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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電子報發行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108年1月25日台輔字第108003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學校輔導與諮商工作,以及提供各級學校相關心理健康與輔導資訊,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特發行電子報,藉以促進學校輔導與諮商各項議題討論與交流,期許深耕學校輔導制度之連結,與共同促進師生心理健康工作,電子報網址:http://radio.heart.net.tw/index.php?action=list&show%20sem%20no=1439796022。- 公告 | 輔導主任 | 人氣: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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壢新醫院2017〜2019年度公教人員健康99檢查專案
本院獲選為本方案之特約院所,特規劃健康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A、B、C、D套餐(附件二〜五),提供貴單位同仁酌參選擇,並以專案方式提供個人或團體預約受檢,預約方式請填妥報名表(附件六) 報名表請回傳本校人事,俾人事彙整報送-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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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獲選承作一案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8年2月1日總處給字第1080026726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105年至108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人壽)依約依約承作至108年2月21日止,經人事總處重行辦理公開徵選,由該公司賡續獲選並提供「呵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及「呵護公教長期照顧終身健康保險」等2方案,辦理期間自108年2月22日0時起至111年2月21日24時止,為期3年。 三、相關注意事項: (一)旨揭保險係徵選合法登記並有意願提供優惠內容之保險公司,轉介予公教員工,相關保險給付資金由承作保險公司自行籌措,保險費則由被保險人全額負擔,人事總處及本府不負貼補之責。 (二)如因該保險發生任何糾紛,應依民法、保險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人事總處及本府不涉入處理。 (三)投保作業請逕洽國泰人壽辦理,該公司將依被保險人各項條件進行評估並自負風險管理責任,爰該公司具有最終准駁核保權。 (四)請洽國泰人壽辦理,查詢網址「公教人員長照服務專區」:(https://www.cathaylife.com.tw/cathaylife/products/insurance/protection/public-servants);洽詢電話:0800-036-599。-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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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至110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 險,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 有限公司獲選承作ㄧ案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8年2月1 日總處給字第1080026197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 影本各1份。 二、「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以下簡稱本 保險),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 依約承作至108年3月31日止,經人事總處重行辦理公開徵選,由該公司獲選接續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108年4月1日0時起至110年3月31日24時止,為期2年。 三、相關注意事項: (一)本保險係徵選合法登記並有意願提供優惠內容之保險公 司,轉介予公教員工,相關保險給付資金由承作保險公 司自行籌措,保險費則由被保險人全額負擔,人事總處 及本府不負貼補之責。 (二)如因本保險發生任何糾紛,應依民法、保險法及相關法 令規定辦理,人事總處及本府不涉入處理。 (三)投保作業請逕洽中國人壽辦理,本保險由該公司自負風 險管理責任,依被保險人各項條件進行評估,爰該公司 就本保險具有最終准駁核保權。 (四)請洽中國人壽辦理,查詢網址:https://www.chinalife.com.tw/wps/portal/chinalife/insurer-service/group-insurer-service/FamilyHealth;洽詢電話:0800-098-889。-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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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至110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 險,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 有限公司獲選承作ㄧ案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8年2月1 日總處給字第1080026197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 影本各1份。 二、「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以下簡稱本 保險),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 依約承作至108年3月31日止,經人事總處重行辦理公開徵選,由該公司獲選接續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108年4月1日0時起至110年3月31日24時止,為期2年。 三、相關注意事項: (一)本保險係徵選合法登記並有意願提供優惠內容之保險公 司,轉介予公教員工,相關保險給付資金由承作保險公 司自行籌措,保險費則由被保險人全額負擔,人事總處 及本府不負貼補之責。 (二)如因本保險發生任何糾紛,應依民法、保險法及相關法 令規定辦理,人事總處及本府不涉入處理。 (三)投保作業請逕洽中國人壽辦理,本保險由該公司自負風 險管理責任,依被保險人各項條件進行評估,爰該公司 就本保險具有最終准駁核保權。 (四)請洽中國人壽辦理,查詢網址:https://www.chinalife.com.tw/wps/portal/chinalife/insurer-service/group-insurer-service/FamilyHealth;洽詢電話:0800-098-889。- 公告 | 人事主任 | 人氣: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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