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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節性流感防治工作手冊(106年12月修訂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149482號函辦理。 二、本修訂版係參依國際間對流感群聚事件處理原則,以及配合106年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與公費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調整,及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作業內容更新等,修訂相關內容。 三、旨揭手冊已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防疫措施/工作指引及教材項下),請逕自上網瀏覽/下載參考應用。 四、國內流感疫情持續上升,且近期流感群聚事件主要發生於校園,為有效預防流感並降低流感傳播,請持續加強下列各項防治工作: (一)向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實施衛生教育宣導: 1、落實良好衛生習慣:平時應養成勤洗手及注意手部衛生、良好的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如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 2、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對感染流感之師生,請其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與適當補充水分,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儘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始返校上課,休養期間儘量不要外出參加任何活動或至短期補習班、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上課,以避免傳染他人。 3、注意流感危險徵兆,儘速就醫:加強宣導生病之師生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嘴唇發紫或變藍)、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高燒持續72小時等流感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以掌握治療的黃金時間。 (二)提供適當支持環境,落實疫情監測及通報機制: 1、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環境,保持教室之清潔與通風,並維持室內寬敞空間;如有需要,進行全面環境清掃及消毒工作。 2、隨時關心與注意學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異常之請假狀況時,應聯繫家長了解原因;如為疑似群聚感染情形,應進行必要之通報與預防措施。 (三)多加利用疾管署流感專區(網址為http://www.cdc.gov.tw)之相關衛教宣導資料,透過相關集會場合、家庭訪視、家庭聯絡簿、宣導單張、佈告欄及跑馬燈等方式,將流感防治正確知識傳達學生及其家人,強化師生及家長對流感防治之了解與重視。 五、副本抄送本局終身學習科,請轉各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機構,落實流感防治措施,以維師生健康。- 公告 | 護理師 | 人氣:555
「2018桃園農業博覽會」志工招募簡章
二、支援期間:107年4月4日(三)至5月13日(日)。 三、招募期間:自即日起至3月15日止,採平、假日輪班,輪班時間分早班(8:30-13:30)、午班(13:00-18:00)。 四、報名方式: (一)團體報名:建議以包天方式進行支援,請統一由一位負責人進行報名表資料之傳送及確認,請於本市志工桃園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tvspc.org.tw/)或社會局局網(http://sab.tycg.gov.tw/index.jsp)下載專區下載。 (二)個人報名:優先受理團體報名,個人報名僅受理電子郵件報名,報名資料下載方式如上述。- 公告 | 人氣:500
轉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函以,新制退撫給與支領紀錄查詢系統已正式上線,歡迎多加利用
以健保卡帳密登入網址: https://payinfo.fund.gov.tw/即可查詢-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338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修訂自閉症兒童發展測驗」研習,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12月27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061034041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資訊如下(詳附件實施計畫): (一)研習日期:107年2月8日(星期四),上午8時40分開始報到。 (二)研習對象:學前特教教師及國小現職特教班教師。 (三)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地下一樓B109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四)報名方式:於107年1月26日(星期五)前至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default.asp)教師研習→大專特教研習專區報名,請自行上通報網查詢錄取狀態。 (五)參加人員攜帶一張2吋證件照,以利後續製作研習證書。 三、本案報名參與人員,研習期間由服務學校逕依差勤管理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差假事宜。 四、檢附研習計畫1份。- 研習通知 | 輔導主任 | 人氣:549
轉知「基隆市立中山高中大德分校106學年度慈輝班招生簡章」1份,期中申請日期為107年1月2日至1月15日止,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規定暨基隆市政府107年1月3日基府教特參字第1070200217A號辦理。 二、本案招生對象、申請及轉介程序請詳閱招生簡章,有意申請者請於107年1月15日前備齊相關資料向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出申請提出申請,請以雙掛號密件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案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連絡電話:02-2424-2802分機20或40)。-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475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中文閱讀障礙診斷流程與測驗」研習,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12月27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061033736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資訊如下(詳附件實施計畫): (一)研習日期:107年2月5日、6日,上午8:40開始報到。 (二)研習對象:國中小之心評教師及特教老師。 (三)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地下一樓B109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四)報名方式:於107年1月26日(星期五)前至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default.asp)教師研習→大專特教研習專區報名,請自行上通報網查詢錄取狀態。 (五)參加人員請攜帶一張2吋證件照,以利後續製作研習證書。 三、本案報名參與人員,研習期間由服務學校逕依差勤管理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差假事宜。 四、檢附研習計畫1份。- 研習通知 | 輔導主任 | 人氣:593
