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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屋國小辦理107年度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教師知能推廣研習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2月8日召開「105-107年度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知能推廣計畫」全國推廣研習工作協調會議事項暨新屋國小107年3月23日屋小輔字第1070001753號函辦理。 二、研習相關訊息摘要如下(詳附件實施計畫): (一)研習時間:107年7月2日(星期一)至107年7月5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20分,各教育階段(學前、國小、國中、高中)各1場,共計4場。 (二)研習地點:新屋國小教師交誼廳(地址: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路196號)。 (三)參加對象:各教育階段之特教教師或輔導教師,每場名額50名。 1、學前:國小設有學前特教班(集中式特教班及巡迴輔導班)者,薦派1至2名特教教師或輔導教師。 2、國小:本市特教中心學校(東門國小、新屋國小、大溪國小、宋屋國小、新興國小、華勛國小)及設有2班以上資源班者薦派1名特教教師或輔導教師。 3、國中:各校薦派1名特教教師或輔導教師。 4、高中:各校薦派1至2名特教教師或輔導教師。 三、本案報名參與人員,研習當日由所屬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請欲參加人員請於107年6月27日前至特教通報網報名(http://www.set.edu.tw/教師研習/縣市特教研習/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知能推廣研習),錄取名單將於報名截止日後公布於特教通報網,本案全程參與者每場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 五、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聯絡人:新屋國小輔導室陳主任或特教組陳老師,電話:(03)4772016轉610或611。 六、檢附實施計畫1份,亦可至本局網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特殊教育科(http://www.tyc.edu.tw/home.jsp?id=30&parentpath=0,26,28)下載。- 研習通知 | 輔導主任 | 人氣: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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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華溝通障礙教育學會辦理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暨兩岸溝通障礙學術研討會訊息供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溝通障礙教育學會107年3月19日中通玉字第1070319號函辦理。 二、檢附中華溝通障礙教育學會來函及活動計畫書各1份。- 研習通知 | 輔導主任 | 人氣: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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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原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暨特殊教育中心辦理「2018學前融合教育工作坊暨論文發表會」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原大學107年3月22日原研字第1070000900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徵稿截止日期:107年4月30日止。 (二)論文投稿請寄至中原大學特殊教育中心電子郵件信箱:sec@cycu.edu.tw。 (三)聯絡人:黃淑敏助理,電話:03-2656751。 三、檢附徵稿海報1份,亦可至中原大學特殊教育中心網站(http://special.cycu.edu.tw/wSite/ct?xItem=107123&ctNode=24707&mp=8100)下載。-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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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辦理之「2018提升中小學補救教學實施之理論與實踐研討論壇」實施計畫及海報各1份,請踴躍投稿,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7年3月24日南大適學字第1070004851號函辦理。 二、徵稿主題如下: (一)補救教學之課程設計與教學策略。 (二)補救教學行政作為及經驗。 (三)學校課中補救教學之相關經驗與成效。 (四)偏遠地區學校補救教學推動之經驗與策略。 (五)其他與補救教學相關之議題。 三、重要日程如下: (一)論文摘要投稿日期:107年5月15日止。 (二)摘要審查結果通知:107年5月31日前。 (三)全文截稿日期:107年8月31日前。 (四)全文審查結果通知:107年9月15日前。 四、徵稿注意事項、寄送方式與相關資訊請參閱實施計畫(如附件一)或研討論壇網站(http://priori.moe.gov.tw/conf/)。 五、本案承辦人員劉純蓉小姐(電話:06-2133111轉202,電子郵件信箱priori103@gmail.com)。-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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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07年度兒童文學種子教師培訓」
「桃園市107年度兒童文學種子教師培訓」實施計畫,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107年度兒童文學種子教師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奠定本市學校語文教育之基礎,培養教師語文創作教學能力,特辦理旨揭活動。 三、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107年7月2日(星期一)至7月5日(星期四)。 (二)活動地點:大勇國小視聽教室。 (三)報名方式:請於107年6月30日(星期六)前至教師研習系統(http://passport.tyc.edu.tw)進行報名。 (四)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24小時。 四、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本局同意公(差)假登記,如遇假日得於6個月內擇日核實補休。 五、檢附活動計畫,或逕至本局檔案下載專區(http://www.tyc.edu.tw/home.jsp?id=29&parentpath=0,26,28)下載。 正本: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研習通知 | 教務組長 | 人氣: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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