日(五)、7月15日(六),共12小時。 四、參加對象:諮商心理師、輔導教師、相關助人工作人員、具備考諮商心理師資格者或諮商心理研究所研究生。 五、詳細資訊請連結至本校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網頁http://human.ncue.edu.tw或見附件簡章。 六、電話洽詢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7:00。04-7232105轉1445。
  • 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06年兒童戲劇美學夏令營」活動一案,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6年6月9日藝演字第1060001843號函辦理。 二、本案期望透過戲劇教育讓學生擁有更多想像力與創造力,並有一個展現的舞臺,藉此推廣藝術教育,培養美力國民。 三、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梯次: 1、第1梯次:「惱人的薑餅男孩」 (1)時間:106年7月25日(二)起至7月29日(六)止。 (2)招收對象:國小3、4 年級學生30人,額滿為止。 2、第2梯次:「巧克力冒險工廠」 (1)時間:106年8月8日(二)起至8月12日(六)止。 (2)招收對象:國小5、6年級學生30人,額滿為止。 (二)活動地點: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臺北市南海路47 號)。 (三)活動費用:新臺幣1,460元(內含講師費、保險費、午餐費),經濟弱勢及偏鄉學生提相關證明得免費參加(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視實際報名情形調整免費名額)。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6年7月10日止,請上網報名(http://ppt.cc/rH5RX)。 四、報名如有疑義請逕洽玉米雞劇團,電話:03-5711713或0911-088115。 五、活動詳細資訊請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 公告 | 生教組長 | 人氣:460
  • 敬請轉知暑假大玩家夏令營活動此教育訊息,在貴單位的網站做為宣導。

    一、2017暑假大玩家夏令營令營,一起來動腦瘋科學、組積木、玩烘焙、踢足球、炫跳舞歡迎您來體驗 二、活動網址 http://www.sng.idv.tw 歡迎上網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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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6年度跨部會小黑蚊防治示範觀摩計畫」辦理「社區民眾教育講習會」一案,活動流程修正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8日臺教資(六)字第1060080992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講習會舉辦日期不變,調整部分課程流程如附件1所示,請逕為上網報名,網址:goo.gl/XTOlnY(請以Chrome瀏覽器開啟),額滿為止。報名確認窗口:則越廣告行銷有限公司林小姐,電話02-29548585分機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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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臺南市音像文化發展協會與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共同辦理「AnimEDU臺灣國際兒童暨青少年創意動畫營」一案,請查照。

    一、依據臺南市音像文化發展協會106年5月19日南市音像協字第1060519001號函辦理。 二、本案期望建立一個具有教育文化意涵為主的動態影像平台,讓兒童暨青少年能在這個國際平台上,用影像與藝術創作展現出新一代的觀點。 三、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106年7月10日起至7月14日止。 (二)活動地點:臺南市歸仁文化中心(臺南市歸仁區信義南路78號)。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6年6月23日止,一律採線上報名(https://goo.gl/forms/ZEqQsU0YXlVWoRHx2)。 (四)活動費用:新台幣6500元/人(含保險費、食宿)。 四、本案聯絡人:陳孟訓理事長,聯絡電話:093-366-6084。 五、活動相關疑義請逕至官網(http://www.animedu.org.tw/)查詢。
    • 公告 | 生教組長 | 人氣:459
  • 轉知教育部有關教師任職滿25年,惟未滿50歲,以不堪勝任工作為由擇領月退休金,其退休生效日應以學校出具不堪勝任工作證明書之日或同年8月1日疑義

    一、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以下簡稱退休條例)第3條第1項規定:「教職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退休:……二、任職滿25年。」第5條第4項規定:「年齡未滿50歲具有工作能力而申請退休者,……,不得擇領月退休金或兼領月退休金。」同條例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本條例第5條第4項所稱具有工作能力,係指申請退休時無下列不堪勝任工作情事之一,並經服務學校出具證明者而言:一、符合公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所定之全殘廢或半殘廢,經公立醫療機構證明者。二、領有殘障手冊者。三、精神耗弱,經公立醫院證明者。四、因疾病或傷害,連續請假逾6個月而無法銷假上班者。」。 二、退休條例第4條之1第1項規定:「教師或校長依第3條申請退休者,除特殊原因外,其退休生效日以2月1日或8月1日為準。」及教育部103年6月13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079234B號令略以,退休條例第4條之1所稱「特殊原因」,指「家庭突遭變故」、「本人重大急症無法工作」或「因系、所、科、組、課程調整或學校減班、停辦、解散,致無足夠授課時數或無授課事實者,而未及於2月1日或8月1日退休生效」,並經服務學校證明不影響教學。 四、據上,公立學校教職員申請退休時,除特殊原因外,應以2月1日或8月1日為退休生效日。惟考量教師因病連續請假逾6個月而無法銷假上班,經學校認定不能勝任職務,已無法繼續從事教職之情形,性質與上開本部103年6月13日令所稱「本人重大急症無法工作」之特殊原因相當,並以服務機關出具證明其不堪勝任工作之日期為退休生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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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語堂故居辦理「書信偶遇-臺北名人書信手跡換展計畫」一案,請查照。

    一、依據東吳大學106年6月7日東語堂字第1060001040號函辦理。 二、本案於七座名人故居舉辦,以巡迴展覽之模式,讓參觀民眾從文獻書信中,深度瞭解臺北市之歷史文獻脈絡,體會蘊含於各座名人館之文化內涵。 三、展覽時間:即日起至107年5月31日止。 四、展覽地點:「王雲五紀念館」、「李國鼎故居」、「林語堂故居」、「紫藤廬」、「孫運璿科技.人文紀念館」、「梁實秋故居」、「錢穆故居」。 五、活動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電話:02-28613003。 六、活動詳細資訊請逕至官網(https://goo.gl/qUz6Rf)查詢。
    • 公告 | 生教組長 | 人氣: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