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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關東門國小(本市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辦理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複查工作研習一案,因應疫情暫緩辦理,請查照。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萬湘郁 電話:03-3322101#7582 電子信箱:10040079@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蘆竹區頂社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月12日 發文字號: 桃教特字第1110004066號 速別: 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有關東門國小(本市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辦理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複查工作研習一案,因應疫情暫緩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本局110年12月21日桃教特字第1100116585號函計達。 二、 旨揭研習原訂111年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時10分至4時20分假東門國小辦理,因應疫情因素暫緩辦理,俟確認後續辦理時間後另函通知。 三、 副本抄送東門國小(本市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請務必將課程調整資訊個別通知已報名人員。
  • 有關中壢國中辦理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說明會辦理方式調整為網頁簡報說明及電話諮詢一案,請查照。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陳寗 電話:03-3322101分機7581 電子信箱:1004546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蘆竹區頂社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月13日 發文字號: 桃教特字第1110003360號 速別: 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10003360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中壢國中辦理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說明會辦理方式調整為網頁簡報說明及電話諮詢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中壢國中111年1月10日壢國輔字第1110000253號函辦理。 二、 中壢國中原訂111年1月12日(星期三)下午7時至8時30分採實體方式辦理旨揭說明會,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爰辦理方式改採網路簡報說明及電話諮詢。 三、 檢附旨揭鑑定說明簡報1份,亦可至中壢國中網頁下載,請各校協助公告旨揭說明會異動訊息於學校網站,俾期親師生充分知悉。 四、 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中壢國中輔導室,聯絡電話為(03)4223214分機610、613。
  • 有關本市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及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說明會辦理方式調整改以網路公告及電話諮詢一案,請查照。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林曉彤 電話:03-3322101#7583 電子信箱:admkatie@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蘆竹區頂社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月12日 發文字號: 桃教特字第1110003685號 速別: 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10003685_ATTACH1.docx)   主旨: 有關本市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及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說明會辦理方式調整改以網路公告及電話諮詢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及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暨西門國小111年1月11日西小輔字第1110000270號函辦理。 二、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旨揭說明會異動情形如下: (一) 一般智能資優:原訂111年1月14日(星期五)下午7時假西門、義興、新埔及大華國小辦理現場家長說明會,改採網路簡報及電話諮詢方式辦理。 (二) 創造能力資優:原訂111年1月15日(星期六)上午9時假山豐及青溪國小辦理現場家長說明會,改採網路簡報及電話諮詢方式辦理。 三、 各類鑑定網路簡報可至各辦理學校網頁下載,聯絡資訊詳如附件。請貴校協助公告旨揭說明會異動訊息於學校網站,期親師生充分知悉。 四、 倘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承辦學校,聯絡電話如下: (一) 一般智能資優:西門國小,(03)3342351分機61、64。 (二) 創造能力資優:山豐國小,(03)4691784分機610、612。
  • 國家衛生研究院行動教具「滅飛特攻隊」借用辦法

            為協助校園傳染病防治衛教工作,國家衛生研究院蚊媒傳染病防治研究中心與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共同開發登革熱防治行動教具「滅飛特攻隊」,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1年1月5日館展字第1116160037號函辦理。 二、 旨揭教具包括: (一) 登革熱教學投影片可編輯電子檔1式。 (二) 登革熱知識海報8款。 (三) 「滅飛特攻隊」教具組5單元。 三、 110學年度下學期受理申請時間為即日起至2月15日止,行動教具內容及申請借用辦法如附件,亦可逕至該館首頁(https://www.nstm.gov.tw/index.aspx)/訊息公告/訊息專區/全部訊息處查詢運用。 四、 期限內完成申請之學校,將由該館提供寄送之單趟郵資(科工館寄送至學校),送返(學校寄返至科工館)費用則由申請借用單位支應,並請於教具歸還後一週內,提供教具使用紀錄單(於教具借用申請辦法第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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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Q&A

           檢送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Q&A」暨反霸凌相關宣導事項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02019號函(隨函檢附)辦理。 二、 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Q&A」及「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已公布於「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站(https://bully.moe.edu.tw/index,以下簡稱該網站)「法令」專區,請貴校參考運用,俾利完善校園霸凌事件處置情形。 三、 為加強防制校園霸凌概念,遭受或知悉欺凌行為應勇於拒絕並主動反映,可利用五大通報管道: (一) 周圍的師長朋友(導師、家長、好同學或好朋友)。 (二) 學校申訴電話或投訴信箱。 (三) 本市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775-889或投訴信箱。 (四)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200-885。 (五)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板。 四、 貴校知悉疑似校園霸凌情事,應立即啟動處理與輔導機制,並掌握校園霸凌事件處理四原則:知悉通報、處理調查、輔導介入及關係修復,方能有效預防及精進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並落實學校三級輔導策略。 五、 110年度【我的未來我作主】防制毒品暨防制霸凌微電影競賽作品,業已上傳該網站「影音專區」,為擴大宣導成效,請貴校配合宣導及融入課程教學彈性運用。 六、 教育部已建立防制校園霸凌宣導各類資訊,可至該網站查詢運用,並透過貴校網站、電子字幕機、簡訊、社群網站及海報張貼等管道加強宣導。 七、 請貴校配合友善校園宣導週及相關領域課程加強宣導反霸凌議題,俾利落實防制校園霸凌預防工作,營造友善校園環境。
    • | 蕙 | 人氣: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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