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社報報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業經教育部於107年10月1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100896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0月16日臺教師(二)字第1070100896C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index.aspx)查詢。
    •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551
  • 轉知-有關興南國中(本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辦理「107學年度特殊教育溝通輔具推廣研習」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興南國中107年10月12日興國資字第1070006867號函辦理。 二、本研習訊息摘要如下: (一)研習時間:107年11月10日起至108年5月18日止(如實施計畫排定時間)。 (二)研習地點:興南國中視聽教室(桃園市中壢區育英路55號)。 (三)參加對象: 1、第1階段-通識課程:開放全市教師,80人報名額滿即止。 2、第2階段-工作坊:由於工作坊課程屬進階性質,須先全程參與通識課程,具備基礎知能,三個工作坊各12人報名額滿即止。 3、第3階段-成果發表:開放全市教師,80人報名額滿即止。 (四)報名方式:請欲參加人員於107年11月9日(星期五)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開啟查詢--桃園市--學年(107)--學期(上)登錄單位(市立興南國中)報名。 (五)研習證明:取得通識課程6小時及任一工作坊12小時者(共計18小時),核發「溝通輔具研習證明」,作為推廣溝通輔具延聘對象,於未來協助並支持推廣溝通輔具相關事宜。 三、本案參加人員研習當日請學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倘適逢例假日,得於研習結束1年內,在不影響校務、教學原則下擇日補休。 四、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興南國中(本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電話:(03)4629991分機113。 五、檢附實施計畫1份,亦可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分類特殊教育科(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30&parentpath=0,26,28)下載。
  • 「天文親子營(11月份)」天文館一日遊活動

    主旨:本館為推廣天文,將於107年11月推出「天文親子營(11月份)」天文館一日遊活動,敬請貴校鼓勵學生、老師參與,並協助張貼廣為宣傳,請查照。 說明: 一、本館為推廣天文,特別於107年11月其中4個例假日舉辦「天文親子營(11月份)」天文館一日遊活動;活動內容有天文主題課程(星座傳奇)、星座盤DIY與使用教學、參觀宇宙劇場與立體劇場3D影片欣賞、專人導覽天文展示區以及搭乘宇宙探險車等,一系列精彩豐富的內容十分適合親子同樂。 二、檢附本活動計畫如附件。
  •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以下簡稱性平處)預定於107年11月辦理性平小學堂有獎徵答活動

    主旨:有關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以下簡稱性平處)預定於107年11月辦理性平小學堂有獎徵答活動,請貴校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處107年10月26日院臺性平字第1070211323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性別平等觀念,性平處將推出5款網路性別平等問答遊戲(配配看-國小組、九宮格-國中、高中(職)組、角色扮演-高中(職)、大專組、性平人生大躍進-不分齡組),以寓教於樂方式讓學生更加瞭解性別平等觀念。 三、旨揭活動內容如下: (一)參加對象:以國民中(小)學、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為主,一般民眾亦可參加。 (二)有獎徵答期間為107年11月1日10時至11月30日24時。 (三)活動獎品:全家便利商店35元商品兌換券(電子禮券)。 (四)獎品數量:5個遊戲各200份,共計1,000份。 (五)活動網站請搜尋「性平小學堂」或至https://www.gender.ey.gov.tw/School/。 (六)遊戲方式及規則:於有獎徵答期間進入活動網站點選「上課囉Go」,選擇遊戲項目後開始答題,符合條件者即可參加抽獎。 (七)遊戲通關後,點選參加抽獎,留下個人資料(姓名、電子郵件),至電子郵件信箱收取驗證信,完成驗證程序,即可參加抽獎。中獎人將由電腦採隨機亂數方式抽出。未留完整姓名資料或可收信之電子郵件信箱者,恕無法提供獎品(電子禮券)。個人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予以保密,並於中獎人名單公布3個月後刪除。 (八)中獎人名單將於107年12月5日上午10時抽出,並於同年12月6日上午10時公布於活動網站,獎品將依參加者於遊戲結束時所留電子郵件信箱於107年12月10日前寄發。 (九)同一電子郵件信箱限領取一份獎品。
  • 教育部體育署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07-108年山野教育推廣實施計畫」

