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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5次代理教師甄選
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1-5次代理教師甄選(含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增置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缺): 一、報考人員資格:【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含成績複查結果達錄取標準)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二、招聘類別及缺額: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虛缺(侍親留停)及增置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缺各1名 三、報名日期: 各次招考報名日期如下,逾時恕不受理: 第1次招考報名:105年7月29日(星期五) 08時至11時止 第2次招考報名:105年8月01日(星期一) 08時至11時止 第3次招考報名:105年8月02日(星期二) 08時至11時止 第4次招考報名:105年8月03日(星期三) 08時至11時止 第5次招考報名:105年8月05日(星期五) 08時至11時止 四、甄試日期: 第1次招考甄試:105年7月29日(星期五) 第2次招考甄試:105年8月01日(星期一) 第3次招考甄試:105年8月02日(星期二) 第4次招考甄試:105年8月03日(星期三) 第5次招考甄試:105年8月05日(星期五) 第1次招考:甄試時間13時10分開始 第2-5次招考:甄試時間11時10分開始 ※參加第1次招考者須採計桃園市105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筆試成績。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537
本校105學年度正式教師甄選公告
頂社國小105學年度正式教師甄選公告 一、招聘類別及缺額:國小一般教師:2名。 二、報名日期:105年7月28日9時至12時止。 三、報到及甄試日期:105年7月29日9時30分至10時報到,10時開始。 四、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填寫。 五、詳細內容請參閱甄選簡章。-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523
轉知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至108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經公開徵選由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作一案,請同仁參考運用。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5年6月30日總處給字第1050046265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旨揭方案辦理期間自105年7月1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為期3年,說明如下: (一) 適用對象:全國各級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含約聘僱人員及駐衛警)、退休人員及上述人員眷屬。 (二) 投保項目:包含旅遊平安險、旅遊不便險及海外急難救助服務等項目,最低保險金額為新臺幣200萬元,最高投保年齡為85歲。 (三) 為提升方案之投保彈性,及考量公教員工不同旅遊投保需求,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產險)將於承作期間適時新增投保計畫組合,經人事總處審核確認後併入方案內容。詳細資訊,請逕洽富邦產險,洽詢電話:0809-019-888。 三、 有關本方案宣傳DM、要保書等資料業公告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公務福利e化平台(https://eserver.dgpa.gov.tw)及富邦產險旅遊平安卡網站(http://www.fubon.com/hwc)。 四、 本期方案係由富邦產險賡續辦理,為維護已申辦旅遊平安卡之公教員工權益,富邦產險將另行寄發通知信函告知既有會員方案內容,併予敘明。-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406
轉知本府輔導設立之身心障礙庇護工場「十字路口咖啡屋市府小站」,將運用桃園市民卡活動紅利積點平台辦理「5集卡送~紅利積點換贈品專案」,詳如說明。
一、 依據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05年5月4日府研資字第1050085841號函送之「105年4月7日市民卡跨局處第1次協調會議紀錄」決議辦理。 二、 旨揭十字路口咖啡屋市府小站係本府輔導設立之庇護工場,現為桃園市民卡特約商店。為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爰規劃「市府員工常態性促銷專案」,活動起訖日期為105年7月5日至12月31日(活動刷卡時間:上班時間9:00至12:00,14:00至17:00),紅利積點及優惠說明: (一) 持桃園市民卡消費該場產品,滿50元累積紅利1點、消費滿100元累積2點,以此類推。 (二) 集點優惠:15點兌換手工餅乾1片、30點兌換英式鬆餅1個、45點兌換拿鐵1杯。 (三) 聯絡人:十字路口咖啡屋市府小站葉晏如老師,電話03-3340139,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市府路1號1樓。-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395
轉知人事業務標準作業流程「待遇保險五、加班申請與加班費核發」範例一案,請參考運用。
主旨: 函轉人事業務標準作業流程「待遇保險五、加班申請與加班費核發」範例一案,請查照並參考運用。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5月19日總處綜字第105004249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公告 | 幹事 | 人氣:524
轉知市府教育局重申本市所屬各級學校差勤規定及落實差勤相關事宜。
