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室

  • 校園麻疹疫情加強衛教宣導及防治工作

    主旨:為防止校園麻疹疫情發生加強衛教宣導及防治工作 說明: 一、依據疾病管制署107年4月17日新聞稿指出,今(107)年截至目前國內共計13例麻疹確定病例,7例境外移入病例,6例國內感染。 二、疾病管制署呼籲,麻疹傳染力極強,典型臨床症狀包括:高燒、鼻炎、結膜炎、咳嗽與紅疹,患者出疹前後4天最具傳染力,家中如有滿1歲幼兒,請攜至合約院所接種疫苗;不確定是否曾感染過的中壯年人,及部分幼年曾接種疫苗,擔心抗體隨年齡增長而減少的青年族群,赴流行地區前可至旅遊醫學門診評估接種需求。 三、若校園出現麻疹個案,請至「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系統」進行通報,並立即通知衛生單位,以利採取相關防疫措施。麻疹患者應根據醫囑住院或居家隔離休息和治療,至少應於發疹後4天才能返回學校,防止將病毒傳染給他人。 四、學校教職員工生自流行地區返國後,如出現發燒、鼻炎、結膜炎、咳嗽、紅疹等疑似症狀,應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及告知醫師旅遊接觸史,並通知衛生單位,以利及時採取防治措施。如有疑問請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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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擺脫頑固的脂肪 」健康講座

    主旨:轉知桃園市家長會長協會桃園區分會辦理「擺脫頑固的脂肪 」健康講座,敬請協助公告並鼓勵貴校教職員工、家長及社區人士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講座剏理資訊如下: (一)時間:107年5月18日(五)晚上19:00-21:00。 (二)地點:桃園市藝文展演中心展演廳(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三)對象:桃園市學生及家長。 (四)講座主題:【擺脫頑固的脂肪】~用正確的健康觀念告別擾人的肥胖和代謝問題。 (五)主講人:黃燿君 James 講師。 (六)講師簡介:美國NTA認證的自然醫學營養治療師。 (七)報名方式:請於107年5月15日(二)中午12時以前報名,傳真報名專線:03-3255689,行動電話:0920-257269李育林 先生。 二、聯絡人:文昌國中家長會陳淑慧,電話:03-355277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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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季節性流感防治工作手冊(106年12月修訂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149482號函辦理。 二、本修訂版係參依國際間對流感群聚事件處理原則,以及配合106年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與公費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調整,及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作業內容更新等,修訂相關內容。 三、旨揭手冊已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防疫措施/工作指引及教材項下),請逕自上網瀏覽/下載參考應用。 四、國內流感疫情持續上升,且近期流感群聚事件主要發生於校園,為有效預防流感並降低流感傳播,請持續加強下列各項防治工作: (一)向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實施衛生教育宣導: 1、落實良好衛生習慣:平時應養成勤洗手及注意手部衛生、良好的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如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 2、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對感染流感之師生,請其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與適當補充水分,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儘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始返校上課,休養期間儘量不要外出參加任何活動或至短期補習班、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上課,以避免傳染他人。 3、注意流感危險徵兆,儘速就醫:加強宣導生病之師生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嘴唇發紫或變藍)、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高燒持續72小時等流感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以掌握治療的黃金時間。 (二)提供適當支持環境,落實疫情監測及通報機制: 1、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環境,保持教室之清潔與通風,並維持室內寬敞空間;如有需要,進行全面環境清掃及消毒工作。 2、隨時關心與注意學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異常之請假狀況時,應聯繫家長了解原因;如為疑似群聚感染情形,應進行必要之通報與預防措施。 (三)多加利用疾管署流感專區(網址為http://www.cdc.gov.tw)之相關衛教宣導資料,透過相關集會場合、家庭訪視、家庭聯絡簿、宣導單張、佈告欄及跑馬燈等方式,將流感防治正確知識傳達學生及其家人,強化師生及家長對流感防治之了解與重視。 五、副本抄送本局終身學習科,請轉各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機構,落實流感防治措施,以維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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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關「季節性流感防治工作手冊(106年12月修訂版)」已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防疫措施/工作指引及教材項下),請逕自上網瀏覽、下載參考應用