    主旨:函轉教育部體育署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07-108年山野教育推廣實施計畫」,訂於107年11月舉辦教師研習活動一案,請貴校轉知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7年10月25日師大公領字第1071029946號函辦理。 二、旨揭培訓課程為教育部體育署委託辦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7-108年度山野教育推廣實施計畫」項下活動之一。 三、旨揭研習活動業已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公告,請有意參加之教師於前述網站報名,場次資訊如下: (一)種子教師培訓初階室外課程第二梯次:107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於南投縣仁愛鄉合歡山山區辦理,研習代碼:2495936。 (二)研習課程詳細資訊,請詳閱附件一。 (三)本案參與人員請貴校依權責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如有研習課程相關疑問,請洽本案承辦人蘇威丞先生、蔡智傑先生,連絡電話02-7734-1876。
  • 轉知-中平國小辦理「桃園市107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輔導知能研習」,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教特字第1070066355號函辦理。 二、研習講師:王意中心理師。 三、研習主題:情緒障礙學生的問題處理與輔導策略。 四、研習時間:107年11月7日(星期三) 13:00至16:00。 五、研習地點:中平國小饒平樓4樓 六、研習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教職人員、特教教師、教師助理員及對該主題有興趣的家長,約150人。 七、報名方式:請於107年11月6日(星期二)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study.php)報名。(縣市:桃園市、各級學校:國小、學年:107上學期、登錄單位:中平國小。) 八、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 貴校准予公(差)假登記。 九、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水杯;本校因場地限制不提供停車,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前來。  
  • 轉知-中平國小辦理107年度教育優先區親職教育講座,敬請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07.12桃教終字第1070055487號函辦理。 二、時間:107年11月09日(星期五)18:30~20:30。 三、地點:本校饒平館三樓會議室。 四、主題:和孩子一起體驗生活---談如何做到有效的親子教養。 五、講師:作家沈佳慧小姐。 六、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中平國小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七、研習備有茶水供應,為響應環保,當日請自備環保杯具。 八、本校無提供汽車停車位,請出席人員以大眾交通工具或機車代步。 九、本案聯絡人:中平國小輔導組鄭雅菱組長,電話03-4902025轉620。
  • 轉知-楊光國民中小學辦理「桃園市107年度加強各校教職人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請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7年8月16日桃教特字第1070066355號函辦理。 二、研習對象:本市教職員工、教師助理員及家長約40人。 三、研習時間:107年11月7日(星期三) 13:00至16:00。 四、研習地點:楊光國中小二樓閱讀教室。(楊梅區瑞溪路一段88號)。 五、講師:成功國小呂美玲老師。 六、研習主題:身障學生情緒行為輔導策略。 七、報名方式:請於107年11月6日(星期二)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study.php)-開啟查詢-關鍵字-登錄單位(關鍵字:楊光)報名。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 貴校准予公(差)假登記。 八、本校提供飲水,請自備環保杯。如有疑義請洽本校特教組長張許家老師,電話:03-4827987分機630。
  • 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編印未成年懷孕服務資源手冊,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7年10月19日桃社兒字第1070090212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3年編印旨揭資源手冊,提供第一線工作人員及社會大眾知悉政府對於未成年懷孕當事人相關服務及求助管道資訊,因應相關法令及服務措施更新,爰公開採購委請廠商進行修編完竣在案。 三、相關電子檔後續將置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全球資訊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家庭支持,http://www.sfaa.gov.tw/SFAA/Pages/List.aspx?nodeid=148),歡迎逕行下載運用。 四、檢附社家署原函1份,供參。
    •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544
  • 轉知-大有國小辦理「桃園市107年度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輔導知能研習」,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教特字第第1070086247號號函辦理。 二、研習講師:蔡宜寧諮商心理師。 三、研習主題:你可以再靠近一點~如何在學校推動融合教育。 四、研習時間:107年11月14日(星期三) 13:30至16:00。 五、研習地點:大有國小一樓視聽教室。 六、研習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教職人員、特教教師、教師助理員及對該主題有興趣的家長,約80人。 七、報名方式:請於107年11月13日(星期二)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study.php)報名。(縣市:桃園市、各級學校:國小、學年:107上學期、登錄單位:大有國小。) 八、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 貴校准予公(差)假登記。 九、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水杯。
  • 「家暴防治20年.系列活動」-「零豹小學堂」有獎徵答活動

