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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函轉本(106)年度第2次公務員兼職查核資料已上傳至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以下簡稱查核平台),請依規定辦理查核,轉請查照。

    一、依據銓敘部106年11月17日部法一字第10642836631號函辦理;並檢送原函影本1份。 二、茲以銓敘部前於本年8月辦理本年度第2次兼職查核,公務員身分證號與商工登記及設籍課稅營業人資料之比對重複者,相關資料業已上傳至查核平台。另該部審酌104年8月6日部法一字第1044005116號函擬具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之認定標準已不敷使用,爰於查核平台增列「兼任非營利事業團體職務」(如:員工消費合作社、大廈管理委員會、財團法人職務等)、「依法令設立營業稅籍並無經營商業事實」、「獨資或合夥」三種態樣。請貴機關至查核平台辦理複查,如經查知違反規定者,請依法查處,並將處理情形登錄之。 三、查核平台所取得之資料敏感,請各機關審慎使用,避免外洩,以符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並請各機關人事人員如實維護人事資料,以確保查核對象資料之完整性。 四、為避免公務員於定期查核期間違法經營商業,爰請貴機關(學校)要求現職人員及新進人員填具「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具結書)」,自行檢視(具結)有無違反服務法相關規定。
    •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412
  • 「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業經考試院及行政院於106年12月13日會銜修正發布,請查照

    旨揭規定係因應106年公務人員保障法條文修正及涉訟輔助制度之實際需要,故針對涉訟輔助要件、各機關審查機制、追繳輔助費用及重行申請涉訟輔助期限等規定通盤檢討,相關修正對照表、總說明及發布令,已置於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網站「法規輯要」專區(http://www.csptc.gov.tw)項下,請自行參考運用。
    •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617
  • 轉知行政院核定107年及108年「國民旅遊卡」制度,維持現行休假補助費新臺幣8,000元限用於觀光旅遊之規定

  • 有關「季節性流感防治工作手冊(106年12月修訂版)」已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防疫措施/工作指引及教材項下),請逕自上網瀏覽、下載參考應用

    主旨:有關「季節性流感防治工作手冊(106年12月修訂版)」已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防疫措施/工作指引及教材項下),請逕自上網瀏覽、下載參考應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6年12月20日桃衛疾字第1060103903號函辦理。 二、本修訂版係參依國際間對流感群聚事件處理原則,以及配合106年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與公費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調整,及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作業內容更新等,修訂相關內容。
    • 公告 | 護理師 | 人氣:756
  • 107年1月1日實施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

    主旨:有關本府於107年1月1日實施「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修正公告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06年12月21日桃衛疾字第1060104688號函暨本府106年12月6日府衛疾字第1060259211號公告(附件1)辦理。。 二、旨揭公告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確實掌握本市腸病毒疫情,除國小低年級、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及托嬰中心(簡稱小學及幼教保育機構),新增小學及幼兒園課後活動及課後留園為適用對象(公告事項第一項)。 (二)於「當年度是否出現腸病毒71型流行疫情」、本市行政區出現「腸病毒71型檢驗陽性個案」或「年齡在三個月以上的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個案」等疫情條件下,小學及幼教保育機構應採取停課措施(公告第二項及第三項)。 三、為宣導本府「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修正公告,俾利學校配合執行相關規定,本府衛生局近期將配送政策宣導海報至各私立小學張貼,市立國小部份則置放於本局交換櫃,屆時請貴校派員領取。 四、檢送「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問答集」1份(附件2),該問答集另公告於「桃園市學校暨機構傳染病通報系統」,請逕至該系統下載運用。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黃垩瑩小姐,電話:(03)3340935轉2139。
    • 公告 | 護理師 | 人氣: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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