    主旨:有關「季節性流感防治工作手冊(106年12月修訂版)」已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防疫措施/工作指引及教材項下),請逕自上網瀏覽、下載參考應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6年12月20日桃衛疾字第1060103903號函辦理。 二、本修訂版係參依國際間對流感群聚事件處理原則,以及配合106年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與公費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調整,及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作業內容更新等,修訂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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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年1月1日實施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

    主旨:有關本府於107年1月1日實施「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修正公告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6年12月21日桃衛疾字第1060104688號函暨本府106年12月6日府衛疾字第1060259211號公告(附件1)辦理。。 二、旨揭公告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確實掌握本市腸病毒疫情,除國小低年級、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及托嬰中心(簡稱小學及幼教保育機構),新增小學及幼兒園課後活動及課後留園為適用對象(公告事項第一項)。 (二)於「當年度是否出現腸病毒71型流行疫情」、本市行政區出現「腸病毒71型檢驗陽性個案」或「年齡在三個月以上的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個案」等疫情條件下,小學及幼教保育機構應採取停課措施(公告第二項及第三項)。 三、為宣導本府「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修正公告,俾利學校配合執行相關規定,本府衛生局近期將配送政策宣導海報至各私立小學張貼,市立國小部份則置放於本局交換櫃,屆時請貴校派員領取。 四、檢送「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問答集」1份(附件2),該問答集另公告於「桃園市學校暨機構傳染病通報系統」,請逕至該系統下載運用。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黃垩瑩小姐,電話:(03)3340935轉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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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保障學生健康及降低校園流感群聚,本市於即日起提供國小至高中教師免費接種流感疫苗

    主旨:為保障學生健康及降低校園流感群聚,本市於即日起提供國小至高中教師免費接種流感疫苗,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6年12月19日桃衛疾字第1060103217號函辦理。 二、有鑑於校園為流感群聚之高風險場域,為避免與學生密切接觸之教師因感染流感而成為傳染源或影響其教學工作,本府衛生局自即日起提供自購流感疫苗予本市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五專教師接種。因疫苗數量有限,請各校符合資格者儘速持教師證至本市13區衛生所免費接種流感疫苗。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高昊汶小姐,電話:(03)3340935分機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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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蒸氣棒或維他命棒」類似電子煙產品對健康之危害及相關法規規定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6年11月15日國健教字第1069908277號函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06年11月22日桃衛健字第1060094099號函辦理。 二、電子煙係以電子方式釋放含甲醛、重金屬及其他化學物質之氣霧或蒸氣,製造或形成類似菸品體驗效果之產品,有使未成年者產生吸食菸品之認知,進而提高提早接觸菸品之可能性。旨揭「蒸氣棒或維他命棒」具有細長圓筒外型及長方形,外觀與菸品近似,吸用情狀與菸品同,且使用後產生之煙霧繚繞,顯具有電子煙重要特徵,不論其名稱為何,均符合電子煙定義。 三、鑒於電子煙含有尼古丁兼具「成癮性物質」及「戒菸輔助劑藥品之成分」兩種特性,而「電子煙」大多含有尼古丁成分,爰衛生福利部於98年3月起即將電子煙納入藥品管理。政府已跨部會動員,強化各部會之分工,從邊境攔檢、溯源追查、流通稽查、監控管理、宣導傳播及戒治輔導等各方面著手,全面防制電子煙之危害。 四、電子煙外型似菸品形狀,依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違反者,對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販售業者可處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若含有尼古丁,則屬偽劣假藥,依藥事法規定,製造或輸入者,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販賣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之有期徒刑。倘電子煙產品宣稱具「幫助戒菸」、「減少菸癮」或「減輕戒斷症狀效果」等詞句,即使不含尼古丁成分,亦違反藥事法有關廣告之規定,可處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銷燬之。 五、電子煙對健康之危害性: (一)電子煙含尼古丁具成癮性,且消費者不易控制使用量,非常容易過量、中毒。 (二)電子煙除尼古丁外,亦含致癌物甲醛、乙醛及其他有害物質,如丙二醇、二甘醇、可丁寧、毒藜鹼、菸草生物鹼或其他超微粒子與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對使用者可能產生癌症及其他疾病之健康危害。 (三)電子煙二手煙霧對室內空氣品質的影響,較傳統紙菸更為明顯,於室內使用電子煙,其煙霧不易揮散,空氣中除可測得大量丙二醇、甘油、尼古丁濃度,亦伴隨高濃度的PM2.5微粒。 (四)電子煙會提高「呼吸道及肺部疾病」風險,會使呼吸道受到損害,並讓肺臟過度發炎。更可能會因為交感神經的活性被提升,或心臟正腎上腺素的濃度增加,導致心跳加快,進而引發心臟疾病。 (五)電子煙油可隨意添加,國內外已查獲多起電子煙含毒品之案例。 (六)電子煙具爆炸危險性,已成為不定時炸彈,爆炸事件頻傳,引起火災和嚴重燒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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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健康檢查實務影片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臺灣師範大學製作旨揭影片作為辦理健康檢查之參考,請至以下網址: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9zqCyqIjycXbjJSR1BocXRDR1E/view?usp=sharing&pref=2&pli=1,點閱「預防保健-學有健康-學生健檢實務影片」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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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國民健康署『無菸的家』著色徵圖比賽

