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課程督學 劉碧琴 電話:03-3322101#7595 電子信箱:bufup501213@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蘆竹區頂社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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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3月1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高字第112002433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七 (376735100E_1120024334_ATTACH1.pdf) |
主旨: | 函轉「112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程增開梯次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參加培訓,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1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34386A號函辦理。 |
二、 | 為利通過「112年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者,能於放榜後繼而參加旨揭計畫之培訓課程,爰規劃增開梯次。增開梯次培訓課程相關資訊如下: |
三、 | 第2梯次培訓課程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報名資格: |
1、 | 年齡:年滿20歲者。 |
2、 | 具備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證書: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高級以上,或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 |
(二) | 報名日期:112年6月1日至6月8日。 |
(三) | 培訓日期:112年7月10日至7月14日。 |
(四) | 報名網址:https://ipse.ntcu.edu.tw/tphht/training。 |
四、 | 本局同意市立學校人員參加旨揭培訓期間,經學校同意後核 予公(差)假。 |
五、 | 另本案係新課綱相關之重要研習,請私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 |
六、 | 對旨揭計畫事宜有疑問者,請洽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6)213-3111分機192。信箱:tphht2020@gmail.com。 |
七、 | 檢附旨揭培訓課程增開梯次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