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社報報

  • 107年第二次越野專科研習營活動

    二、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107年3月10日(星期六)。 (二)活動地點:石門營地。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3月5日(星期一)止。 (四)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 三、工作人員及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本局同意公(差)假登記,如遇假日得於6個月內擇日核實補休。 四、活動計畫、日程表及報名表請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下載。
  • 「2018第八屆台灣國際兒童影展」

    一、由公共電視與富邦文教基金會主辦之「2018第八屆台灣國際兒童影展」,將於3月30日至4月7日於台北信義威秀影城舉行,精選來自全球30國、88部優質作品,以「信念與希望」為題,提供大朋友、小朋友最多元且有趣的優質影片,是今年學童校外教學、兒童節親子活動首選(請詳見附件一、二、三)。 二、公共電視應廣大師生需求,本屆特別加開「團體預約」場次數,歡迎國小師生組團,免費觀影,亦建議北市臨近影展活動場地之學校優先選擇每日首場。團體報名自3月5日中午十二點起至3月11日止,座位有限額滿為止,團體報名方式詳見附件四,或洽公視客服專線:02-2633- 2000轉9。 三、本屆影展另規劃「全球兒少說故事-那一天,我變勇敢了」首映工作坊,與有兒童影展界坎城影展美譽的「慕尼黑國際兒少影展(PRIX JEUNESSE)」合作。本工作坊將全球搶先播映改編自4個國家的4個孩子的真實故事,從孩子的自述出發,讓孩子娓娓道來自己的生命故事,以及自己如何克服難題的心路歷程。並邀請師大特教系研究所專任教授、知名兒少節目主持人姜義村教授於活動現場,帶領孩子觀看影片,透過影像與孩童進行分組引導、討論、分享。參與孩童亦可獲得兒童影展專屬文具包。本活動規劃一場供團體師生免費參與 (4/2場次),本工作坊自3月1日中午十二點起開放線上報名,額滿為止。(工作坊報名方法亦詳見附件四) 四、本會將於二月底寄送本影展活動海報、摺頁至 貴校,懇請協助張貼宣傳。 五、影展一般票券將於3月9日週五中午十二點起於7-ELEVEN ibon售票系統售票,每張預售價50元。 六、影展各場次影片介紹及工作坊活動說明,詳見影展官網:http://www.ticff.org.tw
  • 「107年推動能源教育標竿學校示範觀摩實施計畫」

    二、旨揭活動訂於107年3月16日(星期五)及107年3月23日(星期五)假嘉義市興嘉國小及臺北市興雅國小舉辦,活動內容及報名方式請參閱附件。 三、本案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之原則下,由各所屬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相關事項可洽興嘉國小衛生組(電話:05-2860885#109或113)及興雅國小丁老師(電話:02-27618156#624)。 五、副本抄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本局同意全程參與旨案之本市教師由貴校依權責核予6小時研習時數。
  • 「校園美感環境教育國際案例文件展」暨「國際校園美感環境教育論壇」

    二、教育部自105年度起函頒「教育部補助各縣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美感環境再造計畫」,由教學場域出發,透過設計與創意的巧思力量,營造兼顧自然環境、在地文化、學校需求及整體視覺美感之校園;藉由「境教」方式,整合藝術、空間與設計等領域,打造一座跨越校園、社區與社會間圍牆、展現文化創意與設計美力的公共美學教育場。 三、為促進各級學校和社會大眾對於校園美感環境教育的重視、了解近年來國際對於相關議題所展開的教育政策和實際作為,教育部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園美感再造計畫輔導團隊,以下簡稱承辦學校)策辦旨揭國際文件展及國際論壇,預期目標: (一)推廣「校園美感教育環境再造」之核心價值與理念。 (二)促進國內、外校園美感教育實施之互動交流與學習分享。 (三)呈現105年度校園美感環境再造計畫補助學校成果。 (四)提升社會大眾對設計美學與美感教育政策的理解、關懷與參與。 四、「校園美感環境教育國際案例文件展」邀請德國、日本、比利時、奧地利等4國,共計6所國際學校與臺灣105年度獲選補助優秀6所學校,合計12所學校共組案例一同展出,免費入場參觀: (一)臺北場:107年3月12日至25日於松山文創園區第五號倉庫。 (二)臺中場:107年4月11日至29日於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國際展演館。 五、「國際校園美感環境教育論壇」,場次及報名方式如下: (一)臺北場:107年3月12日至13日於誠品生活松菸店地下2樓誠品表演廳。 (二)臺中場:107年4月11日於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衡道堂小禮堂。 (三)有意願參與且具校長、教師身分者,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1.inservice.edu.tw/)依限完成報名;具學校行政相關職員身分,請依論壇場次至google表單線上完成報名。 (四)論壇名額有限,承辦學校保留報名資格審查權利。 六、本局同意參旨揭論壇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前往。 七、旨揭活動詳細報名方式、交通等資訊,請參閱旨揭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承辦學校專案計畫助理黃湘尹小姐、蔡儒先生、吳嘉瑜小姐及陳孟蓉小姐,聯絡電話:(04)2218-1022或1021。
  • 「2018楊梅元宵節創意花車暨花燈踩街活動」

