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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青少年拒菸(煙)方法創意設計競賽
檢送本府衛生局111年「青少年拒菸(煙)方法創意設計競賽」簡章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8月25日桃衛健字第1110072284號函辦理。 二、 為使青少年瞭解菸品及電子煙危害,加強拒菸技能與正確菸害防制法規觀念,特辦理旨揭競賽,由最瞭解自己的青少年學生,針對拒菸題材創意發想,競賽內容及獎勵方式摘述如下: (一) 參加對象: 1、 第1組:本市111學年度各公、私立國小5、6年級生。 2、 第2組:本市111學年度各公、私立國中學生。 3、 第3組:本市111學年度各公、私立高中職學生。 (二) 創作方式: 1、 國小5、6年級組:創意海報。 2、 國中組:30秒短片創作。 3、 高中職組:梗圖創作。 (三)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10月7日。 (四) 評選方式: 1、 邀集媒體傳播領域專家、公衛及菸害防制領域專家、內聘專家擔任評審,依拒菸(煙)主題40%、可行性30%、創意巧思20%及網路人氣票選10%進行評分。 2、 網路人氣票選:將投稿作品上傳至本局臉書進行網路票選,各組票選出1名網路人氣獎。 (五) 獎勵方式: 1、 參加獎勵:所有參賽者皆可獲得100元商品禮券。 2、 評選出各組前3名及佳作5名: (1) 第一名:參賽者每名(組)商品禮券6,000元,獎狀乙張,指導老師嘉獎二次,商品禮券2,000元。 (2) 第二名:參賽者每名(組)商品禮券4,000元,獎狀乙張,指導老師嘉獎一次,商品禮券1,500元。 (3) 第三名:參賽者每名(組)商品禮券2,000元,獎狀乙張,指導老師獎狀乙張,商品禮券1,000元。 (4) 佳作:5名;參賽者每名(組)商品禮券1,000元,獎狀乙張。 (5) 網路人氣獎:各組票選出1名,參賽者每名(組)商品禮券3,000元,獎狀乙張。 3、 參與學校獎勵:投稿3件以上作品學校,頒發獎狀乙張。 三、 本案附件亦可逕至本局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處查詢運用。 -
111年宣導防範熱水器一氧化碳中毒兒童繪畫競賽
函轉內政部消防署「111年宣導防範熱水器一氧化碳中毒兒童繪畫競賽」橫幅廣告、宣傳圖卡及原函各1份,請協助刊登及推廣,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13151號函辦理。 二、 為喚起民眾對於防範一氧化碳中毒的重視,灌輸學童正確安裝燃氣熱水器及一氧化碳中毒防治的安全觀念,並充實文宣教材,特舉辦旨揭繪畫競賽,並前以111年6月24日桃教體字第1110057510號函(諒達)檢送活動辦法及徵件海報。 三、 為增加旨揭繪畫競賽宣導能見度及資源運用,特製作橫幅廣告及宣傳圖卡各1份,請協助於網站刊登及透過各式宣導通路協助推廣,以擴大宣導效能。 -
桃園市111年SDGs 13(氣候行動)教師教案比賽
有關本局委託自強國小辦理「桃園市111年SDGs 13(氣候行動)教師教案比賽」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本比賽辨理期程如下: (一) 徵件起迄: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4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 (二) 作品評選:111年11月17日(星期四)前聘請評審分組評選完成。 (三) 評選公布:111年11月30日(星期三)通知評選結果。 二、 參加對象:本市國小教師(團隊)。 三、 獎勵:錄取特優1名、優等2名、甲等3名及佳作5名為原則(評審可視狀況判定從缺)。 四、 有關教案比賽有任何問題,請聯繫自強國小教務處鄧靖眉主任(電話:359-0758分機210)。 五、 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 -
111年單親培力計畫相關資料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蔡婕妤 電話:03-3322101#7457 電子信箱:cute78092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蘆竹區頂社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8月24日 發文字號: 桃教學字第111007830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10078307_ATTACH1.odt) 主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以下稱該署)111年單親培力計畫相關資料各1份(如附件),請貴校(園)公告周知,以利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2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110477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相關資料,業已公告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請公告提醒有需求之學生上網瀏覽。 三、 如對旨揭計畫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韓小姐(電話:02-2321-2100轉200、201)。 正本: 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各私立幼兒園- 公告 | 教務組長 | 人氣: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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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前鑑定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03688號函辦理。 二、 基於國小教師長期觀察較國中入學後短時間的教師觀察推薦更為精確,及為提供資優學生國中三年完整的資優服務等專業考量,本市112學年度國中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採入學前鑑定,於明(112)年3月至5月辦理初、複選,申請鑑定資格為111學年度國民小學6年級學生,鑑定類別包含創造能力、學術性向英語、學術性向數理暨自然科學資賦優異等4類。 三、 本案請各校宣導周知,並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使親師生充分知悉112學年度國中各類資賦優異學生入學前鑑定事宜;另詳細鑑定日程請依鑑定簡章發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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