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社報報

  • 函轉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於106年7月20日至106年8月18日辦理「2017人權種子教師研習營」活動資訊,請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並本權責核予公(差)假,請查照。

    一、依據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106年6月15日人權綜字第1063001149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營分北中南三梯次,相關資訊如下: (一)活動對象: 1、全國高中職、國中小教師。 2、教育行政人員。 3、有志成為人權種子教師者。 (二)活動時間: 1、臺北梯次:106年7月20日(星期四)至21日(星期五)。 2、台中梯次:106年8月03日(星期四)至04日(星期五)。 3、高雄梯次:106年8月17日(星期四)至18日(星期五)。 (三)活動地點: 1、臺北梯次: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兵舍E研習教室(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2、臺中梯次:臺中文創園區衡道堂小禮堂(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3、高雄梯次:大東文化藝術中心藝文教室(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161號)。 (四)活動內容與報名方式等相關資訊及報名表請至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官網(http://www.nhrm.gov.tw/)。 (五)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出席教師公(差)假登記。 三、上開研習時數將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四、檢送「2017人權種子教師研習營」海報1份。
  • 轉知國立故宮博物院辦理「一日小編‧創意學習單」一案,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故宮博物院106年6月16日台博南字第1060006369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為促進全國國中、國小親子同遊參觀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以達美學教育之普及。 三、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106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二)活動地點: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 (三)報名方式:參加者可逕至「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網站「學習資源」下載「一日小編‧創意學習單」,或於故宮南院2樓大廳諮詢檯與服務檯領取後,於活動期間,掃描並上傳完成作品至「國立故宮博物院─線上報名系統」(https://signup.npm.edu.tw/)。 四、本案聯絡人: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院處 賴昀芯/周奕妏小姐;電話:05-3620555分機5115/5117;E-mail:yunxin@npm.gov.tw / iwen@npm.gov.tw。 五、活動詳細資訊請逕至官網(http://south.npm.gov.tw/zh-TW)查詢及下載。
    • 公告 | 生教組長 | 人氣:502
  • 檢送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舉辦106年度「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我要說故事」徵稿活動辦法及海報電子檔各1份,請查照轉知所屬。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6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43964號函辦理。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鼓勵電視業者提升兒童節目製播品質與提供兒童更好的收視節目環境,106年度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辦理「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評選活動,以半年一次方式評選出適合12歲以下兒童觀賞之節目,並發予「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證書。 三、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106年針對學齡前兒童及國小學童舉辦「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我要說故事」徵稿活動,規劃包括文字、圖畫、照片、漫畫等4類徵稿,截稿日期為106年10月31日。
  • 本局「106年度桃園市庇護天使工作影像繪畫比賽」收件截止日期調整至106年7月31日止,請惠予宣導,請查照。

