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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3年度下半年性侵 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

    說明:   一、本次研習共2場次,台北場:103年10月3-4日假台北市教師研習中心、台中場:103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假台中市維他露基金會辦理,請鼓勵所屬教師及行政人員參與。 二、本局准予參與人員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 三、檢附簡章、報名表、議程及提案單各1份。 四、如有未盡事項,請洽該會專案人員翁小姐,電話:04-24811717,電子郵件:chinesenpo@gmail.com。
  • 環境教育終身學習勤學獎獎勵要點

    如 附檔。 再次鼓勵於終身學習網註冊個人終身學習護照。
  • 財團法人歐巴尼紀念基金會舉辦「103學年度偏遠地 區學童防疫輔導及測試競賽」及「103年偏遠地區學童防疫 唱遊競賽」

    說明: 一、依據該會103年9月1日尼董字第1030873065號函辦理。 二、本競賽之目的在培養學童良好衛生習慣可以有效預防疾病,此觀念應從小融入生活培養,增進學童傳染病防治知識,促進身體健康。兩項競賽辦理情形均公告於該會網址(http://www.urbani.org.tw/)請學校自行上網參考。 三、兩項競賽報名均不收費,實際參加者有經費補助或紀念品贈送,而競賽成績優勝者之獎品亦相當優厚,另有其他多項鼓勵規定,請踴躍報名參加。
  • 103年度「永續校園局部改造計畫-初階教 育訓練課程」

    (一)時間:103年10月8日(三),上午9時。 (二)地點: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綜合科館第三演講廳。 (三)報名方式:請至永續校園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區進行報名(網址http://www.esdtaiwan.edu.tw/index_c.asp),或依附件簡章之報名方式報名,並於103年9月23日(三)下午5時30分前完成報名程序(額滿為止)。 三、檢附活動議程供參,請貴校依權責核予與會人員公(差)登記。
  • 轉知縣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辦理「2014鐵玫瑰劇場」系列 藝文活動

    有關本中心辦理「2014鐵玫瑰劇場」系列藝文活動,惠請貴局轉知所屬相關單位,鼓勵教職員、學生踴躍參加。 說明: 一、「2014鐵玫瑰劇場」藝文活動將於桃園展演中心辦理,演出活動及教案研習每場如實核發研習時數,研習訊息及參與方式請參閱附件。 二、教師研習時數開放網路報名,請至研習系統報名額滿為止,洽詢專線:電話:(03)3170511#8303申小姐。
  • 桃園縣103年度教師游泳教學能力暨基礎救生訓練研習

    一、報名資格:本縣高中及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受理報名至103年0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8:00止。 三、報名方式:請上本縣教師研習系統登錄報名,點選(主辦單位:桃園縣中壢市普仁國小)「桃園縣103年度教師游泳教學能力暨基礎救生訓練研習」。 四、錄取人數:招收人數約100-120人。依報名先後依序錄取。 五、訓練時間與地點: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8:00-21:00,(星期六、星期日停課)。 訓練時間 訓練地點 備註 09月22日(一)至 10月20日(一)   丙級游泳教練講習會(含考照) 10月25日(一)至 10月26日(二) 中壢市新天地活水健康世界 (溫水游泳池) 1. 地址:中壢市中山東路一段336號 電話:03-4363366 2 10月10日雙十國慶日停課一次 3. 欲考丙級游泳教練証之教師,歡迎參加本次研習,考照所需費用由教育局全額補助。 六、費  用: (一)訓練費用由教育部,桃園縣政府專款補助。 (二)場地費由參加學員自付。參加研習的教師,於開訓當天需交1,000元『場地費』(50元/次 × 20天=1,000元),由承辦學校向參加學員收費後,存入學校公庫,依規辦理場地費核銷。 七、全期參訓者,核給研習時數60小時。 八、附上研習計畫及課程內容檔案,請自行下載。 九、本研習先以網路公文通知,教育局體健科將儘速發正式公文到各校。 十、本研習報名額滿後不再接受增額報名。
  • 103年桃園縣體育季系列活動

    本縣體育季系列活動,包含下列3大主題活動: (一)9月7日於中壢市中正公園辦理「103年桃園縣全民運動嘉年華暨籃球3對3社區聯誼總決賽」。 (二)10月5日於石門水庫-大溪辦理「桃園國門之都馬拉松」。 (三)11月1日於桃園市經國路-中正藝文特區辦理「慶祝103年桃園升格國際獨輪車運動嘉年華」。 (四)其餘系列活動請參閱活動海報及DM  
  • 本校使用的食用油是台糖大豆沙拉油

