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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埔心國小辦理桃園市105年度教育學堂親職教育講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5年5月18日桃教小字第10500358599號函辦理。 二、講座時間:105年10月28日(星期五)18:30至21:00 三、講座地點:桃園市大園區埔心國民小學多元學習教室(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25鄰中正東路1段189巷35號)。 四、講座名稱:運用遊戲來探索世界,親子一起玩中學! 五、主講人:台北科技大學 侯惠澤 教授。 六、首次參加之家長於簽到時發予學習護照,日後參加其他場次,請攜帶本護照以累記認證章,家長可依教育學堂課程表選擇參加,同一年度參與4場以上者,將由桃園市政府頒發「學習楷模」獎,連續二年度各參與4場以上者,發予「學習典範」獎。 七、教師請上教師研習系統「埔心國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八、本案聯絡人:訓導主任高世容 電話:3812304轉310 九、檢附報名表如附件。-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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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楊光國中辦理桃園市105年度教育學堂親職教育講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5年5月18日桃教小字第1050038599號函辦理。 二、講座時間:105年10月28日(星期五)19:00開始。 三、講座地點:楊光國中小2樓會議室(桃園市楊梅區瑞溪路一段88號)。 四、講座名稱:勇敢做夢吧!昆蟲老師的過動人生。 五、主講人:吳沁婕老師。 六、首次參加之家長於簽到時發予學習護照,日後參加其他場次,請攜帶本護照以累記認證章,家長可依教育學堂課程表選擇參加,同一年度參與4場以上者,將由桃園市政府頒發「學習楷模」獎,連續二年度各參與4場以上者,發予「學習典範」獎。 七、教師請上教師研習系統「楊光國中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八、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具。 九、本案聯絡人:楊光國中小輔導組長呂宇爵。聯絡電話:03-4827987轉610。- 研習通知 | 輔導主任 | 人氣: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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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2016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獲獎作品巡迴活動一案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5年10月7日藝視字第1050003569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5年10月1日至10月27日止,於第1、2展覽室展出。 (二)苗栗:105年11月2日至11月20日止,於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第1展覽室及山月軒展出。 (三)高雄:105年11月25日至12月13日止,於高雄市文化中心至上館展出。 三、旨揭「2016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獲獎名單請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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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紙風車劇團辦理「客家事務委員會105年度台三線藝文活動重點推展主題計畫-桐花島的故事」
說明: 一、依據紙風車劇團105年10月5日壹百零伍紙劇字第0095號函辦理。 二、為帶給孩子們藝術創意的啟發,並推廣客家語言與文化,客家事務局邀請紙風車劇團至鄉鎮演出,期望透過戲劇表演,開啟孩子對藝術的興趣,開啟生命中不同的視野。 三、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105年10月23日(日)下午3時。 (二)活動地點:文化國小。 四、本案聯絡人:陳婉菱,電話:02-23926170分機262。-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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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成人暨外籍配偶基本教育研習班」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成人基本教育實施原則辦理。 二、實施對象:年滿15歲以上,不識字或未具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國民、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 三、實施項目: (一)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以辦理成人基本識字研習班為重點,教導失學國民識字及充實基本生活知能。 (二)外籍配偶基本教育研習班:有效提升本市外籍與大陸配偶認識中文之基本能力,增進其對本國文化瞭解,提升其生活適應能力及親職教育知能。 四、實施方式: (一)開班:每班以15人為原則,但中、高級班得酌予降低開班人數。 (二)本(106)年度活動期間分2期,分別於3月至7月,8月至11月辦理。 (三)各基本教育研習班分為初級班、中級班、高級班三階段,每期每班研習期限2至3個月,每期授課72節,除基本識字課程外,應適時穿插其他學習活動型態課程。 (四)各基本教育研習班之教師由承辦單位遴聘,以具教師資格者或相關專業人士擔任為原則。 (五)結合運用社區及學校志工資源,協助孩童照顧相關事宜,促進外籍配偶積極參與成人基本教育課程。 (六)各基本教育研習班之課程及活動應融入性別平等議題,並訂定相關計畫,俾利性別平等教育之落實。 (七)各承辦單位課程之設計可與學校周邊社區特色結合,如特有動植物生態、古蹟、歷史建築、人文、地方節慶(習俗)、特殊產業(包含農畜產及文化產業等),以加強學員對社區之認識,並可使外籍配偶融入當地文化。 五、經費補助:各承辦單位每班次補助新臺幣3萬8,800元,含講師鐘點費2萬8,800元(每節400元)、講義資料費5,000元及雜支5,000元。 六、為提供失學國民及外籍、大陸配偶進階課程學習,申請單位應就學員背景及程度審慎規劃初、中及高級班課程內容,初級班請儘量召集半數以上之新學員上課,其餘班次可規劃為中、高級,各班次若因人數無法成立專班,亦可採混和班制。 七、為降低本市不識字率及增進外籍配偶中文能力,請貴校(單位)踴躍申辦,並於105年10月26日(星期三)前報送「申辦桃園市106年度成人暨外籍配偶基本教育研習班經費概算表」(須正本核章)及開班報告表(詳如附件)至陳康國小(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建國八村151號)。-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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