    一、旨揭比賽實施計畫及簡章本局於106年3月21日以桃勞障字第1060019135號函送貴校(諒達)。 二、本計畫實施方式如下: (一)比賽主題:「桃園市6家庇護工場─身心障礙庇護天使工作影像繪畫比賽」。 (二)本案分5組競賽: 1、第1組「桃園市各公私立國小高年級(5、6年級)在校學生」。 2、第2組「桃園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在校學生」。 3、第3組「桃園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在校學生(含五專1~3年級)」。 4、第4組「成人(含全國大專校院在校學生,二、三專及五專4~5年級)」。 5、第5組「身心障礙者組(限有身障證明或手冊者報名)」。 (三)作品規格;限以個人身分報名參賽,每人僅限投送1件參賽作品。作品規格;第1組、第2組、第3組、第5組之作品需於四開畫紙呈現,第4組之作品需於對開畫紙呈現。參賽者可以使用任何平面方式創作,如素描、水彩、粉彩、蠟筆、油畫、水墨、麥克筆等,不用裱褙或裱框,但不得用電腦繪圖或合成等。 (四)評比方式:由主辦單位外聘美術專業背景人士3位擔任評審工作,及邀請桃園庇護工場代表列席。比賽總分為100分,項目分列為:活動主題40%、色彩運用30%、創意構圖30%,依評審委員評分由高至低依序選出各組得獎作品。參賽作品成績將由評審委員會專業判定,請參賽者尊重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 (五)獎額及獎勵方式:評審結果每組各取「5名優選」、「5名佳作」,共計50名獲獎者。每位獲獎者頒發獎牌1面、獎狀1紙。另前開每組之「5名優選」者,由本局頒發禮券: 1、第1組:每人頒發新臺幣3,000元禮券。 2、第2組:每人頒發新臺幣5,000元禮券。 3、第3組:每人頒發新臺幣7,000元禮券。 4、第4組:每人頒發新臺幣1萬元禮券。 5、第5組:每人頒發新臺幣1萬元禮券。 三、優選及佳作作品著作權及版權無條件讓予本局,本局擁有無償重製、複製、及公開播送等之相關權利,且於本局指定場所公開展示7天。獲獎者於本局106年8月份辦理之「桃園市庇護工場中秋節禮品聯合促銷嘉年華活動」,頒發獎牌公開表揚。 四、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參賽者填妥報名表後,連同作品及所需附件「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予同意書、個人資料授權書」(下載點:桃園市身心障礙者庇護商品easy購網站http://easygo.tycg.gov.tw/),以掛號寄至本局委託承作單位:330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號2樓「宜展公關顧問有限公司鍾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註明「106年度桃園庇護天使工作影像繪畫比賽報名繳件」。諮詢電話: (一)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董小姐):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03-3322101轉6814。 (二)宜展公關顧問有限公司,鍾小姐(03)336-6108 分機15。
  • 轉知中華民國龍獅藝陣協會辦理「2017全國創意舞獅舞龍鼓藝錦標賽暨國際龍獅邀請賽」一案,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中華民國龍獅藝陣協會106年6月16日中龍獅藝福字第1060616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比賽時間:106年7月7日至9日。 (二)比賽地點:臺南市佳里區頂 開基永安宮廟前廣場(臺南市佳區頂 里116號)。 三、檢附競賽規程1份。
    • 公告 | 生教組長 | 人氣:456
  • 轉知-本市106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班」實施計畫、課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請踴躍參訓,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4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45441E號函辦理。 二、研習日期:106年7月至106年11月。 三、因性別平等教育法於民國100年修訂多項條文,倘為民國100年法規修訂前取得調查人員證書且近2年內無參與過案件調查者,請學校一同告知建議其再次參訓。 四、報名表請於106年7月3日(星期一)前填妥,mail至 baggio@mail.saes.tyc.edu.tw (不須核章),核章後再傳真至祥安國小輔導室。 五、報名表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教師證正反影本及身分證正反影本於第一次上課時繳交。 六、若有任何疑問,請洽祥安國小輔導室,電話:4192136分機610、傳真:4697939。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445
  • 轉知-本市106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班」實施計畫、課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請踴躍參訓,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4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45441E號函辦理。 二、研習日期:106年7月至106年11月。 三、因性別平等教育法於民國100年修訂多項條文,倘為民國100年法規修訂前取得調查人員證書且近2年內無參與過案件調查者,請學校一同告知建議其再次參訓。 四、報名表請於106年7月3日(星期一)前填妥,mail至 baggio@mail.saes.tyc.edu.tw (不須核章),核章後再傳真至祥安國小輔導室。 五、報名表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教師證正反影本及身分證正反影本於第一次上課時繳交。 六、若有任何疑問,請洽祥安國小輔導室,電話:4192136分機610、傳真:4697939。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452
  • 轉知-本市106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班」實施計畫、課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請踴躍參訓,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4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45441E號函辦理。 二、研習日期:106年7月至106年11月。 三、因性別平等教育法於民國100年修訂多項條文,倘為民國100年法規修訂前取得調查人員證書且近2年內無參與過案件調查者,請學校一同告知建議其再次參訓。 四、報名表請於106年7月3日(星期一)前填妥,mail至 baggio@mail.saes.tyc.edu.tw (不須核章),核章後再傳真至祥安國小輔導室。 五、報名表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教師證正反影本及身分證正反影本於第一次上課時繳交。 六、若有任何疑問,請洽祥安國小輔導室,電話:4192136分機610、傳真:4697939。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455
  • 轉知-本市106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班」實施計畫、課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請踴躍參訓,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4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45441E號函辦理。 二、研習日期:106年7月至106年11月。 三、因性別平等教育法於民國100年修訂多項條文,倘為民國100年法規修訂前取得調查人員證書且近2年內無參與過案件調查者,請學校一同告知建議其再次參訓。 四、報名表請於106年7月3日(星期一)前填妥,mail至 baggio@mail.saes.tyc.edu.tw (不須核章),核章後再傳真至祥安國小輔導室。 五、報名表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教師證正反影本及身分證正反影本於第一次上課時繳交。 六、若有任何疑問,請洽祥安國小輔導室,電話:4192136分機610、傳真:4697939。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475
  • 轉知-國立空中大學桃園學習指導中心106學年度上學期「桃園家庭教育專班」計畫書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空中大學106年6月19日空大桃字第1065200339號函辦理。 二、國立空中大學預定於106學年度上學期開設旨揭專班,該課程依據「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遴聘及培訓辦法」開設,修畢本課程符合家庭教育專業人員專業學分資格,惠請公告所屬週知。 三、本案聯絡人:國立空中大學姚淑瓊,電話:03-4226121。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454
  • 轉知-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我們沒有不同 生命教育體驗」公益活動訊息供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106年6月19日伊總會電字第1061071095號函辦理。 二、檢附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來函及活動簡章各1份。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464
  • 轉知桃園市立圖書館中壢分館辦理「英文好讀」系列講座