    本校使用的食用油是台糖大豆沙拉油,請家長及同學放心使用。
  • 本校使用的油品是台糖大豆沙拉油

    本校使用的油品是台糖大豆沙拉油,請家長及同學放心。
  • 103年度3M百年水學堂在桃園 水資源創意教學教師工作坊開始報名

    研習對象: 桃園縣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輔導團、桃園縣國民教育教學輔導團輔導員,及本縣教師共100 名,額滿為止。 研習時間:103年9月24日(星期三),下午 1:30~下午 17:30,共四時。 研習地點:中壢國小四樓視聽教室。 研習報名:請於 103年9月23日(星期二)以前,至「桃園縣教師研習系統網站」─承辦工作坊之中壢國小報名。 參加本工作坊之教師,始得參加103年度3M百年水學堂在桃園水資源創意教學教案徵集競賽。
  • 轉知 第四屆(103年度)清淨家園兒童青少年親子寫生比賽

    附上活動辦法 請導師協助宣導,鼓勵孩子參加。
  • 函轉交通部觀光局為維護消費者旅遊住宿安全及消費權益,請各校舉辦校外活動,優先選擇星級旅館

    為維護消費者旅遊住宿安全及消費權益,舉辦校外活動,請優先選擇星級旅館。 說明: 一、本局推動星級旅館評鑑,提供不同需求消費者選擇旅館之依據,截至103年7月總計有516家(1至5星)星級旅館,各級學校舉辦校外活動可依照旅遊需求及預算,選擇住宿星級旅館,學校如安排住宿星級旅館,檢附住宿證明文件寄至本局,可獲贈紀念品,本局受理申請至紀念品用罄為止,聯絡人:張小姐(電話:02-23491500轉分機8523) 二、有關星級旅館之資訊,請至本局建置之臺灣旅宿網(http://taiwanstay.net.tw/)查詢。
  • 桃園縣103年教育創意競賽

    桃園縣103年教育創意競賽-[創藝103] 競賽實施計畫   主旨:為增進本縣師生對藝術與人文創造力之表現能力,鼓勵各校重視並         推動創造力教學,促進各級學校活力與創意展現,啟發藝術創作之         美學涵養,以提昇本縣生活美學與創意生活。   貳、依據: 一、桃園縣「103年度教育創意競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103年6月10日桃教終字第1030039495號函辦理。   參、目的:     一、為增進本縣藝術與人文創造力之表現能力,鼓勵創意巧思與啟發藝術創作         之美學涵養,以提昇知性與感性兼具之生活美學。     二、尊重藝術創作,散播藝術種子,開闊中小學生創作視野,提昇美術創作 水準。  三、促進民眾參與藝文活動,提升縣民休閒生活品質。   肆、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桃園縣文化國民小學。   伍、實施對象:桃園縣內國中小學生、高中(職)學生。   陸、比賽日期:103年10月5日 (日)。(比賽流程詳見附件(一))     比賽地點:文化國小(桃園縣平鎮市文化街189號               Tel:4921750*210。   柒、報    名:    一、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分A、B、C(國小組)、D(國中組)、E(高中(職))       組報名,各校各組最多報名5人(個人賽),以報名資料傳送到達先後時間順 序為準。      (報名電子檔請至電子公文附加檔案下載)   二、自103年9月1日起至103年9月25日止,(逾期概不受理)將報名表電       子檔(附件二)傳真(03-4921754)並Email至文化國小(tea-0066@whes.tyc.edu.tw)。   捌、比賽組別:   一、分組類別:       A組:國小一、二年級學生。       B組:國小三、四年級學生。       C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D組:國中七、八、九年級學生。       E組:高中(職)學生。 玖、比賽辦法:   一、以主辦單位依不同組別提供之四開紙張或厚紙板(1張)、配合綜合媒材(以       現場提供之材料及自備之彩繪媒材表現)、平面方式表現。   二、參賽者請自備平面表現之彩繪媒材及現場準備之工具或素材完成作品。       (請自備平面彩繪材料)    拾、評審辦法:   一、命題委員:聘請藝術與人文領域之相關教授。   二、評審委員:評審委員9人聘請專業教授、藝術與人文領域師長。   三、評審內容(附件三):       主題設計性20%、造形創意性50%、技法運用20%、作品完成度10%。   拾壹、獎勵辦法:得獎者於活動結束後,由縣府另行通知統一發放。    一、錄取名額:各組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佳作6人。    二、獎勵:第一名獎狀乙紙、獎品2,000元圖書禮券。              第二名獎狀乙紙、獎品1,300元圖書禮券。              第三名獎狀乙紙、獎品1,000元圖書禮券。              佳  作獎狀乙紙、獎品600元圖書禮券。   拾貳、注意事項:    一、活動當日參賽者請依各組報到時間自行前往舉辦地點辦理報到手續,主辦        單位不提供午餐。    二、所有參賽者必須自備完成平面作品所需之工具媒材,如:水彩、蠟筆、彩        色筆等等。    三、參賽者及工作人員須配掛識別證始可進出。   拾參、經費由教育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項下支應。   拾肆、差假及獎勵:    一、工作人員與各校帶隊參賽教師得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在課務自理暨不        支代課鐘點費之原則下補假乙日。    二、優勝隊伍指導老師及執行本計畫有功人員得依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        要點辦理敘獎。   拾伍、本計畫報府核定後實施。
    • 公告 | 教務組長 | 人氣:646
  • 桃園縣103年教育創意競賽