    主旨:衛生福利部為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20週年,舉辦「家暴防治20年.系列活動」-「零豹小學堂」有獎徵答活動,以推廣家庭暴力防治觀念,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0月23日臺教學(三)字第1070190429號書函辦理。 二、該活動辦法:登入零豹ZERO粉絲團,答對5題測驗並完成指定步驟,即可參加抽獎,詳細活動辦法請上粉絲團(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MOHW.Boy/)查詢。 三、檢附衛福部來文及活動海報(如附件),請宣導周知,鼓勵校內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建置之「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兒童版)」網站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建置之「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兒童版)」網站,請於學校網站或宣導活動中協助推廣,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7年10月23日桃社兒字第1070092314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兒童及少年對兒童權利公約(以下簡稱CRC)之認識,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建置CRC資訊網兒童版,設有「認識CRC」、「我有話要說」、「遊戲總動員」、「我愛讀書」及「時事與動態」等功能,透過互動式及遊戲式設計,以深入淺出的方式使兒童及少年可透過該網頁認識CRC。 三、請貴校學校網站或宣導活動中協助推廣,網址連結如下: (一)CRC資訊網:https://crc.sfaa.gov.tw/。 (二)CRC資訊網(兒童版):https://crc.sfaa.gov.tw/crc_child/,路徑:CRC資訊網首頁〉兒童權利齊步走〉兒童版。
  • 「南崁印象-22公里的夢想」宣導影片,影片連結網址

    影片分享網址:(https://youtu.be/P66E7CAEgAQ)
  • 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

    主旨:修正「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及運動體驗券發放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0月23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070037260B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0月23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070037260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綜合規劃組(聯絡電話:02-8771-1832)。
  • 教育部辦理「107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推廣活動」

    主旨:有關教育部辦理「107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推廣活 動」一案,請公告周知,並同意核予教師公假登記出席,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0月22日臺教師(一)字第1070187503號 函辦理。 二、本案為推展學生創意戲劇比賽效益,教育部邀請「106學 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決賽」特優團隊示範演出暨相 關經驗分享及知能講座,以期落實藝教推廣及觀摩交流, 並提供師生學習的機會及民眾觀賞優質演出活動之效益。 三、旨案活動共辦理2場次,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北區場次: 1、日期:107年11月14日(星期三)上午8時40分至下午4 時20分。 2、地點:新北市四號公園文創演藝廳(新北市中和區中 安街85號B1,國立臺灣圖書館B1)。 3、活動內容: (1)特優團隊3隊示範演出暨經驗分享及學者專家回饋 。 (2)講座一及講師:「創意X故事X學生 = ?」,新北 市私立南強工商簡嘉彥教師(榮獲三冠王特優團隊教 師)。 (3)講座二及講師:「創意戲劇不可不知的一二事」, 九歌兒童劇團黃翠華團長(曾任歷屆決賽評審)。 (二)南區場次: 1、日期:107年10月24日(星期三)上午8時40分至下午4 時20分。 2、地點:國立新港藝術高級中學演藝廳(嘉義縣新港鄉 藝高路1號)。 3、活動內容: (1)特優團隊3隊示範演出暨經驗分享及學者專家回饋 。 (2)講座一及講師:新藝高的音樂劇─「光的孩子」, 臺中教育大學黃美雅講師。 (3)講座二及講師:「創意戲劇不可不知的一二事」, 偶偶偶劇團孫成傑團長(曾任歷屆決賽評審)。 四、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林小姐, 聯絡電話:02-23110574分機114。 五、檢附旨案比賽推廣活動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