    一、旨案系列活動辦理期間為107年2月28日至3月5日,請協助於貴管LED跑馬字幕機或電子看板宣傳「楊梅區公所辦理2018楊梅元宵節創意花車暨花燈踩街活動,詳情請上活動官網(https://2018yamei.com/)查詢」字樣。 二、楊梅元宵節創意花車暨花燈踩街活動,辦理時間:107年2月28日15:00至21:00。
  • 「第18屆和泰汽車全國兒童交通安全繪畫比賽」

    二、旨揭繪畫比賽,參加對象為全國國民小學學生,分「一般學童組」及「身障組」辦理初賽及決賽,初賽收件時間為即日起至107年5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組各選50名參加107年6月2日於交通部之決賽,相關訊息請參閱比賽辦法(詳如附件)。 三、請貴校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相關活動訊息詳如附件,或請逕洽該基金會活動網站(http://www.chun-ching.org.tw)。
  • 「我的未來我作主」反毒微電影競賽

    二、旨揭競賽活動係為讓學生遠離毒品誘惑,辨識日新月異的毒品,鼓勵學生透過多元、創意的影片,向毒品說「不」。徵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07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3時止,最高獎金新臺幣10萬元,徵件對象為各級學校學生及教育替代役,詳細訊息請參閱新聞稿(如附件)。 三、惠請各校協助公告於相關網站平臺廣為宣傳,以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報名網址:http://www.antidrug.tw/。 四、本次全國反毒微電影競賽頒獎典禮將於6月30日(六)於本市府B2大禮堂辦理,敬請本市所屬各校踴躍參與,亦可委請影劇相關科系老師或具備相關專長之師長協助宣導,並提供拍攝微電影相關指導協助。
  • 「2018桃園彩色海芋季」將於107年3月10日至3月25日在桃園市大園區聖德北路與田溪路交叉口熱鬧舉辦

    一、旨揭活動詳情請上桃園彩色海芋季活動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DAYUANFLOWER/)查詢。
  • 轉知「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申請公餘進修費用補助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7年3月1日生效

    •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467
  • 本市107年度學校經營與教學創新獎實施計畫1份,請各校踴躍參與

    說明: 一、依據楊心國小107年1月19日心小教字第1070000410號函暨本市107年度學校經營與教學創新獎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鼓勵學校創新經營及教師多元創意教學,提升學校競爭力及教學效能,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案績優學校分享發表會一節,相關訊息摘錄如下: (一)活動時間:107年3月14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5時30分。活動地點:楊心國小。 (二)參加對象:請各校指派人員報名參加。報名方式:請於研習前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系統(楊心國小)報名,全程參與活動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四、另創意工作坊相關訊息摘錄如下: (一)活動時間:107年4月18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5時30分。活動地點:楊心國小。 (二)參加對象: 1、本市有意願參加旨揭創新獎之參賽團隊。 2、本市歷年獲國民中小學縮短校際落差計畫補助之學校。 (三)報名方式:請於研習前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系統(楊心國小)報名,並請至楊心國小首頁(網址:www2.yses.tyc.edu.tw)點選左方「桃園市2018年創新經營及創意教學方案摘要表上傳」上傳「方案摘要表」,全程參與活動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五、本案活動參與人員請各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另活動相關事宜請洽聯絡人楊心國小姚瑞梅主任或李秀如組長,電話:03-4758680#210。 正本:本市各市立學校、本市私立國中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 公告 | 教務組長 | 人氣:532
  • 本市106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專書閱讀測驗書目公告一案,請鼓勵貴校教職員工踴躍閱讀進修

    說明: 一、旨揭測驗實施計畫(含報名時間、考試地點及考試方式)另函通知。 二、本次測驗書目共計6科,惟囿於測驗時間有限,每人至多報名5科書目。 三、檢附旨揭測驗書目公告單,或請逕上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首頁查詢。 正本: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副本:本局幼兒教育科(含附件)、本局國中教育科(含附件)、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含附件)
    • 公告 | 教務組長 | 人氣:579
  • 「桃園市107年度防災教育繪畫競賽徵選實施計畫」

    一、為提升本市國中小學學生之防災觀念,鼓勵學校落實防災教育宣導,將防災工作落實於校園日常生活,爰辦理旨揭防災教育繪畫競賽活動。 二、競賽內容請參閱附件,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3月15日止(郵戳為憑),有意願參與者請將報名表、作品及作品簡介以掛號郵寄方式,寄至桃園市蘆竹區蘆竹國小收件組(地址:33849桃園市蘆竹區富國路二段850號),信封上請註明「防災教育繪畫競賽」。 三、相關活動諮詢請洽霞雲國小總務主任邱芬蘭,連絡電話:03-3822224分機51。
  • 「童軍服務員思源日活動」