    桃園縣103年教育創意競賽-[創藝103] 競賽實施計畫   主旨:為增進本縣師生對藝術與人文創造力之表現能力,鼓勵各校重視並         推動創造力教學,促進各級學校活力與創意展現,啟發藝術創作之         美學涵養,以提昇本縣生活美學與創意生活。   貳、依據: 一、桃園縣「103年度教育創意競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103年6月10日桃教終字第1030039495號函辦理。   參、目的:     一、為增進本縣藝術與人文創造力之表現能力,鼓勵創意巧思與啟發藝術創作         之美學涵養,以提昇知性與感性兼具之生活美學。     二、尊重藝術創作,散播藝術種子,開闊中小學生創作視野,提昇美術創作 水準。  三、促進民眾參與藝文活動,提升縣民休閒生活品質。   肆、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桃園縣文化國民小學。   伍、實施對象:桃園縣內國中小學生、高中(職)學生。   陸、比賽日期:103年10月5日 (日)。(比賽流程詳見附件(一))     比賽地點:文化國小(桃園縣平鎮市文化街189號               Tel:4921750*210。   柒、報    名:    一、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分A、B、C(國小組)、D(國中組)、E(高中(職))       組報名,各校各組最多報名5人(個人賽),以報名資料傳送到達先後時間順 序為準。      (報名電子檔請至電子公文附加檔案下載)   二、自103年9月1日起至103年9月25日止,(逾期概不受理)將報名表電       子檔(附件二)傳真(03-4921754)並Email至文化國小(tea-0066@whes.tyc.edu.tw)。   捌、比賽組別:   一、分組類別:       A組:國小一、二年級學生。       B組:國小三、四年級學生。       C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D組:國中七、八、九年級學生。       E組:高中(職)學生。 玖、比賽辦法:   一、以主辦單位依不同組別提供之四開紙張或厚紙板(1張)、配合綜合媒材(以       現場提供之材料及自備之彩繪媒材表現)、平面方式表現。   二、參賽者請自備平面表現之彩繪媒材及現場準備之工具或素材完成作品。       (請自備平面彩繪材料)    拾、評審辦法:   一、命題委員:聘請藝術與人文領域之相關教授。   二、評審委員:評審委員9人聘請專業教授、藝術與人文領域師長。   三、評審內容(附件三):       主題設計性20%、造形創意性50%、技法運用20%、作品完成度10%。   拾壹、獎勵辦法:得獎者於活動結束後,由縣府另行通知統一發放。    一、錄取名額:各組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佳作6人。    二、獎勵:第一名獎狀乙紙、獎品2,000元圖書禮券。              第二名獎狀乙紙、獎品1,300元圖書禮券。              第三名獎狀乙紙、獎品1,000元圖書禮券。              佳  作獎狀乙紙、獎品600元圖書禮券。   拾貳、注意事項:    一、活動當日參賽者請依各組報到時間自行前往舉辦地點辦理報到手續,主辦        單位不提供午餐。    二、所有參賽者必須自備完成平面作品所需之工具媒材,如:水彩、蠟筆、彩        色筆等等。    三、參賽者及工作人員須配掛識別證始可進出。   拾參、經費由教育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項下支應。   拾肆、差假及獎勵:    一、工作人員與各校帶隊參賽教師得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在課務自理暨不        支代課鐘點費之原則下補假乙日。    二、優勝隊伍指導老師及執行本計畫有功人員得依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        要點辦理敘獎。   拾伍、本計畫報府核定後實施。
    • 公告 | 教務組長 | 人氣:636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科技大觀園》科普數位遠距線上研習計畫」

    • 公告 | 教務組長 | 人氣: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