    主旨:轉知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協力推動「2017國民健康署『無菸的家』著色徵圖比賽」,請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106年9月26日106字第1060000115號函辦理。 二、有關活動相關問題,請詳「2017國民健康署『無菸的家』著色徵圖比賽」活動網址:http://www.mdnkids.com/events/20170915-nonsmoking/或洽活動專線 (02)2391-2112。
  • 為使家長充分了解近視疾病之問題及嚴重性,請善加利用國教署製播學童視力保健影片

    主旨:為維護學童視力,避免近視學生度數持續增加,請協助配合相關事宜,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6年9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100213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近年來視力保健宣導重點為「兒少近視病、戶外活動防近視、定期就醫來防盲、3010眼安康」。推動策略為促進學校落實「規律用眼3010」(近距離用眼每30分鐘休息10分鐘)、「天天戶外活動120」(每天到戶外活動總時間超過120分鐘)。 三、有關家長對學童視力不良複檢相關疑慮及問題,說明如下: (一)由於近視是疾病需控度治療,因此建議家長定期帶近視子女至眼科醫師檢查及配合治療,以避免未來成為高度近視患者(失明高風險族群)。 (二)有關學童視力複檢是否可至眼鏡行由驗光師執行,依據驗光人員法第12條對於驗光師之業務範圍規定如下:「非侵入性之眼球屈光狀態測量及相關驗光,包含為一般隱形眼鏡配鏡所為之驗光;十五歲以下者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為之」,因此,驗光師對國小學童之驗光應在眼科醫師指導下為之。 (三)學校每學期進行視力檢查並發放通知單或複檢通知單是希望家長重視子女視力健康問題,並定期檢查積極治療,請學校教師及相關人員向家長充分說明及柔性勸導,並尊重家長最終處理方式。 (四)為避免開學就醫潮,請學校放寬視力複檢期限,例如:鼓勵家長利用寒暑假期間帶子女至眼科院所檢查視力、視力檢查前、後一個月至眼科院所完成檢查即可。 四、為使家長充分了解近視疾病之問題及嚴重性,請善加利用國教署製播學童視力保健影片-12分鐘版(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LzfFqEPQOI&list=UUOjIuBwLjftM_PEHdqF2esw&index=4)、7分15秒版(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NboqfgvxgY&list=UUOjIuBwLjftM_PEHdqF2esw&index=5)。 五、為使學生每日戶外活動達120分鐘,請學校落實下課教室淨空、鼓勵教師課程戶外化,辦理學校活動時盡量安排戶外場地(走廊、川堂即視同戶外場地)。 六、教師使用電子化設備進行教學請配合國教署訂定之「國民小學使用電子化設備進行教學注意事項」(如附件)相關規範。 七、請利用相關會議、研習、親職座談、新生家長會等活動向家長及學校教職員廣為宣導上開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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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動校園慢性病防治教育訓練計畫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辦理106年度「推動校園慢性病防治教育訓練計畫」行政管理研習課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6年6月8日國健慢病字第1069801265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6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63984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辦理情形如下: (一)時間:106年8月23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20分。 (二)地點:新北市板橋國小5F視聽教室(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3號)。 (三)對象:學校行政主管(校長、主任等)、健體領域老師、「健康促進學校輔導團」或「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輔導團」等。 (四)本課程採網路線上報名,請至報名網站(https://goo.gl/TbPWm9)填寫報名表(亦可使用課程簡章所附之QR code報名),或上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特區網站(http://nutri.jtf.org.tw)/校園慢性病防治/106研習資訊;即日起開放至額滿為止,報名成功名單將於8月初公佈於網站。 三、本研習課程如有疑問,請洽該署委託單位: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許雅欣專員,連絡電話:(02)27766133分機305,電子信箱:305@jtf.org.tw。
  • 為避免因缺水影響防疫,轉知抗旱防疫相關衛教訊息,詳如說明。