    二、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107年2月24日(星期六)。 (二)活動地點:福豐國中(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326號)。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2月19日(星期一)止。 (四)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三、工作人員及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本局同意公(差)假登記,如遇假日得於6個月內擇日核實補休。 四、活動計畫、日程表及報名表請逕至本局檔案下載專區(http://www.tyc.edu.tw/home.jsp?id=29&parentpath=0,26,28)下載。
  • 「三五童軍節慶祝大會」

    二、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107年3月4日(星期日)。 (二)活動地點:石門營地。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2月6日(星期二)止。 (四)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三、工作人員及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本局同意公(差)假登記,如遇假日得於6個月內擇日核實補休。 四、活動計畫、日程表及報名表請逕至本局檔案下載專區(http://www.tyc.edu.tw/home.jsp?id=29&parentpath=0,26,28)下載。
  • 107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金調查一案,請查照

    申請辦理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應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申請種類: 1.服務屆滿10年者。 2.服務屆滿20年者。 3.服務屆滿30年者。 4.服務屆滿40年者。 (二)資格: 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至本(107)年7月31日止,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屆滿10年、20年、30年及40年且成績優良者。 1.所稱「連續服務」:自任職之當月起(含月底),前後職務之離職與到職之月份(算月不算日)連續未曾中斷;中斷者,自其再任職於公私立學校之當月起算。 2.所稱「成績優良」:最近10年考核結果,均核定晉級或發給獎金,且未受刑事、懲戒處分或平時考核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1)曾有記過處分而為功過程度相當之記功(或累積嘉獎3次)相為抵銷者,仍不符合獎勵辦法之規定,宜順延辦理至其最近10年內未有記過或記大過處分紀錄再予請獎。 (2)若受獎前或受獎後3年內因受記大過以上之行政處分、刑事處分、懲戒處分或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7款情事者,應撤銷之。 (3)最近10年考核或評鑑結果未達成績優良(指四條三款留支原薪),其係因患重病請病假超過規定,或全年度因公傷病未到校服務,仍視為成績優良;其係因患重病請事病假合計超過規定所致者(指延長病假),應扣除該未達成績優良之年資,補足10年成績優良年資。 (4)最近10年考核或評鑑結果未達成績優良者,除前項規定之情形外,應重新起算達連續10年成績優良,並於符合服務屆滿該年(10.20.30.40年)時,始得請頒資深優良教師獎勵。 (5)因患重病請延長病假,致考列4條3款之服務年資,因視其最近10年考核結果而定,考列4條3款之服務年資若非為最近10年內,則可視為服務年資;若為最近10年內,則應扣除該未達成績優良之年資,補足10年成績優良年資。 (6)非因患重病請延長病假,致考列4條3款之服務年資,因視其最近10年考核結果而定,考列4條3款之服務年資若非為最近10年內,則可視為服務年資;若為最近10年內,則應重新起算達連續10年成績優良,並於符合服務屆滿20年時,始得請頒資深優良教師獎勵。 (7)因留職停薪致考列另予成績考核之年資,若核定晉級或發給獎金,且未受刑事、懲戒處分或平時考核記過以上之處分者,得合併視為服務年資,並以其是否為最近10年考核結果而定。 3.請頒年資含服役年資,但指公教人員應徵入伍經保留底缺,退伍後仍任專任教師者。 4.軍職年資,如非實際擔任教學工作,不予採計。 5.代理教師年資,依教育部96年5月3日台人二字第0960046905C號令修正發佈之「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規定,曾任3個月以上長期代理教師(含兵役輪代及懸缺代理教師),於代理當時已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規定敘薪有案,於補實後,前後任教期間連續未曾中斷者(算月不算日),其代理教師之年資可併計。 6.留職停薪年資應予扣除(但前、後年資視為連續),帶職帶薪年資可併計。 7.辭職進修研究所,於畢業後,仍任教職未曾中斷者,除進修期間年資不計外,進修前、後年資視為連續。 8.任教「前」充任教育行政機關核備有案之公私立幼稚園(當時應取得教師資格),如其轉任年資銜接,得併計。 9.專任合格教師於服務期間借調或支援行政機關,仍返校授課實際從事教學工作者,其借調或支援期間之年資。 二、經本室初步統計名冊如下: 1.服務正好屆滿10年者:無 2.服務正好屆滿20年者:無 3.服務正好屆滿30年者:無 4.服務正好屆滿40年者:無 三、請各位老師確實檢視自身任教年資2.若有漏列或疑問者請務必於107年2月12日前向本室查詢。 3.推薦表(如有私校年資,應另附私校考核證明),推薦表請索取或下載,填妥後並檢附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於107.2.12前送交本室辦理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