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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嗣後各機關奉派出差之人員,其為執行職務所必要之交通路程時間補休統一規定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8年10月1日總處培字第108004469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有關各機關人員執行職務所必要之交通路程,因非執行職務時間,不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予以加班補償。考量「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第8點第3項由各機關訂定上下班補充規定之意旨,因機關指派出差衍生之必要交通往返路程,係屬機關內部之差勤管理事項,準此,各機關奉派出差之人員,其為執行職務所必要之交通路程時間,應由各機關衡酌業務需要、地理位置、交通狀況等相關因素,本權責衡酌是否給予補休。 三、依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6年11月19日局給字第09600643222號函釋意旨,各機關奉派出差人員之交通路程時間,除工作性質特殊者外(如於出差往返路程仍需執勤),仍不得請領加班費,併予敘明。 四、人事總處105年12月13日總處培字第1050061995號函、106年3月7日總處培字第1060039252號書函及該總處歷次函釋與前揭解釋未合部分,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
108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實施的第一哩路
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108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實施的第一哩路:連結、共創、演化學術研討會」1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8年10月2日教研課字第1081101543C號函辦理。 二、本次研討會資訊如下: (一)時間:108年11月22日(星期五)至11月23日(星期六)。 (二)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 三、請欲參與人員自108年10月1日起至11月1日止至報名頁面(https://reurl.cc/5go607)進行報名(報名人數上限為120名,達報名人數上限即截止),報名錄取者,該院將提供膳宿,並於研討會當日提供板橋車站至會場之來回接駁車。 四、檢送實施計畫1份。 正本: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副本:本局國小教育科(含附件)- 研習通知 | 教務組長 | 人氣: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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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示財團法人博幼社會福利基金會於108學年度辦理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現職教師8小時及非現職教師18小時授課人員研習課程時數採計一案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示財團法人博幼社會福利基金會於108學年度辦理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現職教師8小時及非現職教師18小時授課人員研習課程時數採計一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8年9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106098號函辦理。 二、旨案博幼社福基金會規劃辦理之研習課程(研習課程對照表及課表範例如附件)尚符合國教署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架構所列課程主題(含補救教學基本概念、低成就學生心理輔導、班級經營、測驗與診斷及分科教材教法與實務策略)。 三、貴校倘於108學年度全程參與上開研習課程且通過該研習評量者,得採計國教署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非現職教師18小時研習時數。 四、本案參與研習人員本局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財團法人博幼社會福利基金會學習扶助研習課程1份。- 研習通知 | 人氣: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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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文國中辦理「108學年度以Nudge(巧推)理論及策略應用於校園菸、檳防制之推動研習活動
(一)時間:108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3時30分。 (二)地點:慈文國中地下室會議中心(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835號)。 (三)參加人員請於108年10月30日(星期三)前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研習系統(網址:http://passport.tyc.edu.tw/)-「慈文國中」項下報名。 (四)本案請各校派員出席,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本案聯絡人:慈文國中張嘉玲衛生組長,聯絡電話:3269340轉324。- 公告 | 人氣: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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