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謹訂於110年12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時召開「桃園市110年度校園志工志願服務聯繫會報」一案,請各校負責校園志工承辦人或主任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110年11月15日桃教終字第1100105991號函續辦。 |
二、 | 旨揭聯繫會報係為促進本市校園志工業務基礎,建立經驗分享之機制,凝聚服務共識,並了解業務相關事宜,以提升志願服務推動品質及效率。 |
三、 | 旨揭聯繫會報併同辦理志願服務紀錄冊實地查核,請當日參加人員請攜帶貴校3本志願服務紀錄冊正本於簽到時繳交(請以橡皮筋綑綁並貼學校校名於第1本紀錄冊上),俾利提供本局進行實地查核,並於當日聯繫會報結束後領回。 |
四、 | 旨揭聯繫會報相關事項如下: |
(一) | 時間:110年12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時(上午9時30分開始報到)。 |
(二) | 地點:幸福國小4樓禮堂。 |
(三) | 參加對象:校園志工承辦人或主任代表參加(每校1人為原則)。 |
五、 | 參加人員請填妥報名表,於110年12月10日(星期五)前傳真至03-3194073或E-mail至電子信箱b02@mail.hfps.tyc.edu.tw俾利統計參加人數。 |
六、 | 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幸福國小孫允梅老師,聯絡電話:03-3194072分機311。 |
七、 | 本案本局同意貴校出席人員於不影響課務且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前往。 |
八、 | 檢附旨案會報議程表及報名表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