轉知-山豐國小辦理「106年度執行新住民子女教育輔導計畫」教師及家長增能研習,敬邀 貴校教師及家長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5月31日桃教中字第1060039631號函辦理。 二、研習主題:讓「新」光閃耀吧! 三、研習日期:107年1月3日(星期三)下午1:30至4:30。 四、研習講師:黃木姻校長(東安國小)、莫愛芳老師(印尼籍金鐘影后)。 五、研習地點:山豐國小第五棟二樓視聽教室(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375巷45號) 六、研習對象:本市公私立國小教職員及家長,共計100名。 七、報名事宜: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http://passport.tyc.edu.tw/index.php點選「山豐國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八、注意事項:為響應環保,請自備水杯;聯絡電話(4691784分機610、611)。- 研習通知 | 輔導主任 | 人氣:599
轉知-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學系辦理選擇性緘默症專題講座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立大學106年12月26日北市大殊字第10633504700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時間:107年3月11日(星期日)下午1時至4時20分。 (二)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B1國際會議廳。 (三)對象:現職合格教師。 (四)請依計畫所訂報名日期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www.set.edu.tw/報名(請點選教師研習>大專特教研習),全程參與教師將於教育部特教通報網核發研習時數證明。 三、本案報名參與人員,活動期間由服務學校逕依差勤管理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差假事宜。- 研習通知 | 輔導主任 | 人氣:680
函轉本(106)年度第2次公務員兼職查核資料已上傳至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以下簡稱查核平台),請依規定辦理查核,轉請查照。
一、依據銓敘部106年11月17日部法一字第10642836631號函辦理;並檢送原函影本1份。 二、茲以銓敘部前於本年8月辦理本年度第2次兼職查核,公務員身分證號與商工登記及設籍課稅營業人資料之比對重複者,相關資料業已上傳至查核平台。另該部審酌104年8月6日部法一字第1044005116號函擬具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之認定標準已不敷使用,爰於查核平台增列「兼任非營利事業團體職務」(如:員工消費合作社、大廈管理委員會、財團法人職務等)、「依法令設立營業稅籍並無經營商業事實」、「獨資或合夥」三種態樣。請貴機關至查核平台辦理複查,如經查知違反規定者,請依法查處,並將處理情形登錄之。 三、查核平台所取得之資料敏感,請各機關審慎使用,避免外洩,以符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並請各機關人事人員如實維護人事資料,以確保查核對象資料之完整性。 四、為避免公務員於定期查核期間違法經營商業,爰請貴機關(學校)要求現職人員及新進人員填具「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具結書)」,自行檢視(具結)有無違反服務法相關規定。-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409
「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業經考試院及行政院於106年12月13日會銜修正發布,請查照
旨揭規定係因應106年公務人員保障法條文修正及涉訟輔助制度之實際需要,故針對涉訟輔助要件、各機關審查機制、追繳輔助費用及重行申請涉訟輔助期限等規定通盤檢討,相關修正對照表、總說明及發布令,已置於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網站「法規輯要」專區(http://www.csptc.gov.tw)項下,請自行參考運用。-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611
有關「季節性流感防治工作手冊(106年12月修訂版)」已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防疫措施/工作指引及教材項下),請逕自上網瀏覽、下載參考應用
主旨:有關「季節性流感防治工作手冊(106年12月修訂版)」已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防疫措施/工作指引及教材項下),請逕自上網瀏覽、下載參考應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6年12月20日桃衛疾字第1060103903號函辦理。 二、本修訂版係參依國際間對流感群聚事件處理原則,以及配合106年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與公費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調整,及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作業內容更新等,修訂相關內容。- 公告 | 護理師 | 人氣:749
107年1月1日實施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
主旨:有關本府於107年1月1日實施「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修正公告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6年12月21日桃衛疾字第1060104688號函暨本府106年12月6日府衛疾字第1060259211號公告(附件1)辦理。。 二、旨揭公告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確實掌握本市腸病毒疫情,除國小低年級、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及托嬰中心(簡稱小學及幼教保育機構),新增小學及幼兒園課後活動及課後留園為適用對象(公告事項第一項)。 (二)於「當年度是否出現腸病毒71型流行疫情」、本市行政區出現「腸病毒71型檢驗陽性個案」或「年齡在三個月以上的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個案」等疫情條件下,小學及幼教保育機構應採取停課措施(公告第二項及第三項)。 三、為宣導本府「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修正公告,俾利學校配合執行相關規定,本府衛生局近期將配送政策宣導海報至各私立小學張貼,市立國小部份則置放於本局交換櫃,屆時請貴校派員領取。 四、檢送「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問答集」1份(附件2),該問答集另公告於「桃園市學校暨機構傳染病通報系統」,請逕至該系統下載運用。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黃垩瑩小姐,電話:(03)3340935轉2139。- 公告 | 護理師 | 人氣: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