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品戴水國中、國小清寒助學金
對象:
公立(含國立)之本國籍國中、國小學生,經學校導師推薦凡「孤兒、清寒單親、家庭突遭變故、生活陷入困頓、家境弱勢清寒」等之需要幫助者,請學校協助其申請。
1.網路填報+書面郵寄 併行方式,以學校為單位逕寄本會申請。
2.帳號:請依序「學制→縣市→學校」點選後由系統自動帶出 / 密碼:「同帳號」
3.請學校承辦人到文後,請立即登入系統「變更密碼」再轉知協助申請之老師。
金額及特別說明事項:
1.每名5000元
2.申請總人數超額時,本會有審核決定權,視申請人之急迫需求順序給予補助之。
3.優先審核:以證明文件『繳交齊全』者為優先。(請詳閱下列『繳驗證件』)
4.申請之應備文件、繳驗證明:請申請人主動提供,且本會主要以審核為用途,不作他用。
◎ 申 請 流 程:
登入系統 ® 填寫網路申請資料® 列印學生助學金申請書 ® 郵寄申請文件。
1.網路申請操作: 請參閱「線上申請操作說明手冊」。(請於本會網頁左方-公布欄下載)
2.郵寄申請文件: 請參閱下表
郵寄申請文件
必繳交
繳驗證件說明
(1) 助學金「郵寄清冊」
(請參閱操作手冊P12)
ˇ
線上填報完畢,提供列印之
(2) 學生助學金申請書-共2頁(請附貼照片)。
(請參閱操作手冊P10)
ˇ
線上填報完即提供列印
(非學生回家填寫版)
(3) 學生回家填寫版-共1頁
(2013最新版本請參閱操作手冊-P16)
ˇ
線上填報前置作業之紙本
(4) 在學證明書正本 或 學生證影本。
ˇ
學校提供
(5) 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含記事)。
ˇ
若繳交戶口名簿者,審核順序列其後
(6) 證明文件影本。(下列A~G『依家庭狀況』檢附。)
ˇ
請參閱下列說明
(A) 低/中低收入戶證明。
(B) 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C) 清寒證明。
(D) 重大傷病/身心障礙證明/醫療相關證明影本。
(E) 災害證明。
(F) 變故證明。
(G) 無證明。
(請填『導師說明事件證明』:系統內可填。)
1. 優先審核:證明文件『繳交齊全』者。
2. 醫療證明(參閱左欄(D)):
請依『申請人家庭成員狀況』、『導師說明事件證明』內容所述,逐一檢附。
遺漏或未檢附者,審核順序列為「繳齊證明者」之後。
3.無證明:請填寫『導師說明事件證明』。
審核順序亦如上列所述。
請依【1~6順序裝訂好】郵寄至本基金會/各項文件檢齊後由申請學校彙辦轉送本會審核,不予退還。
學校送件後5日,可至本會網站查看「本會收件狀況」,有疑問者請來電基金會。
1. 請以學校為單位提出申請且統一寄出/每一位學生請檢送一份證明資料(不可合併繳交)。
2.「學生回家填寫版」放置於「線上申請操作說明手冊-P16」。
提醒您:「學生回家填寫版」非申請的正式表單,尚需網路填報後,隨正式表單一併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