一、 教師請假規則第2條第1項規定:「本規則於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給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教師適用之。」同規則第17條略以,本規則於下列人員準用之:一、各級公立學校校長。...前項第一款人員請假之程序,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二、 本府為規範本市市立各級學校教師之出勤管理作業,前於104年10月30日以府教人字第1040282761號函訂定「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管理要點」,該要點第5點規定:「學校對教師應加強督導及查勤,各校人事單位在不影響教學活動前提下,每月二次以上主動查核所屬人員出勤狀況,如發現教師無故缺勤未辦理差假手續者,視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辦理。」復依教師請假規則第13條第1項規定:「教師請假、公假或休假,應填具假單,經學校核准後,始得離開。但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由其同事或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是以,學校校長、教師於辦公時間倘非急需外出處理者,應先辦妥請假手續。 三、 近來本局至所屬學校查勤發現部分學校校長、教師於上班期間不假外出,請各校落實人員勤惰管理並加強所屬人員出勤狀況,爾後查有出勤未依規定辦理者,本局將視情節輕重嚴懲相關人員。- 公告 | 幹事 | 人氣:413
轉知桃園市政府函,為落實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相關規定,請本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定期查核所屬人員經營商業及兼職兼課情形。
一、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5年5月5日部法一字第1054103148號函辦理。 二、 銓敘部為使公務人員均能遵守服務法有關不得經營商業及兼職限制等規定,避免因未諳法令而觸法,業訂定「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具結書)」,請各機關(構)學校於新進人員到職時,請其填寫具結;另現職人員則定期於每年8月進行調查,並由一級機關彙整所屬機關資料,於當年9月25日前將調查彙整表送交本府人事處備查,俾辦理後續追蹤列管事宜。 三、 前揭「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具結書)」填寫(具結)對象,以服務法之適用對象為主(含政務人員、常任人員、機要人員、約聘僱人員、駐衛警察、公立學校職員及兼任行政職教師、公營事業機構董事長及總經理);至非屬服務法適用對象是否填寫(具結),請各機關(構)、學校依各該專屬法規本於權責妥處。 四、 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具結書)」及「現職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定期調查彙整表」各1份。- 公告 | 幹事 | 人氣:558
轉知有關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105年4月至6月專屬優惠活動「『創造快樂幸福的密碼』上誼全書系書展」訊息,請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5月20日總處給字第1050042518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二、 本期優惠活動說明如下: (一) 精選書籍75折起,活動期間至105年6月30日止,詳細資訊可至活動網站(http://goo.gl/D9oY2S)查詢。 (二) 連結至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專屬網站(http://www.taaze.tw/gov_index.html),並完成公教員工身分認證後,即可享有額外優惠。- 公告 | 幹事 | 人氣:456
轉知桃園市政府訂定「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酒後駕車懲處要點 中華民國105年5月26日府人考字第1050118657號函訂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維護團隊良好形象,貫徹杜絕酒後駕車之決心,特訂定本要點。 本要點所稱員工係指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駕駛及臨時人員。 各機關員工酒後駕車,應按其情節輕重,依附表所定之懲處基準核予懲處。 前項情形,主管人員如有監督考核不周之事實,各機關得依違失情節輕重,依本府獎懲要點相關規定,予以適當懲處。 各機關因業務或機關屬性,對於所屬員工酒後駕車另定更為嚴格規範者,從其規定。 約聘(僱)人員因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或重傷,應予解聘(僱)。 技工、工友、駕駛及臨時人員因酒後駕車,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 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酒後駕車經警察人員取締者,應於事發一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人事單位;技工、工友、駕駛及臨時人員則應於事發一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單位主管。- 公告 | 幹事 | 人氣:520
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基隆分局修正「百年好荷花現之旅」105年未婚聯誼活動實施計畫,請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基隆分局105年5月24日防檢基人字第105153787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公告 | 幹事 | 人氣:407
轉知蘆竹區公所與桃園市政府預定於105年6月24日合作辦理「區公所巡迴志業講堂」(第二場次),歡迎踴躍參加。
一、 為點燃同仁服務熱忱,培養宏觀視野並拓展新思維,桃園市政府依「本府105年度公務人員訓練計畫」辦理「志業講堂」,定期邀請在公務、學術、藝術等領域傑出人士進行專題演講。基於訓練資源共享,並便利同仁就近參訓,爰依「志業講堂」之精神,與本公所合作辦理旨揭在地化專題演講,相關資訊如下: (一) 時間:105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3時30分。 (二) 地點:桃園市蘆竹區公所3樓大禮堂(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 (三) 講座:悅能教育中心創辦人翁繼業先生。 (四) 講題:老子悅能 : 自然就幸福的秘『蜜』。 二、 歡迎貴機關學校所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全程參訓者核予終身學習時數2小時。 上述演講,如欲參加人員,請向人事室報名俾利統計喔!- 公告 | 幹事 | 人氣: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