    一、依據桃園市立圖書館106年6月26日桃市圖中字第1060002896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英文閱讀及圖書,特辦理英文好讀系列講座。 三、講座採事先報名,請至桃園市立圖書館網頁http://www.typl.gov.tw/線上報名(首頁-線上申辦-活動報名),或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各場次全程參與教師核予研習時數2小時。
  • 國民小學社會學習領域授課教師增能研習

    一、依據桃園市106年度辦理「精進教學」國民小學社會學習領域授課教師增能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與地點: (一)日期:105年8月16日、8月17日及8月18日,9:00-16:00,共計三日。(最後一天為在地化課程踏查,詳如附件) (二)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建德國小四樓中型會議室。 三、參加對象:預計80人,報名額滿即止(請各校務必派員參加),錄取先後順序如下: (一)市內各校社會學習領域的教師。 (二)市內各校對社會學習領域教學有興趣之教師。 四、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於106年8月9日前上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點選「建德國小」報名。案內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於研習當天准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實發予研習時數18小時。 五、本案聯絡人:建德國小陳煥文組長。03-366-0688#220。
  • 轉知-臺灣芯福里情緒教育推廣協會辦理「2017情緒教育國際論壇-親師攜手教出社交情緒力」活動,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芯福里情緒教育推廣協會106年6月12日臺芯字第106030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6月2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63614號函辦理。 二、旨揭論壇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北部場:106年9月26日(星期二),於台北市中油國光廳。 (二)南部場:106年9月27日(星期三),於高雄醫學大學國際會議廳。 (三)請宣導所屬教師及家長踴躍報名參加,本市所屬教師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並核予6小時研習時數。 三、本案活動請逕至「臺灣芯福里情緒教育推廣協會」(http://www.happinessvillage.org/)網站報名,若有相關未盡事宜,請逕洽該協會聯絡人管秋惠小姐(02-28931512) 四、檢附來函影本暨活動計畫書(如附件)供參。
  • 轉知-本市106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班」實施計畫、課程表及報名表各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4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45441E號函及本市105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3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為提升學校執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為人防治教育人員之知能。 三、參訓人員:請各國中務必指派1名人員參加,其餘學校請公告周知鼓勵參訓,參加人員請給予公(差)假登記。 四、研習日期:106年7月至9月。 五、報名表請於106年7月3日(星期一)前填妥,mail至 baggio@mail.saes.tyc.edu.tw (不須核章),核章後再傳真至祥安國小輔導室。 六、報名表正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教師證正反影本及身分證正反影本於第一次上課時繳交。 七、若有任何疑問,請洽祥安國小輔導室,電話:4192136分機610、傳真:4697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