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2月2日桃教政字第1100008610號函辦理。
二、宣導內容:囤積、哄抬公告為防疫物資之口罩、酒精、額溫槍等,將會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提醒您。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