    主旨:為避免因缺水影響防疫,轉知抗旱防疫相關衛教訊息,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6年3月28日桃衛疾字第1060019810號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6年3月21日疾管防字第1060200262號函辦理。 二、近期各地降雨量未如預期,導致水情吃緊,實施限水區域逐漸增加。國內目前仍為病毒性腸胃炎的好發季節,而歷年腸病毒亦多於4月份進入流行期,限水可能導致學校及機構因節水而忽略手部衛生,或因儲水不當而孳生病媒蚊,增加腸病毒、腸道傳染病以及登革熱的傳播風險。 三、檢附「學校及大型機構 抗旱防疫 三桶四步驟 腸病毒快走」及3-5ppm漂白水配置方法衛教資訊各1份供參。 四、如有衛教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黃瑩小姐,電話:(03)3340935#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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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病性腸胃炎防治

    主旨:為辦理病性腸胃炎防治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6年3月17日桃衛疾字第1060017927號函辦理。 二、校園係學童聚集場所,學童間常因玩耍及接觸致散播傳染性疾病,其中秋冬至初春常見之傳染性疾病為輪狀病毒及諾羅病毒感染,其傳染力極高,感染後之主要症狀有腹瀉及嘔吐,部分伴隨頭痛、發燒及肌肉痠痛等症狀,如未即時防範,阻斷傳染途徑,極容易發生校園腹瀉群聚事件。 三、自105學年度下學期開學以來,本府衛生局已陸續接獲7起校園腹瀉群聚案件,經分析群聚發生之主因,多係首位發病個案於校園出現症狀後,校方未於第一時間落實環境消毒,亦未給予學生及家長相關衛教資訊,致造成群聚感染,提醒各校防範病性腸胃炎校園群聚事件,生病孩童,應在家休養,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待無嘔吐或腹瀉等症狀後再返校復課;另如病童於公共區域(如教室、走廊及廁所等)嘔吐或腹瀉時,應依下列方式確實執行汙染區域之清消作業: (一)清理者須穿戴口罩及手套,做好自身防護措施。 (二)使用0.5%(5,000ppm)漂白水,小心輕灑於嘔吐物或排泄物上,儘速以拋棄式紙巾、抹布或舊報紙覆蓋吸收污染物後予以清除。 (三)嘔吐物或排泄物清除後,受污染之區域以0.1%至0.5%(1,000ppm至5,000ppm)漂白水由外往內擦拭,再以同濃度漂白水作大範圍輕灑,作用30分鐘後清水擦拭即可。 (四)針對學童常碰觸之桌椅、門把、教具及玩具等物品表面亦應以0.1%至0.5%(1,000ppm至5,000ppm)漂白水加強消毒作業,作用30分鐘後清水擦拭即可。 四、檢附「諾羅病毒來襲 小心上吐下瀉」衛教單張1份(電子檔如附件),請多加宣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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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國小、幼兒園之教師和教保員免費接種流感疫苗

    主旨:為保障幼學童健康,本市即日起提供國小、幼兒園之教師和教保員免費接種流感疫苗。 說明: 一、依據衛生局105年11月4日桃衛疾字第1050088991號函辦理。 二、有鑑於幼學童為感染流感之高風險族群,惟與其密切接觸之教師及教保員並非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為避免該等人員因感染流感而成為傳染源或影響其教學工作,本府衛生局自即日起提供自購流感疫苗予本市各公私立國小、幼兒園之教師和教保員接種,因疫苗數量有限,請轉知提醒貴屬符合接種資格者儘速持教師證或教保員在職證明(需加蓋園所戳章)至本市13區衛生所免費接種流感疫苗,以及早獲得保護力。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衛生局疾病管制科賴佩伶小姐,電話:(03)3340935分機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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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認識流感及流感疫苗

    主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製作「認識流感及流感疫苗」簡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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